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洪災面前 善良婦女全力救災 惡警實施綁架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爆發大洪水災難,中共救災不及時,很多村民陷入困境。曾在南口前鎮居住的法輪功學員黃玉萍,今年五十歲,和兒子、丈夫,自費帶上糧食、衣物等無私救援父老鄉親。一週後,正在幫助災民的黃玉萍突遭警察綁架,一惡警面對善良的黃女士狠狠地打了她三個耳光,另一個叫囂:「不用你送(救災物品)。」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一個月後,黃女士回到家中。下面是黃女士的自述。

災難來時

我和丈夫結婚後,曾居住在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南口前鎮多年,那裏有很多親屬、朋友、鄰居。二零一三年八月十六日,南口前鎮遭受大洪水災難,我心裏難過的無法用語言形容。災後,我和兒子全力投入到救災之中,丈夫對我和兒子自費救災也很理解,畢竟家鄉受災了,花點錢也是應該的。

首先,我到清原縣醫院看到空運過來的傷員,他(她)們穿的都是背心、短褲(被大洪水沖的村民幾乎都是一絲不掛的)。我回家找了一袋子衣服,讓兒子很快送到受傷的災民手中。

第二天,我購買了一些餅乾、香腸、鹹菜、饅頭、礦泉水等食品,背著食品,走很遠一段路,才能到災區,災難剛剛過去,路段多處還有很深積水,淤泥也很多,路很難行走。但是,這些對我都不重要,當時只是想早點見到我的親屬、朋友、鄉鄰。

走到南口前村一看情景,比我想像的慘多了,南口前鎮原來最繁華的街道兩邊的門市全部被淤泥灌滿,房屋倒塌,房屋夷為平地,鐵路的涵洞被倒塌房屋的雜物塞滿,過去的鄉鄰很多都遇難了……。我的心在顫抖,真是太慘了!

雖然我們家的親屬沒有遇難的,還有明白法輪功真相的朋友、鄰居也都脫險了,但是看到災區的情景,我的淚水止不住的往下流。那畢竟是我生活多年的家鄉啊!我把帶來的食品分給鄉鄰。

災後那幾天,我幾乎天天去災區,能幫助村民做啥就做啥。後來,我們都是去不通車的村子,那裏救災物資缺乏,路是非常難走,我們都是背著自購的食品、衣物,走很遠的路來到了這裏。已經是災後第五天了,當時村民說:只有你們志願者送來一些食品。我這才認識到志願者的重要。

天天去,真是走的很累很累的,還忍受著飢渴,餓了自己不捨得吃,渴了也捨不得喝,心想都背到這裏來了,還是給鄉親們吧,我們回家再吃吧!那些天我和兒子都是很晚才能到家,晚飯後,兒子晚上還要去卸救災物資。我們就想要為受災的村民多做一些能做到的事。

一次去災區,我家過去的鄰居(夫妻身體都不好)對我說:我們兩家發給一個帳篷,到現在還沒有搭上,你幫助我們把帳篷支起來吧。我說行。

惡警突襲綁架

八月二十三日早晨,我們照常是六點半出發,那天是開麵包車去的,所以我們自購的食品、衣物比較多,有蛋糕、早餐餅、常用藥品、鞋、男女內衣、內褲等等。一路上,把食物發給受災的村民,偏遠的村莊不通車,我們背著食物翻山越嶺,徒步走很遠的路,才走到村子裏,村民說:除了你們志願者沒有別人來過。看到災民有拉肚子的、有發燒感冒的、有手腳受傷的,我們就把藥品送給村民。那天,當我們把最後一雙鞋發給災民後,看到一位婦女穿著損壞的大拖鞋,同去的朋友心裏很難受。

當我們給災民發完食物後,正在幫助村民支帳篷時,一個警察不知從哪竄出來的,一把抓住我的手臂,狠狠地往後背掰(肩膀被掰的痛了很多天)。這時,從後邊竄上來幾個警察狠狠地把我們三個往車裏塞。在車上,我對警察說:我們都是好人,是給災民送食品、衣物、藥品來的。其中一警察說:不用你們送。他們把我們拉到縣公安局關起來了。開車的警察問我叫甚麼名字?我沒回答,他狠狠地打了我三個耳光。不法警察搶走了我的手機、鑰匙,很快地去我家搶劫,搶走的物品有:大法書籍四十多本、電腦、音樂播發器、手機、相機、存摺、存摺裏夾的五百元現金(存摺已經歸還給家人),現金至今沒歸還。警察搶劫後對我說:你丈夫、兒子都被抓了………我說我們只是去送救災物品。後來警察寫了很多編造的謊言,讓我簽字。我說這不是真實的我不簽,為甚麼要編造謊言呢?不法警察說:你不簽,也有辦法。

當天夜裏我被送到撫順市看守所,第二天,撫順市國保大隊於姓警察讓我講經過,然後問我:能有六百多張光碟嗎?這我才知道清原不法警察在陷害我。第三天,讓我簽延拘一個月的單子,被我拒絕。看守所獄警說:簽和不簽一樣有效。我對警察說:我沒犯法,應該立即無條件放我回家。關我一天都是非法的,都是迫害。

我被綁架後,丈夫、兒子心急如焚,親屬也都出面營救,一個月後,我回到家中。

中共製造社會動亂

至今我也不明白:作為志願救災的一員,我們做的都是善事,為甚麼清原縣不法警察要綁架我們?!僅僅因為我們是法輪功學員嗎?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應該受到保護,警察應該去抓壞人、保護好人盡到了警察的職責。

我想問問清原縣警察:當家鄉發生這麼大的災難,到處是倒塌的房屋雜物、淤泥,那麼多受災的村民,你們怎能忍心還去綁架救災的好人、闖入居民家裏搶劫財物!你們這不是在製造社會動亂是幹甚麼?!

奉勸家鄉的警察:信仰的自由,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和示威的自由。這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權利。也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法輪功學員修煉、發真相資料,現今中國完全合法的。中共剝奪公民的這些權利才是真正的犯罪!請你們認清善惡,在對法輪功學員作出何種舉措之前,一定要深思,追隨中共參與迫害,一定要遭到天譴惡報的。

中共建政的幾十年的歷史,就是血雨腥風的政治運動史:「土改」、「三反」、「五反」、「反右」、「文化大革命」、「六四」、迫害法輪功,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等等。中共的滔天大罪,現在已經在清算。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等,被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在全球三十個城市和地區,發起五十多個訴訟。

希望家鄉的警察了解真相,遠離罪惡,選擇善良,擁有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