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法律反迫害的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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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我零八年無故被中共迫害。受「610」指使公司扣發了我全部的生活費,迫使我走了法律程序,艱難中層層上告,最終在正與邪的較量中勝出。最近回顧整個過程,大概總結了如下幾個方面,僅供參考。

一、基點對、在法上會有奇蹟

由於我走法律程序前定了一念,以證實法講真相揭露邪惡為目地,把這件事當成給眾生選擇善惡的機會,大法弟子有師父管,是自己的不丟,就做好自己目前該做的。然後把這件事形成資料,到公檢法、信訪處、人大政協等能想到的地方都去送,邊講真相邊諮詢,碰到的人就給份資料請他們說句公道話,或講講大法真相。那段時間這就是我天天幹的事。

單位知道我上訴後,每次都是提前跑去法院,給法官們灌輸法輪功的不是,並給院長打招呼請法官吃飯。當我去法院時,法官們都不拿正眼看我,忙來忙去好像我不存在,我一坐下他們馬上看我不順眼,立馬讓我站起來,說別把他們椅子坐壞了,經常給我下不來台,我站哪都礙事。我耐心給他們講:我做好人,與人為善,孝敬父母管教孩子鄰里和睦,我如何遭困境。可沒人理我。我以為他們沒聽清再講一遍,講了半天他們最後惡狠狠的來一句:「早就該扣」。

我忍氣吞聲不走,站著又尷尬,就上樓找廳長,我說:「廳長,我是把你們當成一桿秤才到這裏來主持公道,單位無故扣我生活費,對我斷糧絕口,使我一家人生活沒有著落,我信任你們才叫你們給評評理,你看剛才你們那個人,還沒開庭就定了『早就該扣』,這叫甚麼話,我還找你們幹嘛呀?」廳長知道理虧臉紅的說:「哪個說的?他說了也不算。」那時他們對我處處刁難,可看見單位人卻嬉皮笑臉。我家人每次見他們明著欺負我,就要說上幾句,幾次被趕出來。現在說這些倒沒甚麼了,當時那環境想起來真是剜心透骨。

單位為了阻止我上告,夥同610派出所從法院把我強行綁架扣押,我問他們叫甚麼名字?誰都不說,並非法到我家入室搶劫。我給他們不停的講真相,因為我既然選擇了這條路早已把生死置之度外。當時610非要把我抬進洗腦班,逼迫家人替我在誣蔑法輪功的表上簽字。那邪惡勁嚇的我孩子對像直哭。我平靜而又嚴肅的對家人們說:「誰也動不了我們的,平時我們不是表現的挺好嗎?怎麼到關鍵的時候就分不清誰好誰壞了呢?要這樣你們都可以走了。」家人放下了手中的筆。邪惡急得又蹦又跳,嘴裏不乾不淨的罵。我背著《洪吟》:「大法不離身 心存真善忍 世間大羅漢 神鬼懼十分」 。一小時後我在師父呵護下平安回到了家。

第二天,我又站在了法官們面前要求見院長,法官們見到我都很驚慌,還以為短時間內見不到我了。他們說院長出門了。我要院長電話他們都互相推脫不知道,還不停的給我解釋說那些人盡胡來。自那後,他們再見到我另眼看待有所客氣,也好說話了。

有一天,他們突然莫名其妙的給我解釋他們都是好人,原來他們接到了好多真相電話。我說:「好人盡做好事,你得維護正義才能體現好人,其實你們好比醫院的大夫,聽我說出病根你們就好治病了,不需大勁事就解決。」緊接著我就力所能及的講法輪功真相,辦公室的人都聽著,庭長站起來大聲說:「別怕,這是你個人信仰問題,跟他扣你錢沒關係,我這就打電話找他要,儘量讓你少跑一趟。」其他人也說「給人家得了唄」。他們能有這樣的舉動,與我們大法弟子整體正念正行是分不開的。

二、給律師講真相

由於610老在中間替單位出面瞎攪和,我也有意請個懂法律的律師。就在我為難的時候,偶然碰到了久不見面的熟人,說話間就給我聯繫了一個資歷很高的律師。後來,這個熟人每次開庭都跟著旁聽,出主意想辦法。

