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月16日,銅梁縣非法召開所謂的「公審」大會,這5名大法學員被強迫在胸前掛上法輪功分子的牌子遊街示眾。同月,她們被秘密非法判了刑:劉太平、吳公碧各2年勞教;彭文碧1年勞改;龔得碧3年勞改;彭棟均4年勞改。
彭棟均,女,55歲,家住銅梁縣安居鎮大田居委會,原安居工商所的合同工。2000年1月21日,因到北京上訪講真象,被當地610辦公室的劉安學指示縣公安局局長陳文帶幾個人把彭棟均,劉英富,龍剛,談宗群等法輪功學員抓回銅梁關押。在審問逼供的同時,陳文手拿鋼絲鞭子狠毒地抽打彭棟均的腳幹骨,抽打處立刻形成一個坑,嘴裏還不停地謾罵,你們上北京想把老子的飯碗搞掉,老子就是要打死你們,又用手打學員的腦命心。24小時不給飯吃,不給水喝,輪番審訊。送進看守所被戴上手銬及15公斤重的腳鐐關進小間。1個月以後才釋放。回家後,因修煉法輪功進京上訪被開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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