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梁縣政法委,610辦為多搞經費,於二零一三年九月份搞所謂「法制學習班」(洗腦班),九月二十日左右抓了幾個宗教信仰人員去洗腦兩天左右時間;二十三日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母女倆去洗腦班,同日610辦的叫幾個宗教人員簽了三書後才放了他們回家。這期洗腦班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李、趙母女倆,迫害了十多天,於十月五日被迫放回家,洗腦班於同日解體。
母女倆從洗腦班回家沒隔幾天,少雲鎮司法所,派出所、東方居委會上門干擾。另外幾個上了黑名單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騷擾。
銅梁縣政法委,610辦為了多搞經費串通東城辦事處,社區綜治辦,派出所,居委會共多人到法輪功學員家裝著偽善的面孔,以看望、談心為藉口騷擾,一個用心不良的居委會婦女與法輪功學員「談話」,趁他不注意時一下跑開、照像,嚴重侵犯了公民肖像權。據悉,他們把非法照的法輪功學員的像與宗教人員簽的三書拼湊在一起,編造材料上報,欺上瞞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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