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王豔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感覺到身體一身輕。從九九年開始,王豔受到了中共邪黨的街道、派出所、看守所、政法委、公安局等數不清的入室騷擾,二次關押,共四個多月;二次勞教,所外執行;二次被關洗腦班,勒索現金一萬多元。
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後又被勞教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十八日,王豔進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關押到前門派出所,當天晚上被內蒙駐京辦接走,當月二十二日晚,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惡警秦寶庫、翟拓、張志平(女)、蔡志剛等四人,其中蔡志剛逼王豔把錢掏出來,說你不拿出來,我們就搜身了。強逼王豔拿出了身上僅存的四百元。公安局惡警鄭明道,趙鳳雲問:「你到北京幹甚麼去了?還把老太太領去了。」王豔沒有理睬他。鄭明道寫了幾個字,就把王豔送到霍林郭勒市看守所。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三個多月後,於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送往圖牧吉勞教所,非法勞教二年。
參與迫害人員有:女惡警趙鳳雲,片警徐萬臣,還有一個看守所姓鮑的警察(現已死亡)。一個姓溫的女警察也跟著去了。
到勞教所,檢查王豔身體不合格,勞教所不收,惡警趙鳳雲卻跟勞教所說:「你讓她留下吧,再讓她家裏來人接。」勞教所還是不收,不同意。王豔在勞教所被關了一夜,第二天辦完相關手續,又跟他們回到本地看守所。在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日,家人被勒索三千元錢才放人。在這期間原單位人才交流中心勒令王豔下崗,扣發一到五月份的工資與獎金。
下崗後僅發給基本生活費四百元,扣除其他費用只有三百元。王豔為了解決生活問題,被迫去幹別人不願意幹的粗活、累活,如挖樹坑、挖防火溝、砍樹杈子,長達一年多。後又分到供應科,供應科劉振以王豔煉法輪功為由,不接收,又退回去繼續幹重活,到零四年十月份,王豔到一家單位去打掃衛生,一幹就是七年。
二、第二次被抓進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王豔和母親一起去小區發真相光盤,在樓道裏被一個面相兇惡的男子抓住不放,後來得知此人叫孫玉強,開了一家叫新世通的網吧。他嘴裏不乾不淨的罵著,又踢了王豔一腳,掏出手機打110報警電話,他死死的抓住王豔的手不放,寶日呼熱派出所很快把警車開過來,此人還跟著去了派出所。警察留下了他的電話號,說你走吧,有事再找你。
警察開始翻包,看到光盤後就給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國保大隊打電話,他們又開車把王豔送到公安局國保大隊。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問王豔光盤從哪裏來的,又問王豔家庭住址,王豔甚麼都不說,一個人稱王教的女警察打電話,隨後又來幾個警察,把王豔帶到她的家中,當著王豔的面開始抄家,正房裏沒有找到他們所要的東西,又到倉房去搜,搜走了空光盤二盒,還有一些耗材。
搜完後,就把王豔直接送進看守所。在關押期間,國保大隊的管兵給王豔的兒子打電話,讓他帶好錢,說給你媽去體檢,他們揚言說:「如果身體合格,就勞教。」在醫院檢查花了一千元左右,結果表明身體不合格,有貧血症狀,關押了一個月後,又勒索王豔兒子三千元錢,交看守所的伙食費五百六十元,於七月二十五日王豔才回到家中。在關押期間,單位二個月沒給發工資與獎金,王豔共損失約六千多元。
三、二次被劫入洗腦班
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王豔剛從看守所回來,身體還沒有完全恢復,邪黨在電力賓館非法成立洗腦班,原單位邪黨書記張恆義給王豔打電話,讓王豔到他的辦公室來一趟,王豔看到辦公室裏有610頭子萬國清,還有一個司機,張恆義說:「王豔身體不好,就別讓她去了。」可是萬國清執意不肯,萬國清說王豔必須得去,就讓司機送王豔回家拿換洗的衣服,直接送到洗腦班,強逼寫保證書,看污衊大法的書,又讓唱邪黨的紅歌,做體操等,在洗腦班關了十五天。
從看守所回來不到十天的時間,單位有好幾個人打電話,讓王豔去通遼的洗腦班,王豔拒絕了,通遼610惡警來到霍林河,單位又打電話要求王豔到街道去一趟,單位經理說不去就不許上班。二零一一年八月六日王豔到珠斯花街道,去了一天,街道有通遼來的一個女的,還有一個叫赫婉如(當時她給王豔的電話是15047216470)的,她們強逼王豔放棄修煉,說了很多污衊大法的話。
四、數次入室騷擾
自從九九年七二零以來,王豔的家就一直沒有消停過,街道、派出所經常入室騷擾,有時一天來二次,經常來登記、要照片,給王豔的丈夫施加壓力,威脅恐嚇,從而給王豔的家人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現在家人聽到敲門聲就心驚膽戰的,家人被惡黨嚇怕了,就埋怨王豔,給王豔帶來了數不清的麻煩。到現在為止,邪黨的各類組織,已經入室騷擾無數次了,數都數不清了。
迫害責任單位及個人:
原單位人才交流中心。
原單位供應科:劉振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新世通的網吧主人:孫玉強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寶日呼熱派出所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電力賓館
原單位邪黨書記張恆義
通遼610:赫婉如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礦公安處:蔡瑞剛。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長助理:趙秀發。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惡警:秦寶庫、翟拓、溫玉華(女)、趙風雲(女)、鄭明道、片警徐萬臣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霍市610頭子:萬國清。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國保大隊長:李布和,副隊長:管兵。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孔繁林、張德力(司機)。
人才交流中心:張志平(女)
內蒙古霍林郭勒市看守所:鮑錢國(已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