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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陽油田梁雲英被「老虎凳」折磨三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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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到十九日,警察連續三天用大皮帶捆住我的腰,兩隻手也捆住,腿用皮帶捆住,再用二寸寬三米長的布帶子把腿再捆一遍,給我放在老虎凳子上折磨,他們警察說這叫『舒服椅』。房子門口寫的幾個字叫『談話室』,警察一個唱紅臉,一個唱黑臉,電視裏放一些烏七八糟的東西叫我看。我的兩隻手被他們打成黑色。」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以上是河南省南陽油田梁雲英自述遭中共酷刑──坐「老虎凳子」的一個片斷。

梁雲英,河南省南陽油田人,今年六十八歲,原來在農場當班長,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生產者」。修煉法輪功後,努力按照大法師父說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他人著想,修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中的好人。在短時間內,梁雲英以往滿身的多種疾病,全消失了。

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過去十四年裏,梁雲英老人九次被公安非法抓進看守所、監獄,九次被非法抄家。在監獄裏,梁雲英被強迫坐老虎凳子三十八次,給死刑犯戴的腳鐐手銬戴了三次,第一次十天,第二次十二天,第三次十五天,共三十七天,被警察和犯人毒打就像家常便飯。

在這十四年中,梁雲英受盡了羞辱、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但是,梁雲英仍然無怨無恨,慈悲為懷,因為她知道這些參與迫害她的人只是被邪黨矇騙後的被利用者,也是受害者。梁雲英依然堅定的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迫害大法、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危險至極呀!

下面是梁雲英自述這些年的被中共迫害的經歷: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功被邪黨迫害時,我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回家後被公安局和單位領導先後辦了三次洗腦班,每位煉功人扣押五千元錢。在家期間,還要我們每天上午、下午、晚上三次到單位保衛科報到。二零零一年四月的一天,單位保衛科呂超和公安局六一零的兩人到我家說到公安局問個事,我去後,就給我送到唐河縣看守所刑拘一個月,回家後被扣三千元錢,說是取保候審。

二零零一年八月,單位開了幾輛車到我家門口,下來二十多個男女青年,強行把我抬到車上,直接拉到南陽市政法幹校洗腦班,強行洗腦。當時左鄰右舍圍觀的群眾很多。人們說這些人和土匪沒有甚麼兩樣,對一個老太太怎麼會這樣殘忍?

二零零一年十月,公安局來了幾個人到我家抄家,說聽人說我散傳單,把我抓到唐河縣看守所非法關了一個月。到期後單位保衛科李勇用車把我接回來,又送往油田拘留所關了十七天。十一月十七日將我送往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到了勞教所後,檢查身體時,醫生說我身體有病,不肯收我。他們沒辦法就將我拉回家。

二零零二年八、九月份的一天,我去街上買菜,單位保衛科來的幾個人把我推拉拽到車上,拉到南陽市政法幹校辦的洗腦班,強迫「轉化」。四天三夜不讓閤眼,每頓飯只給半個饃,不讓喝水。二十天後,看我不「轉化」,就給我戴兩副手銬,兩隻手分別銬在兩個大方木凳子上,脖子上掛一個布包。幾個年輕小伙子輪流打我耳光。每一次說一個廠領導的名字,說誰誰誰說給你打死送火葬場,並說,老太太,整你這還算是輕的,整那些年輕人才是狠的。夜裏他們睡覺時,把我的手銬在上下床的高處,腳後跟不著地。因不給我水喝,我的嘴上裂著大口子,往下流血,他們說,老太太,氣死你就是不給你水喝,誰讓你不「轉化」。這期間手銬神奇自動的打開了幾次。他們看到後說,這手銬咋開了,是不是壞了,回單位再拿一個來。

二零零三年,我被公安局警察抓到南陽市尚莊看守所關了十個月。因為我說我就是按真、善、忍做個好人,沒犯法,獄警袁豔平就給我兩個耳光。手銬腳鐐給我戴了三次,共計三十七天。