我第一次跟律師見面,他聲音很洪亮,不問案情直接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說:「這跟扣工資有關係嗎?」「我問你煉不煉法輪功?」他瞪著眼又問一遍。我說:「你也不是外人,我甚麼都跟你說明白你才能幫我。你知道我這一生最後悔的是甚麼嗎?就是認識法輪功太晚了。」由於他懂得多,我給他講了現實生活與科學,中醫和修煉的關係,最後談到六四學潮和中共迫害法輪功,我們一下午談的很投機,我給了他一個破網軟件。他不由自主的用手結印和舌頂上顎,我說你先別比劃了,快幫我出主意吧。他說:「這好辦,咱就說不煉,回家咱還煉。」我說:「不行,我要這樣根本不用打官司早解決了。」接著又給他講了其中的利害關係,哪些該說哪些不該說,朝哪方面。還告訴他:「你也不用害怕,涉及到法輪功問題我多說你少說,勞動糾紛你多說我少說,你要是怕那就是我沒做好。」並講了他做這件事的偉大。最後他說:「我明白了,咱可以不說,說出來就得是真的。你把證據給我,剩下就別管了。看我的」。我說:「我甚麼都沒有,單位否定我內退,政策、手續都在他們手裏,現在我不可能拿到。」

後來律師給我出主意,讓我找一起內退的員工打證明,越多越好。這麼多年不見怎麼找,沒想到我找了這個就知道了那個,雖然各自遠了點,見面都很親熱,給資料也要、講真相也聽,但大部份怕找麻煩不給簽字,最後還不錯簽回了五、六個。

頭開庭那天法院不幹,必須讓證人到場驗證,我趕緊找打過證明的職工,他們有的說身體不舒服,我說用車接都不肯去。有的直接指責我:「你差不多算了,為給你打那個證明,單位都不幹了,一個一個找我們威脅,誰要給你出庭先修理誰。」找了一圈一個證人也沒有,我有點洩氣,給最後那人只打了個電話,我問:「是不是領導找你了?」他說:「是。」「那你還去不去?」他說:「該去還得去,維護你就是維護我們自己,咱們得擰成一股勁。」我說:「你也別去了。」他挺著急:「為甚麼又不叫我去了,你不是怕連累你哥哥吧?」我說:「是,咱們單位情況你是知道的,你們要倒霉我會更難受。」他說:「這樣吧,你叫我去我就去,不管你輸贏我都請你喝酒。」還有一個我沒找,見面時她說起此事告訴我:「領導嚇唬我了,我反問他們,我說的又不是瞎話,都是真的,我違法了嗎?他們乖乖的走了。」我問她:「我讓你出庭你去不去?」她說:「那還能不去呀!證明都打了,這都負法律責任的。」我發自內心的說了聲:「謝謝!」

最有意思的是,我們甚麼證據都沒有,卻勝訴了。由於我們甚麼依據都沒有,所以時間、地點、數目多少也記不清,靠嘴說出來的也不准。還沒等法官說話,單位為了證明我們說的不對,急不可耐的一個一個原始文件往外拿。律師不說話,單位拿一個律師複印一個,最後律師底氣十足,拿著這些有理有據的證據,說的法官啞口無言。單位給法官說:「這是我們提供的。」律師很嚴肅的警告他們:「就是你們提供的才更真實。」返回來給我說:「需要甚麼來甚麼,這太有意思了,他們怎麼會提供這些!」

師父安排的這個律師很有素養,經常主動找我,業餘時間寫訴狀、答辯書等,並順便給我送過來。開完庭開車就走,水也不喝更別說吃飯了。也不說費用多少,甚麼時候問都說不用著急。開始我很納悶心裏沒底,怕律師費最後多的付不起。後來想有師父看著呢!到時再說,慢慢也就放下了。沒想到幾場官司下來律師竟說不要錢,還說:「這麼多年打官司沒見過這樣的,你們挺不容易的。」我說:「你也不容易,你知道我們是學真善忍的,我們吃不上飯也不能讓你吃不上飯。」他說:「那就給一千吧。」最後好說歹說我硬給了他兩千塊錢。

律師能這樣,是因為他在法輪功身上看到了希望,幾場官司下來我們不請客不送禮,不懼權貴沒有仇恨。在百姓眼裏共產黨是一個讓人無奈的產物,這讓他第一次看到了共產黨員們的恐懼,邪惡的懼怕讓律師感到榮耀,說話間也鏗鏘有力底氣十足,沒有過去那種低聲下氣的味道。一遇到案件要拖拉時,在常人來說就得拖一年半年的,說白了就是要意思一下了。可是我們這個利索的讓律師吃驚,他覺的不可思議。我說:「你看到他們桌子上的那堆信件了嗎?如果我們送錢誰敢要呢?」他說:「看出來了,這事就像燙手的山芋誰都想趕快甩出去。」

這就是整體效果,要沒有大陸同修們配合講真相,沒有國外同修的電話跟蹤,在大陸來說這種奇蹟是沒有的。

三、力量來自整體

同修們話不多而誠懇:「記住!你不孤獨!無論你走到哪我們都在支持你。最起碼你知道師父隨時在你身邊。」出庭前也有同修悄悄送我句話:「平安歸來!『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

