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是九五年十月初開始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以前由於自己病多,經常頭痛,患有胃病、失眠、痛經、 腸炎、皮炎。經過幾個月的修煉法輪大法,這些毛病一掃而光,心情非常愉快,平時遇到不順心事愛生氣的習慣都消失了。可是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黨魁江××迫害法輪大法後,我的生活一直沒有清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初我與同修李恬去北京天安門證實法,被重慶市江北區貓兒石派出所姓劉的所長與惡警李勁弄去江北區華新街拘留所非法拘留了二十二天。出來後,派出所又夥同天原廠領導閻昌金、謝順富等人把我弄到華新街一個招待所洗腦班迫害十天。
二零零一年七月中旬我與同修牟才芬、何治國、肖安琴、劉清碧等幾個同修去天安門廣場證實法,被綁架回來後,天原廠惡黨書記閻昌金,廠勞工處處長謝順富夥同貓兒石派出所劉所長等人非法將我與同修牟才芬,肖安琴三人弄到華新街拘留所非法拘留四十三天後,惡警李勁、熊維柯二人把我們三人送到茅家山重慶女子勞教所非法關押兩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勞教所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叫囂要人人「轉化」。白天晚上把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用包夾兩人監視,白天整訓(變相酷刑迫害),晚上很晚才能睡覺。一次整訓,惡警李某說我頭沒轉到位,一拳打到我頭上,包夾上來兩人把我的兩個手指扳成黑紫色,腫了幾個月。一次包夾石慶說我眼睛眨了一下是在「暗示」同修,上來就打我的頭一拳,用手掐我喉管,結果我喉管痛了幾個月,吃飯、吞口水都困難。
二零零三年我從勞教所回家後,每年所謂的敏感日──節日或兩會甚麼的,貓兒石派出所的惡警楊雨都要帶人來強迫我照像,簽字,干擾我的正常生活。二零零八年,派出所惡警邱萍經常非法騷擾我家,一會兒說奧運會不准出門,一會兒又說中央開甚麼會不准出門等。
我在勞教所兩年期間,退休金被非法停發。廠勞人處謝富順等人非法扣掉我二千六百元和一千六百元,說是他們從北京接我們回來的路費錢。
(二)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左右,我在鴻恩寺公園公路旁給一位六十歲左右的老人講真相時,被一便衣警察抓住(便衣惡警說前段時間有人發了書和光盤給他岳父,所以他帶岳父到處抓人)。便衣把我綁架到貓兒石派出所後,打電話叫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梁世濱一夥人來我家抄家,姓劉的女惡警,姓陳的男惡警,還有個不知姓的幾個惡警把我睡覺的床、書櫃、床頭櫃翻了個遍,抄走《轉法輪》一本,《明慧週刊》一包,護身符一包,師尊經文等。梁世濱一夥把這些放在地上,強迫我站在旁邊用手指著大法資料,他們用相機不停的拍照。
在派出所的兩天,惡警強迫驗血,蓋指紋,寫字等。梁世濱一夥說派出所收到的真相信是我寫的,然後第二次到我家抄家,抄走幾本《九評》,師尊國內外講法,光盤幾個。還強迫我父母簽字,強迫他們保證家裏不准放大法書籍和真相資料。
我被梁世濱強行綁架到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呆了一個星期,期間由兩個女人全天二十四小時監視。一星期後,梁世濱綁架我到復盛拘留所拘留十五天,五月十五日,我又被綁架到重慶女子勞教所這個黑窩。
一進勞教所,被惡警安排和同修一起「整訓」,早上六點半起床,晚上十一點才能睡覺,包夾說這就是隊長所謂的半軍事化管理:一會兒站軍姿,一會兒軍蹲,天天在肉體和精神上施加壓力。在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陳彥雁的安排下,我和同修凌丹每天處於吸毒人員王海燕、馮雪霜等人的管制下。所謂幫教孫玉珍每天強迫我們聽誹謗大法的話,強迫給我們洗腦二十幾天。
在這期間,包夾王海燕、馮雪霜等人迫害我。有時我眼睛眨一下,她們要吵半天,大小便要打報告,王海燕故意刁難,她高興時允許,不高興時不允許。隨便一個藉口就對人拳打腳踢,辱罵不堪。王海燕知叫我天天蹲在地上寫思想彙報,稍不如她的意就打耳光,打腦殼。一次抄「坦檢」抄掉幾個字,王海燕強迫我蹲下,打耳光,用手掐我胸部,手臂。洗澡時同修見我身上,胸部,手臂都是瘀青。一次打掃衛生,我正按她們的要求用布清理地上頭髮,王海燕進門就一腳踢在我腰部,一拳打在我左背上,邊打邊說看不慣我做事,吼叫說打人發洩是她們「藥娃」的本性,打人的權力是獄警隊長給的。一天洗漱,我剛蹲下洗臉,馮雪霜使勁一腳踢我的腰部,我沒理她。她平時惡言惡語,打小報告討好惡警趙媛媛。
