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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秘密勞教王鳳如 阻撓王曉東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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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備受國內國際關注的河北泊頭市富鎮周官屯村「三百手印」事件讓中共當局倍感恐懼。近日,王曉東的妹妹、為營救哥哥王曉東徵簽「三百手印」的王鳳如(乳名:王曉美)被秘密非法勞教;當地黨政部門威脅王曉東的母親辭退王曉東的哥哥為弟弟聘請的北京律師程海;王曉東委託的北京律師李長明到泊頭市看守所會見王曉東遭到百般阻撓。

徵簽「三百手印」 王鳳如被非法勞教

近日,為營救哥哥,「三百手印」事件主角、王曉東的妹妹王鳳如遭到中共的非法勞教,於六月二十六日被非法勞教一年,目前已經被強行送到石家莊女子勞教所迫害。

直到七月六日,王鳳如的家人才獲悉王風如被非法勞教的消息。據稱,要等勞教所那邊同意,家屬才能去看望鳳如。王風如的丈夫由於受這件事的牽連,不得不外出躲避,家裏只有婆婆在家。目前,家裏已經接到了王風如的勞教通知書,勞教期為一年。

律師會見王曉東 遭當地非法阻撓

自泊頭「三百手印」事件在海內外引起震動後,面對自己執法犯法的勾當,出於對正義律師的懼怕,中共政法委連續向周官屯村民及王曉東家人和王曉東的北京律師施壓。泊頭公檢法串通一氣,阻撓正義律師出庭辯護。

七月二日至三日,泊頭市富鎮黨委書記郭中軒、鎮長鄭蘭輝多次到王曉東家威脅王曉東的母親辭退王曉東哥哥王俊傑聘請的北京律師程海,更換當地政府部門滿意的律師,並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強行辭退程海律師,強迫家人接受他們指定的律師。四日,王俊傑接到程海律師電話,程海律師稱泊頭市法院通知他拒絕他為王曉東提供辯護。

七月九日,王曉東委託的律師李長明到泊頭市看守所要求會見王曉東,遭到地方警察的圍堵與看守所警察的非法拒絕。

審訊關押期間 曉東受酷刑折磨

王曉東輾轉傳遞消息說,二月二十五日上午開始,警察馮亞兵在刑警一隊審訊時用「搖電話機」的電擊刑具對其實施刑訊逼供,由馮亞兵下命令,警察韓洋執行。韓洋把王曉東綁在椅子上,雙手纏上導線,不斷「搖電話機」。一搖就電擊,使王曉東全身麻木、抽搐,審了一天,不間斷地搖了一天。泊頭市國保大隊的高貴起威脅王曉東:你不說也得說,否則一直折騰你。

在泊頭看守所,王曉東第一天就被強迫勞動。看守所讓王曉東用訂書機把紙花塑料花訂到花圈上,從早晨四點一直幹到晚上九點,一天要完成七、八十個的任務。有的人幹不完,中午飯都不敢吃,還要受到體罰。據他們粗略估計,看守所的體罰方式不下七十種:包括毆打、用硬物砸手腳、煙頭燙、不讓吃飯、不讓睡覺、用訂書器夾緊手指旋轉等。王曉東就受到毆打和不讓吃飯的體罰。

覺醒村民按手印 遭當局報復打壓

四月二十四日,泊頭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王文生夥同周官屯村支部書記周印忠,在周官屯飯店召集了部份在要求釋放王曉東的請願書上簽名的十餘名周官屯村民,打著「政府要核實村民簽名的真實性」的幌子,以質問的口吻問簽名人簽名的動機,與法輪功有甚麼牽連,又是單獨的每個人依次進屋錄音錄像故意造成一種緊張甚至恐怖的氣氛,最後讓每個人在所謂的詢問書上簽字。

自五月十五日起,泊頭市富鎮政府工作人員分四個組,對在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曉東的請願書上簽名的周官屯村民,又開始了新一輪的騷擾,對每一個簽名村民都不放過。同時還要求簽名者在政府印製的「拒絕邪教承諾卡」(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上簽字,公然誣蔑法輪功。

老母淚眼盼兒歸 籲國際社會關注

據王曉東的姐姐介紹,快八十歲的母親每天提心吊膽的帶著一個孤苦伶仃的七歲孩子,又惦記著曉東,又惦記著曉美(幼名),還惦記著曉美的一雙兒女,想起這些老人就淚流滿面。她們沒有任何經濟收入,在農村又沒有勞保,以前指著曉東有點收入來養家。

就是這樣,政府還不斷去嚇唬她,三天兩頭去騷擾。八旬老人緊急請求國際關注,呼籲正義人士伸出援助之手。

執法犯法勾當 揭穿中共畫皮

通過整個事件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到,中共邪黨指揮泊頭市地方當局聯合公檢法部門非法打壓報復聯名的村民,在周官屯村進行文革式的政治表態、人人過關,阻撓甚至編造謊言迫使王曉東更換律師,迫使王曉東的家人離家逃亡,都直接破壞了憲法賦予王曉東的辯護權,證人依法作證的權利,律師依法執業的權利,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導致《憲法》、《刑事訴訟法》、《律師法》淪為廢紙,法律成為了兇手的凶器。迫害中,中共邪黨無法無天,參與迫害的人不講法律,知法犯法。中共自詡的依法治國謊言就像魔鬼的畫皮一樣,被中共自己一把撕下,其魔鬼嘴臉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參與迫害者 必受法律嚴懲

大陸維權律師認為,到目前為止,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隨意抓捕,並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起訴,甚至違反自己制定的《憲法》,完全是濫用法律、執法犯法,是不講法律和法治的對法輪功的迫害。大陸關於邪教認定的正式文件《公安部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自行認定了十四個邪教組織,也沒有白紙黑字地把法輪功列在名單上。

看一看當年紐倫堡審判的前車之鑑吧。紐倫堡大審判一開始,所有納粹戰犯用同一個理由為自己辯護,這個理由是「執行法律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殺害猶太人是在執行法律。」德國著名哲學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魯赫在法律問題上有個非常精闢的論述,他說:「法律分法上之法和法下之法,以人類的共同理性,以人的尊嚴和權利作為展示內容的法是法上之法;凡是以背棄人類理性,漠視人的尊嚴、踐踏人的權利為特徵的法都是法下之法。法下之法是惡法,惡法非法也。」他的這一思想被法官們接納並達成共識:納粹戰犯執行的不是法律,而是一種罪惡。再次開庭,法官們以惡法非法的原理駁斥了納粹的辯護理由,紐倫堡審判才得以順利完成,並將包括集中營護士在內的迫害參加者判處了絞刑。

歷史走到了二零一二年,人類,尤其在中國大陸,人們的道德底線已經滑到了危險的邊緣。面對「毒奶粉」、「瘦肉精」、「毒膠囊」……面對「我爸是李剛」、「小悅悅」……我們一手種下的惡果最終會讓我們自己品嘗。而大法弟子,就像大洪水中的一艘艘諾亞方舟,冒著被打、被抓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告訴人們真相,教人識好壞、辨正邪、明善惡,力挽道德一日千里下滑的狂瀾,目的是讓人真正能夠得救。

面對有時陷入漩渦但卻是救你性命的方舟,你是拉一把還是弄沉它。希望那些良知尚未泯滅的人,做出正確選擇,登上救命船,救贖自身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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