二零零五年,我又被抓進南陽市尚莊看守所,關了一年零五個多月。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直接送往新鄉女子監獄,在那裏被關押了一年零六個月。就因為我不「轉化」,不讓上廁所。十月十三日,把我關進小號裏,一頓飯只給一小塊饃,有時不給飯吃。十二月底,看我還不「轉化」就給我坐老虎凳子。只要看到我散盤著腿坐在地上,就說我在煉功,我被連拉帶扯的帶到遠處,衣服都給扯爛了幾身。

二零零八年汶川地震後的十三日到三十日,他們又加大了迫害的力度,每天讓我站站走走,不讓座下,夜裏十二點、一點,有時二點多鐘才讓睡覺。

看管我的人換了一批又一批,她們用手打我的臉,我跟看管我的吳玉婷說,跟著我最大的四十九歲,你是最小的三十二歲,不管誰打我,我還是說「法輪大法好」。楊隊長聽到後,把我的手銬在上下床上,讓鄭州來的一個犯人用洗臉毛巾勒著我的嘴往後邊使勁拉著。

家人每次來看我時,見到我身上青紫一片,他們哪裏知道這些都是網球鞋、涼鞋、拖鞋等打的,有時惡人會把自己腳上的鞋脫下來,捂在我的嘴上,把我使勁推到牆上使勁擰,我的嘴臉被擰得跟黑豬肝似的。一個姓王的說:老太婆我是打你啦,因為我為了減刑,我家上有老、下有小,我不這樣做不行。我對她說,無論誰對我再不好,我從來都沒想著恨她們。我都是雙手合十笑著對他們說:法輪大法這麼好,你們就為甚麼不相信呢?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我從監獄回到家後很長一段時間,我每天上街買菜都是本單位安排女工挽著我的胳膊走(以便監視)。

二零零九年二月三日,我去街上買菜,公安局六一零頭目張振義帶著四個人把我抓上警車,到了公安局,把我的腳踩住,把我的手銬在沙發上,銬得我的手往出淌血,疼得我幾天走路都要由老伴牽著走。幾天後,送往南陽看守所,因身體檢查不合格,又給我送回家。當時圍觀的人群很多,我大聲說大家都看見了吧,公安局不講理,大白天無故抓人。

二零零九年九月的一天我去街上買菜,順路撿到一本真相小冊子,就順手給了一個人,那人隨後舉報我,我又被公安局抓到了唐河縣看守所。一個月後,勒索五千元說是取保候審。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我去當地農村告訴人們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有兩個年輕人惡意舉報後,新野縣當地派出所將我抓進公安局,關進新野縣看守所。在看守所,我絕食九天,我說法輪功被迫害是千古奇冤,要求無條件釋放我們。

九月八日,公安局劉副局長帶了六個人來查監房,惡聲惡氣地說,都臉靠著牆站著,有人拉我,我不配合、沒有動,我說我沒有罪。劉局長上前給我兩個耳光,並指著看守所的警察說,整死她,整死了他負責。隨後看守所范姓所長又打了我四個耳光,我的嘴往出淌血,臉腫脹得很大,我對他們說:你們評評這個理,到底是誰邪?檢察院來了一男一女,提出很多無理要求,說你只要放棄修煉法輪功,你的工資給你恢復,馬上放你回家。我說法輪功讓人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對誰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隨後我在他們給的紙上寫下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千古奇冤。就為這個他們給我非法判了三年半刑期。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我被他們送往新鄉女子監獄。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一日進去當天,就給我直接送小號,監獄特別整人的地方。十二日,我就開始絕食十天。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六日,又將我轉入九監區,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地方。在九監區住了兩夜,又給我送小號。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到十九日,惡警連續三天給我用大皮帶捆住腰,兩隻手也捆住,腿用皮帶捆住,再用二寸寬三米長的布帶子把腿再捆一遍,給我放在老虎凳子上折磨,他們警察說這叫「舒服椅」,房子門口寫的幾個字叫「談話室」。警察一個唱紅臉,一個唱黑臉。電視裏放一些烏七八糟的東西叫你看。我的兩隻手被他們打成黑色的。幾天後,孩子們來看我,問:媽,你的手怎麼呈黑色的,我沒有回答他們。

這些年來這些人無論對我怎樣,我都無怨無恨,我就是要完成自己的神聖使命,講清法輪功真相,揭露邪惡謊言,救度眾生。請你們停止迫害法輪功,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善待大法,善待大法弟子,明白真相,才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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