在強迫洗腦的一個月中,在如狼似虎的包夾的辱罵和拳腳相加下,我頭痛欲裂,晚上睡不著覺,沒記憶力,惡人還不准我坐,每天強行蹲著。我想找隊長反映,包夾刁難不准。從我這一個月的遭遇可以看到中共邪黨為了改變一個人的信仰,從肉體到精神上是怎樣的折磨一個人。
一個月後,我把包夾打人的事仔細寫上去,陳彥雁裝腔作勢的叫王海燕與我對質,王公然說是隊長趙媛媛叫她們包夾這樣做的,並不承認打了我,可笑的是,她說她對天發誓,如真打了我出勞教所那天被車撞死。聽到她這樣說,我從心底可憐她,她被毒品和中共邪黨無神論毒害,淪為邪黨的打手,為邪黨出賣自己的靈魂和生命,可悲又可憐。
重慶勞教所強迫我每天吃了早飯就開始包糖,每天要包八十斤,完不成任務的就罰站或罰做清潔,而完成這樣的任務幾乎每個人都要晚上十點多後才能收工。在這樣惡劣的非人生存環境下,我身體快速垮掉,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以病保形式回到家中,回家後才知我母親被勞教所敲詐了六百六十元的所謂檢查費和鑑定費,而他們卻沒讓我去醫院做任何檢查。
回家後一天,我出門回家,我媽媽說家裏來了幾個男人不認識,見我不在家就問我又去哪裏講真相去了。像這樣的騷擾沒斷過。二零一一年八月中旬,社區主任蔡明勇和副主任王曉莉天天打電話來找我要我在保證書、悔過書上簽字,我不簽,給他們講迫害法輪功要遭報,他們不聽。蔡明勇以關心為名給我父親一百元錢,騙我父親簽字。今年二零一二年二月左右,副主任王曉莉把我叫到社區辦公室,叫我配合她說不煉法輪功的話,並用手機給我錄像,我不配合,她說:那你就說法輪功好,我見她是準備構陷我,甚麼都沒說就走了。
我這十幾年所遭受的一切都是邪黨和惡人利用手中的權力知法犯法,迫害好人的結果,我盼望明白真相的人越來越多,不要緊跟邪黨迫害好人而最終害人害己,遭受惡報。
補充說明
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陳彥雁,在勞教所創立了一個鞏固小組──就是給在整訓中被迫妥協的法輪功學員灌輸更多的歪理邪說,施加更大的精神壓力,迫使你違心的寫更多對不起法輪大法的文字──目的是徹底奴化人的思想和肉體。凡是被綁架去的法輪功學員都先在所謂的「學習班」整訓一個月(整訓的過程就是變相施加酷刑的過程,許多法輪功學員在長時間所謂的「站軍姿」「軍蹲」酷刑中,腳腿從發腫到發紫,最後痛苦不堪的妥協。)後,才能進入鞏固小組一個月,最後去包糖。這是被迫妥協的,如果對堅定的法輪大法弟子,他們就沒完沒了的讓人處於所謂的「嚴管」。對這部份法輪功學員的折磨尤為殘酷。據說陳彥雁的上級認為她工作認真,還把這個方法向全國推廣。她經常組織培訓吸毒包夾,教他們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方法,手段殘酷。
女惡警賈征是鞏固小組專門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攻堅組組長。一次找我談話,以關心吸毒包夾打法輪功學員的情況為藉口。在談話中突然高叫:「你要怎麼處理,不聽話,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就得挨打!」此話赤裸裸地表達出他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和知法犯法的本質──吸毒人員打法輪功學員是在警察的授意下進行的,他作為警察不可能去處理給他當打手的吸毒包夾。
女惡警趙媛媛規定:法輪功學員(不論文化高低,歲數大小),只要寫的思想彙報令他不滿意或者動作不符合他的要求(比如眼睛眨一下),就一律蹲著寫。一次法輪功學員黃宗英眼睛眨了一下,被包夾用手掐身體,用拳頭打的一身青紫。向趙媛媛反映,趙說是黃宗英自己血小板減少,根本不理睬。是啊,你怎能要求一個教唆打人犯去處理被他教唆的對像呢?!
女惡警蔣承春假惺惺關心我們被打的情況,在詢問過程中,給另一惡警說:你看,包夾輕輕打一下,就是被打了,真是小題大做。蔣承春,你不能這樣包庇呀,你要知道,即使是輕輕打一下,也是犯法行為。何況包夾經常是瘋狂施暴。
二零零九年年底,惡警陳彥雁等人,和勞教局為加大迫害從西山坪調來的幾個男惡警(其中一人姓李,很邪惡),對幾十個長時間在女教所酷刑折磨下不畏嚴酷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採取加大酷刑的「轉化」運動。早上很早她們就下樓去「整訓」,到夜間兩點三十分才能睡覺。我們不知道她們被折磨的具體情況,只聽還有良知的包夾說:法輪功學員岳春華被打的站不起來,洗澡時全身血肉模糊,血水直流。張治英肚子疼,隊長詢問,說是包夾打的,隊長不吱聲。
陳彥雁、趙媛媛、賈征等人和把法輪功學員綁架到女子勞教所的梁世濱等人跟隨江小丑、周永康迫害法輪功學員,他們狼狽為奸,不擇手段。不要以為沒有直接證據證明你們的犯罪,眾多法輪功學員的遭遇和口述就是你們犯罪的證據。善惡有報是天理,歷史將作出公正的判決。我作為一名受害人等待正義回歸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