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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遭綁架迫害 被敲榨勒索萬元

——黑龍江依蘭縣法輪功學員莫志奎受迫害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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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八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依蘭縣團山子鄉興安村莫志奎先生,今年55歲,一九九七年走入大法修煉後,他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7月20日,江澤民利用中共開始公開全面迫害大法以來,莫志奎由於堅持對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信仰,先後七次被綁架,五次被非法關押看守所,一次被非法勞教三年,一次被迫流離失所。他還被非法關進哈爾濱市長林子勞教所遭受長期折磨。惡警多次對他進行敲榨勒索,累計搶劫人民幣15000元以上。

下面是莫志奎自述所遭受的部份經歷:

2000年10月份團山子派出所所長張煥友、鐘崇俊、趙連成等人綁架了全鄉多名法輪功學員到鄉政府迫害,逼迫所有法輪功學員寫不煉功保證。我與王海峰堅決不寫,當晚被送依蘭縣看守所關押迫害二十三天被勒索3000元後,才放我回家。

2001年11月我去北京上訪,所長張煥友領多人把我綁架到團山子派出所。當晚將我送依蘭縣政保科,企圖關押看守所迫害未成,然後又將我送回團山子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天一夜,勒索1000元後才放我回家。

2002年1月份去親屬家串門,被惡警趙連成、姜俊等人綁架到團山子派出所關押一天,說怕我去北京上訪,就強迫家人拿房照做抵押才讓我回家。

2002年3月初,去本鄉前浪村送資料被村惡治保主任邢立峰蹲坑抓住,後夥同警察姜俊、趙連成劫持到團山子派出所,後被非法關進依蘭看守所。在八監號,惡警唆使該監號惡犯人二黑子經常對我拳打腳踢,刨背,就是把我按跪在床上用手把頭按著,抬高腳,用力刨後背一連五腳,刨的我半天喘不上氣來,身上被打的青一塊,紫一塊的,而且每天還得盤腿坐很長時間,一直持續58天的非人折磨被非法向家人勒索8000元後才放回家。

2002年中共「十六大」前,團山子政府預謀把我送依蘭縣洗腦班迫害,我被迫流離失所多日。當時是秋收正忙之際,不但我不能秋收,還逼迫我家人領他們到親屬家尋找我,還叫囂,找不到我所有的車、人的費用,全讓我家負責,一天多則出五、六輛車,少則二、三輛,連續騷擾六、七天親友,讓我的家人和及親朋好友整天提心吊膽,對他們造成很大傷害和經濟損失。

2003年1月19日我與王海峰去本鄉永合村發放真相資料,被村治保主任高鳳山和四、五個惡人抓住,他們對我一直連踢帶打,高鳳山還用水杯粗的大棒子打我的頭,把頭打的腫很高,左肋骨打折一根,很多部位都打腫了,很長時間才好。團山子派出所警察趙連成等人把我倆綁架到團山子派出所,第二天送往依蘭看守所繼續迫害。

我絕食反迫害,遭到惡警管教王宇濤、尚德忠指使六、七個犯人把我鎖在鐵椅子上,用礦泉水瓶插到嘴裏,捏住鼻子,往我肚子裏灌水,不讓喘氣,一連灌兩、三瓶,連肺裏都嗆進很多水,疼痛難忍。後來還強迫我打針等,我絕食15天後身體虛弱,皮包骨,生命垂危時才准家人保外就醫回家。這次我被非法關押兩個多月。

當年的6月13日晚,包括依蘭縣國保大隊隊長鄭軍、團山子派出所所長張煥友、鐘崇俊、趙連成等一群惡警突然非法闖入我家,再次非法將我劫持到依蘭縣看守所。不明真相的犯人三驢子等三、四個惡徒對我拳打腳踢。後來通過講真相他們都改變了態度。三天後的 6月16日,我被非法關進哈市萬家集訓隊14天,後被轉送長林子勞教所迫害。

中午到長林子五大隊下車後,惡警隊長趙爽帶領管教竇育新、郭萬機、孫慶雨、副隊長強勝國、教導員王凱等人指使惡人劉付海、王志國等人,利用各種手段對我進行迫害,拳打腳踢、電棍電、用鐵絲抽、打嘴巴子等,一直持續了三個多小時。被非法關押的多數同修承受不住,剩下四個同修被帶進監室罰蹲,蹲到晚上,又被雙手銬在二層床的床頭上,兩臂分開,兩手各戴一個手銬,吊銬兩天兩夜。在吊銬的過程中,惡警王志國對我拳打腳踢。剛放下就逼迫我去奴役勞動,幹各種活,多數是挑牙籤,每天每人定十幾盒的,二十幾盒,三十幾盒的。完不成,就加班時到十一、二點,再完不成就到凌晨三點半,早五點必須起床接著幹,連續就是六、七天。

2004年9月份長林子勞教所把一位法輪功學員打得骨折,法輪功學員整體絕食反迫害。我被一大隊隊長楊金堂作為「重點」,利用多人包夾我,不讓我睡覺,三天後遭暴力野蠻灌食。惡徒明知已插到肺裏還用力來回往裏插,致使我幾天不斷咳血。接著把我關到三大隊繼續迫害,每天仍有幾人對我進行包夾,不讓和別人接觸。十幾天後又把我拉回一大隊繼續迫害。

2005年初長林子勞教所要給我抽血作化驗,說是檢查身體(現在看顯然是為活摘器官販賣,牟取暴利做準備)。我們不配合惡警反迫害,第一天他們沒有得逞。第三天所裏指使三科抽人,科長帶隊,十幾名警察把我們幾名堅決不配合的法輪功學員,六、七個人按住一個人,按到靠牆的沙發上強行抽血。在長林子勞教三年的迫害過程中,惡警們多次利用各種方式和手段,酷刑迫害法輪功學員,推、掰、蹶、蹲、電棍電、拳打腳踢、上大掛、關小號、坐小板凳,不讓睡覺,等等等等。還逼迫填寫污衊大法的表格,不填就打、罵、電棍電、加期。我被非法加期一個月,到2005年10月7日,才回到家中。

2009年10月26日,團山子派出所所長張煥友指使程某對我進行蹲坑、跟蹤,並夥同警察趙連成等人將我綁架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張煥友夥同國保一顧姓警察逼迫我簽字,按手印,我不配合,顧姓的警察就猛擊我的胸部幾拳,然後他們幾人抓住我的手按了手印。國保大隊隊長郭慶吉、副隊宋宇哲又對我進行非法審問,我拒絕回答,零口供。下午四、五點鐘,我被送依蘭看守所非法關押迫害。

在看守所期間我絕食反迫害。遭惡警看守所所長劉大偉、副所長張毅、警察劉××等人多次送縣醫院插管灌食。因戴著手銬和腳鐐,行走不便,他們嫌我走的慢,就用力擰手銬,推我快走,把腳脖子磨的鮮血直流。灌食中,還不斷的指使犯人推管灌食,灌食完後,插管一直不拔出來。有一次十天才給換管。還指使殺人犯打、罵我,24小時戴手銬、腳鐐。我就這樣被持續關押迫害二十多天。直到11月26日,再次勒索我家3000元,沒給任何收據,才放我回家。

在十幾年的迫害和反迫害過程中,我遭受如此殘酷折磨,但我不怨恨那些參與迫害過我的人,因為我知道他們是被惡黨欺騙和利用人,是真正的受害者,是最可憐的人,因為善惡必報,誰也逃脫不了。我真心希望所有被欺騙參與迫害大法、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能明白真相,分清善惡,遠離迫害,彌補自己的罪過,為自己和家人選擇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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