我身邊的同修也不斷的提醒我:「你一定不要有壓力,也不要當成是你自己的事,這是我們大家的事,你只管學好法,正念十足往前走,甚麼也別想,其它的有我們去做,你需要甚麼只管說話,感覺心性不到位,就停下來學法。」他們經常一夜不睡覺的發正念,及時和明慧網聯繫,報導一下來他們就製作成傳單大面積發放講真相,根據我提供的情況有針對性的編輯信件,由去外地的同修和家人,拿到異地往這裏郵寄。

過程中有喜有憂,有爭論也有干擾,期間不斷出現誣蔑大法的標語、和傳來同修被綁架的消息。我們都分工有序的去做,減輕當地同修們的壓力。一次,我們附近學校一名同修被七八個土匪綁架,同修們齊心協力,去政府、610派出所、學校,四處打聽,最後落實已送洗腦班,那次回來我產生了怕心,同修們說:「你正念不足就在家學法調整,上洗腦班要人就別去了。」我覺得自己應該做點力所能及的事,就在家發正念,給警察寄真相,還編輯了兩封勸善信,一封針對學校,一封呼喚鄉親們的良知,讓明慧把關後,同修們就搭配小冊子大面積發放。被綁架同修正念也足,很快闖出,又參與到我這事情中來了。

平時我要的各種不同的材料很多,他們隨時製作,不厭其煩的修改。比如我去公檢法這些部門,內容和去單位的區別很大,一個是從道理講一個是善念,單位這個他們都認為讓我寫最合適,可每次寫完他們都說帶有仇恨和怨氣通不過,還給我講了一個道理:「比如,一個人把自己所有的存款和家底都給了你,你連句話都沒有嗎?單位把所有的德都給了你,你不該救救他們嗎?」最後我流著淚寫了一篇,從此消失了仇恨。

第二次判決下來後,同修們意見不一,有說:「我們應該上走,給上級法院眾生一個機會。」有同修說:「讓他們認識到錯就行了,不能得理不饒人」。我們正在猶豫,單位不服提前上訴了,直接誣告我「長期參與非法活動,利用網絡、電話、信件騷擾單位正常工作危害社會」。同修們在一起商量,有的說:「官司贏了,單位也沒救成,等於把人推下去了,應該講真相讓單位撤訴。」有的說:「濟公搶親也是救人,阻止他犯罪沒錯。」

半個月的上訴期最後一天了,我給律師打電話,他說應訴肯定是被動的。他讓我等他上午出完庭中午加班給寫好上訴書,下午六點前遞上去就行。轉來轉去直到下午快三點才見到律師,我拿上上訴書趕緊找同修準備上訴材料,時間過的很快,一晃都下午五點多了。這時,正好一個同修開車過來,趕緊拉上我送過去了。到法院正趕上庭長下樓,我趕緊笑著攔住她:「庭長你好!耽誤你一分鐘,就一分鐘。」她說:「甚麼事?」「我要交一個上訴書,明天就過期了。」她說:「你到辦公室看還有沒有人。」我趕緊往上跑,老遠看法官正鎖門就趕緊喊:「法官你好!剛才碰見庭長了,說你還沒走,找你交一份上訴書,耽誤你一分鐘。」他邊說邊開門:「剛才停電了,我們提前幾分鐘下班,再晚一步就沒人了。」

去這個法院沒人接不讓進,是掛了號的邪乎,誣陷重判好多大法弟子。同修們都很重視,為這事開了好幾次交流會,這回通知面比較大,開庭前我們先到法院清了場,也見了辦案庭長。之前還巧遇諮詢了一個剛退下來的法院院長,他原來在這當過廳長,他很熱情的跑前跑後出主意,這次早早過來要旁聽,他給在崗的一個廳長說:「他們這麼做可不對,法輪功也得吃飯。」在崗的庭長說:「就是!這不是歧視我們嗎?我這就打電話找辦案庭長說說。」

開庭那天,外面站滿了發正念的同修,能量抑制了整個法庭。我說:「今天誰也不要隱隱藏藏,有甚麼都擺在桌面上談,把證據都拿出來讓大家看,下一步我還要追究責任。」看出來對方很緊張。

我已經想好了只要一說法輪功,今天就是講真相的好場所。沒想到單位來的兩個律師講話都不利索了,法輪功一個字都沒敢提,狀詞上的那段話都跳過去不念了,我還沒反應過來,法官很快宣布結束維持原判。

