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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監視法輪功學員 青島市警察無視小學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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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八日十五時十分許,正值青島市振華路小學放學期間,家長紛紛在接自己的孩子回家。在孩子們過馬路(青島市振華路)時,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出現了,一輛麵包式警車急速的從馬路東側呼嘯駛來,闖過紅燈,當走到馬路中間的小學生看到警車駛來,而紛紛嚇得大聲呼叫,撒腿迅速跑過馬路對面,警車幾乎是貼著小學生們的身體衝了過去,好在沒有撞到學生。

當警車闖過學生過馬路的人行橫道線時,不可思議的是,車上的三個警察立即轉頭九十度,監看兩位幹文藝個體工作的教師藝琴、一梅(化名,真名不便透露)的工作活動(藝和梅二人在做招生宣傳:發放招生傳單,與家長和老師做招生介紹)。令人氣憤的是,警車闖紅燈前交通協管人員用力揮動手中的交通旗,示意警車立即停下,先讓學生過馬路,但警車為監看在馬路西藝琴、一梅的動向,不顧學生的安全,直接闖過紅燈且不鳴笛。

這連續的一幕幕,被學校門口的家長、老師、路人看到,紛紛譴責警察的這種不理智、視百姓人身健康如糞土無人性的違法行為。交通協管員向駛去的警車大聲呵斥:「你們這些警察還有王法嗎!?」幾位送學生過馬路的老師互相說道:都已經明顯向車輛亮紅燈了,竟然故意私闖紅燈,置孩子生命安全不顧,還有人性嗎?就這樣,警車在協管員、老師和家長的譴責和謾罵中灰溜溜的逃脫,警察沒有停車,依然快速駛向前方的青島市振華路派出所,竟一點絲毫的歉意也沒有表示。

警察為甚麼要如此瘋狂監控藝琴、一梅兩位教師?這兩位教師於二零零六年通過修煉法輪功得到了好的身體,並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做好人,藝琴過去性格暴躁,脾氣易怒,經修大法後一改過去不良性格,變得平和、開朗、樂觀,一梅過去因車禍有嚴重的腰腿痛,通過修煉法輪功以後,修心養性,這使得其疾病痊癒。他們時時按大法要求重德修心,從商從藝為他人著想,不圖名利,他們時時按大法要求重德修心,從此待人真誠、善良、忍讓。

法輪大法自一九九二年傳出以來,至今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受到世界人民的喜愛,上億人修煉法輪功。修煉者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獲得了健康的身體和高尚的道德。至二零一零年二月,各國政府機構、團體組織對法輪大法及其創始人頒發的褒獎與支持議案、支持信函已達三千零三十九項。法輪大法洪傳世界,超越種族、國界,真修者無不身心受益,道德回升,這是全人類之福!百姓的道德通過修煉法輪功而回升,使社會安定、經濟健康發展、以至民族強盛不是給當政方謀福嗎!?而迫害、打擊、監控、轉化這些好人,不就是在教唆百姓放棄良知而做壞人嗎!?

另外從法律角度上講,藝和梅二人也沒有任何違法活動,藝和梅在做一般的藝術招生工作,難道公民正常工作、經商也違法嗎?不是要弘揚、加強文化建設嗎?那其二人為藝術事業做了工作活動,為何要監控、騷擾民眾的工作經營呢!?退一步講,如果其二人是在宣傳法輪功迫害真相,那也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法輪功宣傳資料並不是邪教宣傳資料,傳播法輪功宣傳資料也不是「利用邪教組織」,這兩者間沒有任何關聯性。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組織在破壞法律實施,假借法律陷害好人。向民眾洪傳大法福音和三退(黨團隊)也沒有違反任何現行法律,憲法規定民眾有信仰自由的權利,有信教和不信教的自由,同時也有傳教的自由,中共法律沒有條文規定「三退」違法。

恰恰中共警察為監控、騷擾其二人工作,不惜狂闖紅燈,致學生生命安全於不顧,才是違法犯罪的,是不法監控且影響民眾合法經商經營,是不遵守交通法規,是視百姓生命健康如糞土的反人性行為,所以青島市振華路警察才是在擾亂社會治安、影響公共安全、破壞交通秩序者,警察不惜學生生命健康的闖紅燈破壞著人際和諧、法律法制,實施監控和干擾法輪功學員活動中助長著不正之風,敗壞著社會風氣,滋生著貪污腐敗,此次所有經過無不體現了中共惡黨的「邪、騙、鬥、搶、痞、間、滅、控」的七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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