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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抓人搶錢犯法 張傳璽家人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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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下午,黑龍江省雞西市法輪功學員張傳璽去朋友家,突然被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栗新等人綁架,並被搶走身份證、現金、存款摺等物品。

張傳璽的家人得知消息後,幾次到相關部門要人,並要求雞冠區分局歸還被搶劫的物品。但惡警栗新蠻橫說:「人是我們抓的,存款摺和身份證都在我們這,不能給你,你兒子反對共產黨、反對江澤民,這是犯罪,判刑或勞教這是肯定的,我就是這的負責人,我就說了算。」 栗新隻字不提現金的事,並以「涉嫌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的莫須有的罪名非法拘留張傳璽。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害人的邪教,是中共邪教在破壞法律實施,假借法律陷害無辜。

六月十四日,張傳璽的家人再次去雞冠區分局要求歸還被搶劫的錢財,栗新破口大罵張傳璽的家人:「滾出去,再跟我要我就踹你出去。」並大罵髒話。

作為一個國家的公務人員,綁架公民、搶劫公民錢財本身就是犯罪,當公民向他索要被搶劫的錢財時,他不但不給,還罵人,行為完全如同黑社會組織,這是嚴重的侵犯人權,嚴重觸犯國家法律,涉嫌構成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為此,張傳璽的家人已向司法部門遞交控告書,控告雞冠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栗新等人執法犯法。

據悉,張傳璽的家人已將控告書遞交雞西市公安局紀檢委,並抄報下列機構:雞西市檢察院、雞西市法院、雞西市人大常委會、雞西市信訪辦、黑龍江省檢察院、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黑龍江省信訪辦;及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海外正義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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