四、師父巧安排

師父說:「能忍,你忍一忍;看著不行,說難行,那麼你就試一試看到底行不行。」[1]其實是這樣,每當我覺的沒路的時候,都會有路。

記得第一次開庭,我剛一踏入法庭的門,第一眼看到610辦事處的人坐在裏面,嚇我一跳,心裏特別緊張,他們騙法官說是我們單位的人,驗明身份時對不上號,又說是法律顧問,後來又變成了單位聘請的代理律師。

這時,我突然反應過來,能讓610明明白白坐在被告席上還不容易,這次是他們自己主動找準了自己的位置,早早就坐在了被告席上,我想,在另外空間這不是神在審它嗎?我激動的感謝師父巧安排。他們弄個「三書」,第一,不幹違法活動。第二,給單位道個歉。第三,隨叫隨到。只要在上面簽個字,甚麼都好說一分錢不少。

我說:「第一,這三書本身就在違法,第二,扣我錢不給,到底誰該給誰道歉。第三,我工作近三十年至今沒有一平米房子,這回讓單位給我分間房子,最好衝著領導門口,白天叫我白天到,黑夜叫我黑夜到,不行給我一塊空地也行,我搭帳篷住你們也別管,我把孩子大人都接過來,白天叫我白天到,黑夜叫我黑夜到。」結果他們誰也不吭氣了。

有一個期間我被邪惡四處追趕,回家後怕心面子心都很重,受不了別人議論,好長時間不敢出門。這時我們院瘋傳,有個退休領導失蹤了,說他冒充軍人幹部,到處招搖撞騙幾百萬,經常有陌生人找上門來,網上也在通緝,成了人們的口頭禪。幫我減輕了巨大壓力,我很自然的就能出出進進和人說話了。

後來我通過學法正念上來後,主動找居委會講真相,不能等他們知道我回後來找我,沒想到居委會主任一見我很高興:「你可回來了,好好過日子哪也別去了,你走後法輪功老給我來信,開始以為是你寫的,後來全國各地哪都有,你不可能為這個跑那麼遠,可把我嚇壞了。」我說:「不是全國法輪功找你,只要涉及到迫害法輪功的大小事,國際上都有記錄,以後我不找你,人家也會找你,你說你連個手續都沒有你推給誰。」他說:「是,這回可得多長個心眼。」

我又給派出所說:「別人一說法輪功不好,你們就讓單位扣我工資不叫我生活,我已經起訴到了法院,如果法院給我解決不了,十八大我準備去北京打橫幅寫上法輪功,下面註明××批。我奧運那時沒來他們到處找我,這次不來不行,他們扣我工資,你說礙著你們了不?先給你們打個招呼,別到時候又到處找我。」他們趕緊說:「礙著了礙著了,可不能這樣。」我說:「那你們就幫我把錢要回來,我就撤訴,我也不願讓法院解決給我們領導難看,我一個老百姓別人說甚麼都無所謂,我們自己解決了對誰都好,顯得你們工作能力也強。」他們說:「行,你稍等一下。」說著就打電話找單位協商。單位口氣很硬:「不用了,我們已經接到傳票了,讓法院判吧。」

按當時我們單位那兇勁,肯定受不了我告他們這窩囊氣,得往死整我。可是在那期間,我們單位出現了四十多名退休職工大上訪,堵著政府機關大門絕食抗議,都動了武警,全市鬧得沸沸揚揚,最後領導挨批不得不解決。事後我才知道。真是師父安排正神助我。

那時法輪功案還沒聽說有好結果的,我也沒指望結果,就信師信法走過程。走到哪先發一念,讓眾生別錯過這一走一過得救的機會。結果好壞不能動心。本來勞動仲裁互相推來推去不願接此案,後來是想把這事糊弄過去,給我說:「該給你,單位給不給我們管不了,他可以給你一百萬,也可以給你一塊,也可以不給,單位看情況,最後你還得找單位。」他們就判了給,但不說多少。

到了地方法院,開始不給立案,覺的很棘手。判法輪功有理沒有先例,為了好推責任,就順著勞動仲裁說的該給,給算了個數,按最低生活的80%,並補發全部所欠工資,其它烤火費等福利,說過期一律不予支持。

到了最後終審,這是一個對法輪功一直很邪惡的法院,更不可能支持法輪功。無奈前邊都叫給,也無力駁回勉強維持了,又不甘心,在後面加了句理應感謝黨的好政策,誰看了都噁心。

這麼點事經了好幾個法院開庭,直到終審才得此結果。看似簡單的事,任何一個地方一次性都不敢出這個結果,誰也擔不起,師父安排的就這麼巧妙,就這麼一點一點、一環扣一環的正過來了。

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1]

謝謝師父苦心栽培!
謝謝同修們幫助!

註﹕
[1]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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