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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江北區秦麗被國保惡警劫入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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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下午,重慶江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梁世斌與另外兩個不法人員,以「查戶口」為名,闖進重慶江北區五里店秦麗家中,綁架了給學生補課的法輪功學員秦麗以及一老年人,並且非法抄家,搶走了家中的電腦、大法書籍、MP5等私人物品。

目前,今年四十七歲的秦麗被非法拘禁在重慶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行洗腦「轉化」,並強迫她說出其他法輪功學員。秦麗家中上有九十九歲的外婆,七十八歲的老父親有病在床,呼喚著秦麗在身邊伺候、照料。

秦麗,原重慶江北鑄造廠職工,因廠家倒閉,早年失業,在自謀職業中勞累過度,身患甲亢疾病,脖子粗、眼睛突,人體變形,苦不堪言。一九九七年,秦麗走入法輪大法修煉,自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疾病不治而癒。

二零零三年秦麗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判刑八年。在這過程中,公安人員曾要求秦麗配合他們非法抓捕大法學員,被秦麗拒絕。迄今為止,秦麗的家人在未接到任何法律文書,沒有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江北公安警察再度將秦麗綁架、剝奪人身自由。

據不完全統計:重慶江北區二零一一年被綁架、勞教、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三十多人,他(她)們分別是李永英、熊玉珍、張福梅、譚啟明、李本然、孔祥芬、譚秀明、湯顯碧、唐濱家、薛俊榷、楊春元、李昌瓊、趙坤碧、張元珍、張慶連、曹俊祿、夏碧英、唐莉群、張四中、湯顯碧、姚培生、周世德、員張四中、康興碧(音)、鄧朝玉、羅蛟禹、雷治蓉、王萬興、許永霞、董軍、周紅兵、秦麗等。還不包括強制二十四小時監控的王柳珍、陳昌均等老人。其中,熊玉珍被非法關押已近五個月,仍然下落不明。

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受國家憲法和法律保護的。公安警察光天化日這種赤裸裸的剝奪公民信仰,已觸犯《憲法》第三十六條;觸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構成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未經檢察院、法院批准,強行剝奪秦麗人身自由,綁架到洗腦班強行轉化,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構成非法拘禁罪;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僅僅因為信仰或講清法輪功真相(明知信仰真善忍是在做好人),公安警察粱世斌等人利用職權犯罪,觸犯《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條,根據該法第四十八條:「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它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從重處罰」。同時,觸犯了:《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聯合國《消除基於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視宣言》等國際法。

在此,善勸參與迫害法輪大法學員的公安警察能明辨是非、審時度勢,立即停止犯罪,無條件的釋放法輪大法學員,並主動贖罪,不要在歷史的重大關頭作中共的殉葬品,給自己的未來選擇一條光明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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