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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青春曾遭四川楠木寺勞教所藥物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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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我是四川省南部縣法輪功學員馬青春,一九九七年修煉法輪大法。

兩次進京遭綁架

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喉舌媒體鋪天蓋地的誣陷法輪功。二零零零年夏天,我和丈夫一同去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被關到北京的一個分局,那裏關著許多同修,都在大聲的背師父寫的《洪吟》。快到中午十二點了,也沒給我們飯吃,還把我帶的衣服拿了,最後也沒還給我。最後我被送到海澱區看守所,到了那裏,首先把衣服脫光搜我的身,還問是哪兒的,再三的追問下,我還是說了。關了一個星期,就被當地惡人關進了當地看守所。我和丈夫(同修)被關了三十多天,最後被家人接回。但丈夫(同修)被罰款一萬元,是在他父親工資裏每月扣除的;我被罰款六千元,當時是我父母拿的。

二零零零年底,我第二次上訪,到了北京,我剛把同修繡的法輪大法好橫幅打開,我跟前一個便衣用腳把我的鞋子一抵(穿的高跟鞋),當時就把我仰面朝天的摔在地上,我慢慢翻身起來後惡警就把我押上了車。他們把我帶到很遠的一個派出所非法審訊。開始,我不報名不報地址,一個大漢就朝我臉上狠狠的打了幾耳光,又來一個大漢,又朝我臉上狠狠的打了幾耳光,還把我放在冰庫裏凍。北方的冬天很冷,又不給我飯吃,無奈只好說出姓名地址,才把我關進了一看守所。第二天,我被拉到本地駐京辦事處。後被劫持回本地,被關進看守所。

被非法勞教

後來我被非法勞教兩年。在位於資中縣的楠木寺女子勞教所,我被關在五中隊,天天被面壁罰站,早上五點左右一直站到晚上十二點鐘左右,腳腿都被站腫了。有時也罰坐,屁股坐的很痛。有一天,叫我們寫認識,如果寫法輪大法好,就罰雙手扒在壁頭上,兩腿站立。

幾個月後,我被關到七中隊。一次我們拒絕做體操,一警察就拿電棍電我們,然後罰站,直到同修吳厚玉站暈過去了,才罷休。有一天,幾個幫教連拖帶拽的把我拽下樓,聽邪悟者讀揭批文章,我不聽,告訴她們法輪大法好,獄警就打我,還用電棍電我,給我戴腳銬,還把擦腳的臭毛巾捂住我的嘴,嘴巴上貼上膏藥,還把我銬在樹上。有一個同修說,我要告到明慧網上去。惡警隊長張小芳拿著電棍邊電邊說:「你告!你告!」一次隊長秦某,用電棍電我的雙臂,我的雙臂都電抖起來了。一次一群人圍坐在壩子裏,幫教在那裏讀誹謗大法文章,我不聽就站了起來,惡警就把我進關小號,那個年輕的張獄警跑進小號來一巴掌打在我的額頭上,還說了一些威脅我的話。還有一次,在外面桌子上吃飯,不准坐著吃,只許站著吃,我就一屁股坐在凳子上,一個幫教就把我凳子抽了,我一下就跌坐到了地上。惡警逼法輪功學員掃糞水溝,不掃就要受到迫害,一次,我拒絕掃,就被罰站,還滿身給我弄的是糞水,站到晚上別人都睡覺了,仍不讓我睡。

每天惡警點幾次名,我不答,也不報數,就罰我站。有一次被罰站三天三夜,不讓睡覺,腿都站腫了,雙腿發紫。還不讓洗涮,不讓大小便。

在炎熱的夏天,惡警逼迫我們軍訓,不聽就要受到酷刑折磨。一天,我想我是大法弟子,不應接受軍訓,這是對我們的迫害,就拒走隊列。猶大們就拿來高板凳,上面放上磚塊,同時增加高度,然後把我的腿放上去,幾個猶大就用手放在我的腿上用力往下壓。成都法輪功學員祝霞拒絕軍訓,就把她強行拖起走,最後腿被拖了一個洞。

遭藥物迫害

有一天,我覺得腦袋沉沉的,記憶力也拉遠了,大小便也困難,走路搖搖晃晃的,這時我才意識到不知甚麼時候被她們下了毒藥。有一次我又感身體不適,把吃的東西吐出來了,獄警毛某就拿著兩顆又大又白的藥,逼我吃下去了,幾天後又拽我去打針,也不知打的甚麼針,回來只覺得腦袋晃,身體偏偏倒倒的,整個身體很重,好像只差一口氣上不來。

有一段時間,天天晚上就讓我們二、三十個法輪功學員坐在壩子裏,很晚才讓睡覺。天天逼同修們喝八杯水,還不讓大小便,只給少量的飯吃。如果要解手,就要打報告。還要按惡警的要求說,她們怎樣說,你就怎樣說。有的學員不打報告,被迫解在褲子裏,尿就往外流,就淌在壩子裏,開始獄警們叫我們自己掏錢買拖把,自己拖乾淨。最後發展為誰解的,就脫下誰的衣服來擦,擦了就扔掉,不許撿回來洗。一個叫甚麼瓊的同修的衣服幾乎被扔光了。

惡警採用這一系列殘酷、流氓手段來折磨堅定的法輪功學員,目的是強制學員們放棄修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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