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難中正念正行 制止行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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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一、在看守所正念制止行惡

2007年,我散發資料時,因不明真相的人舉報,被當地派出所非法抓捕,抓捕時,我不配合邪惡,惡警們強行將我推上車,眼皮被撞掉了一大塊,鮮血直流。

第二天天還沒亮,我就被送進了看守所。我堅決不配合惡警照像,被惡警亂抓亂扯,扯掉了很多頭髮。

到了第三天,當地610的譚毅、鐘建義等人就把我送往洗腦班,一路上他們怕我喊「法輪大法好」,就用白膠布封住我的嘴,還用我身上穿的防寒服把我的頭套住,不讓我看到去洗腦班的路。

到了洗腦班,又把我的眼睛遮住。譚毅不顧我大冬天的赤著腳,強行把我往樓上拖,我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譚毅氣急敗壞的用右手抽打我的嘴,我正念大聲的對他說:「把對我的迫害轉移到你的身上。」

就看他打完我之後,手痛得直摔,再也不敢打我了。可我一點都沒覺得痛。師父曾經說過:「大法弟子在正念強、沒有怕心的情況下可以用正念反制行惡者。」(《正念制止行惡》)

一週後,我被當地政府的包國志,610的周江、陳德荃送到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的鐵門口檢查時,惡警張慧把我叫到了門口的一個角落,說是要搜身,他抓住我的頭髮就往牆上撞,我一邊往外跑,一邊喊:「警察打人了!」跑到了讓人看得見的地方,被他推倒在地上,因他來電話了要接,才停了手。我頭上被撞出了幾個雞蛋大的包。我不進監室,他就叫了兩個犯人強行把我拖進了監室。頭上雞蛋大的包也沒覺得痛,就好了,我知道是慈悲的師尊為我承受了,幫我闖過了這一難。

二、在魔難中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在看守所,我們每天堅持學法煉功,講真相。明白真相的犯人也幫我們做一些事。晚上,我們不值班,到煉功的時間,她們就把我們喊起來煉功,晚上12點,她們也要喊我們起來發正念。我在看守所與犯人相處的也比較和睦,她們說我人很好。

講真相中,有一個人,她對我們講的有些理解,有些不理解:你們這樣,不能照顧家人,讓親人受到痛苦。我告訴她說:這是迫害造成的,我們散發資料是在救度世人,誰給我們造成的傷害,誰都要去承受償還。我們的家人也不會白白承受。後來她明白了,也理解了,對我更好了。當我被非法判刑下來時,她悄悄告訴了警察我沒多少錢,要轉兩百元錢在我的賬上。我對她說:你這樣善待大法弟子,會有福報的,你們全家會團圓幸福。後來,我聽上山來的犯人說,她被判緩刑了,確實是一家人團圓了。

在看守所,我與同監室的人都相處得很好,一有機會就給她們講真相,他們說我很善良,也很信任我。有一次,警察處罰我們全監室,把我們的電視關了,她們就叫我教她們煉功,全監室的人一起學煉法輪功,惡警看到,也睜隻眼閉隻眼。

有一次,隔壁監室的同修晚上值夜班,因沒下床來坐著值班,一惡警在她們的哨台上罵,罵著罵著,他就跑下來,打開監室的門,要打那位同修,我們一起喊:「不許打人!」那個惡警一看這架勢,也沒敢動手,灰溜溜的把門鎖上出去了。第二天,我們這個監室和隔壁那個監室一起絕食抗議。後來,所長來調解說要處罰那個惡警,並把兩個監室的人都安排去洗熱水澡(因在那裏面洗熱水澡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才平息了風波,惡警也不敢隨意打人了。

惡警把煉法輪功的學員當成政治犯,給我配了一個律師,我對律師說:「我想我們能見面也是緣份,我沒罪,這個案子你要接,就請給我作無罪辯護。」律師說:「我不能給你作無罪辯護,只能給你減輕一些。」在一旁的看守所所長說:「他不可能給你作無罪辯護,他要給你作無罪辯護,他的飯碗都得掉。」我不能承認這種有罪辯護,我給律師講了真相,拒絕了律師給我作有罪辯護。

我被誣判三年後,要上山那天,同監室的其他的犯人看我上山甚麼都沒有,就把被子、床單、棉衣等都給我湊上了。我想到了師父說的:「萬事無執著 腳下路自通」(《洪吟二》〈無阻〉)。

三、正念正行,闖出魔窟

到了監獄後,我不報數、不背監規、不寫思想彙報、不穿囚服,邪惡強行把我的衣服從後面剪開脫下,我就喊:「法輪大法好!」他們說我不服從管理,把我反銬在樓梯上,被24小時非法戴銬。開始戴銬時是白天下車間,反銬在惡警辦公室的樓梯上,晚上一隻手銬在床上。後來就沒讓我下車間,白天站著雙手反銬在監區三樓窗子上,從早上犯人7點半出工開始,至晚上7點半犯人收工。吃飯後,又銬在底樓窗子上至晚上收監(有時9點過,有時10點過),在銬的過程中我不斷的背法,發正念。這樣銬了一個多月。

有一天中午,站著似睡非睡的情況下,我看見「神目睹」三個字。我悟到師父在看護著弟子。後來,看守我的人向警察打報告,不願意看守我了,代管法輪功的惡警隊長曾清惡狠狠的說,不銬我了,說我這樣銬著太輕鬆了,叫我白天下車間勞動,晚上回來「學習」,用這種謊言來掩蓋他們對我迫害的失敗,這樣的迫害不起作用。這個所謂的「學習」就是體罰、站軍姿,站到晚上12點。

