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瀋陽市中級法院枉法維持對牛桂芳的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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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中國的法律已淪為中共迫害善良的工具,那些披著「執法」外衣的警察、檢察官、法官們把自己的良知出賣給中共。他們惡膽包天,不懼違法,假借法律之名,肆意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實施綁架、關押、判刑。

二零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上午,瀋陽市中級法院對牛桂芳上訴案非法開庭,之後對牛桂芳、曲麗紅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瀋陽市沈北新區虎石台鎮法輪功學員牛桂芳、曲麗紅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九日晚被新城子街派出所警察綁架。沈北新區法院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對牛桂芳非法判刑三年;對曲麗紅非法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之後牛桂芳的家人請北京的兩位正義律師將冤案上訴到瀋陽市中級法院。

法庭上大法弟子牛桂芳講述大法被迫害的真相並慈悲勸善。兩位律師依據《憲法》和法律以及大量的事實,推翻了沈北新區法院一審中對牛桂芳的所有指控,證明修煉法輪功受憲法和法律保護。律師還勸告當庭參與的所有人員「人在做,天在看」,不要做違背良知的事,將來要承擔責任的。

然而,參與庭審的瀋陽市檢察院江志強、陳萍萍;中法法官張海軍、劉大勇、羅冠傑,罔顧律師辯護,於二零一三年五月三十日對牛桂芳、曲麗紅做出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時至今日,牛桂芳一直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直拒絕家屬接見。

曲麗紅在二零一三年十月底被沈北新區司法局叫去,被告知要對她「監外執行」。之後,沈北新區虎石台鎮司法所所長馬岩,叫她每週到司法所簽字,還強迫曲麗紅辦一個實名的手機卡,要求手機必須隨身攜帶,實則是對她監控。

凡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司人員,厄運已經到了你們的眼前。正是由於你們違法的「審判」使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你們為了眼前自身利益不受損失的「審判」,已經使自己變成了真正的罪犯,判決書上法官名字會留下永遠的犯罪證據和恥辱,也是未來審判你們的依據。要想擺脫最後清算,擺脫被中共卸磨殺驢的厄運,就趕快停止迫害,立即釋放正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將功贖罪,才是你們的當務之急!真心希望你們能在最後關頭理智清醒,給自己留條後路!


司法局新班子主要成員
局長;詹明忠 89614048
副局長;郭山海 13804212117
虎石台司法所所長
馬岩1594013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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