有一次晚上,梵英、劉紅兩個惡警值班,叫我背規範,我不背,就惡狠狠的罵,要我在監區的壩子上跑圈圈,我沒有動。惡警劉虹就踢我的腿,見我還是不動,就威脅我要把我吊銬在大門上,梵英又去向集訓隊打電話,要把我送到集訓隊迫害,我不斷發正念,否定邪惡的這種迫害,也沒有怕心。後來聽惡警梵英說集訓隊不收,就叫我面對牆壁站軍姿,當時我沒有一切人心,沒有被它們的威脅所嚇倒。

親人來接見時,邪惡強迫我要打報告詞:罪犯×××。我堅決不配合。我不能因為執著想見親人,而配合邪惡打那樣的報告詞,承認自己是罪犯。我的兒子來了五、六次,都沒見到我。有一次,他們等了一個多小時,最後難過的走了。有一次給我送來的鞋、錢,都是帶回去了。後來專管迫害法輪功的張雅琳,叫我見了親人,他們讓我們見面,是企圖用親情來達到「轉化」我的目地。

還一次,邪惡以我沒戴標誌牌、不背監規為由,要我反省,不讓我勞動,我知道反省意味著甚麼。就是要給我戴銬。張雅琳把我的雙手高舉銬在窗子上。第二天又是曾清上班,她叫監護把我吊銬在廁所的窗戶上。開始那個監護把手銬銬的非常高,腳立起,手都銬不上,對我戴銬迫害。上半天在車間的廁所銬著,下午回監區學習,就雙手高舉銬著,晚上雙手銬在床檔頭,根本無法翻身,這樣一身都痛。我反覆的默念著師尊的經文《別哀》,我找到自己做事的心,一心想著怎樣把事情做的影響更大,導致學法、發正念跟不上,那不是常人在做大法的事嗎?最後被邪惡鑽了空子,付出了慘痛的代價。

在邪惡的環境裏,我既要承受惡警給我施加的壓力、還有承受幫教對我的轉化和組長無理的辱罵,我每天被折磨的精神恍惚,奴役勞動時間又長,任務又重,昏倒是常事。晚上睡在床上覺得天旋地轉,感覺就像快要不行了,我心裏默念:我是李洪志的弟子,不允許邪惡迫害我。師父告訴過我們:「如果一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能放下生死之念,邪惡一定是害怕的;如果所有的學員都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作為大法弟子,你的一切就是大法所構成的,是最正的,只能去糾正一切不正的,怎麼能向邪惡低頭呢?怎麼能去向邪惡保證甚麼呢?即使不是真心的,也是在向邪惡妥協,這在人中也是不好的行為,神絕對不會幹這種事。在被迫害中哪怕真的脫去這張人皮,等待大法修煉者的同樣是圓滿。」(《精進要旨二》〈大法堅不可摧〉)

我決定開始煉功,每天我躺在床上煉,或在上廁所的時候煉。一次,我在床上煉貫通兩極法,被監護發現了,當時值班警察鄧群處罰了我,扣我3分,扣了3分,晚上就要「學習」,晚上就是別人休息了,就讓你抄規範,不抄,就站軍姿至12點。我不配合邪惡,不抄也不背,曾清就處罰我每晚站到12點,有一天,是惡警梵英值班,她罵我不抄就罰站到深夜兩點,從那以後,我每晚都站到兩點。

在外面都不覺得自己有甚麼怕心了,可在黑窩裏面,對邪惡的種種迫害時,還是會冒出一些怕心,怕戴銬、吊銬、關小間、集訓、怕自己在被迫害過程中過不去等等,師父就把法點給了我:「沒有了怕,也就不存在叫你怕的因素了。」(《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每當我出現怕心時,我就反覆默念師父的經文。漸漸的正念也就越來越強了,人心也越來越少了,怕心也越來越弱了。

在邪惡的種種迫害下,我按照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向監獄、檢察官寫投訴信,惡警以我寫匿名信、在床上煉功為由,兩次企圖給我加刑,我不承認邪惡的迫害,請師父加持我,發正念否定了邪惡的迫害。

在刑滿那天,我仍然沒有獲得自由,惡警以我沒「轉化」為由,把我綁架到了洗腦班,我開始絕食反迫害。惡人灌食時,用鐵器鉤子撬開卡住,用勺子強行灌食,灌進去不吞,我向外噴出去,我去推開惡人的手,惡人祁某還罵我把他的手弄傷了,說我在監獄有經驗。惡人又用勺子在口腔裏亂攪,上牙膛被戳破,口腔被戳傷,嘴角撐爛,牙齒撬鬆,撬痛,吃東西牙齒都軟的,灌後吐出來都是血,灌後噁心,難受。我一直不配合邪惡,邪惡對堅定的大法弟子是沒有辦法的。

由於我一直沒「轉化」,惡人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把我的親人找來,軟硬兼施的矇騙我的親人配合他們,並威脅說,如果這次再不轉化,就會收回監獄,還會判七、八年。當時,我的身體已經非常虛弱,五個人按著我,強行在邪惡準備好的「轉化」書上按了手印。我告訴他們我不承認這一切,要他們立即撕掉「轉化」書,並立即宣布開始第三次絕食抗議。

在洗腦班又經過了半年時間,經過三次絕食抗議,我終於走出了魔窟。

有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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