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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紅兩次被勞教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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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二日】吉林省通化市李秀紅女士堅持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八年四月被綁架,之後被非法勞教,在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備受折磨。二零一一年六月李秀紅再次被劫入勞教所迫害。以下是李秀紅的自述:

母親被迫害致死

我叫李秀紅。父親因工死亡時,母親只有二十七歲。我們姐妹三人,當時大姐六歲,二姐三歲,我只有七個月零十天。母親一直守寡,歷盡艱辛,獨自一人將我們姐妹撫養長大,還要贍養姥姥。積勞成疾,四十多歲的母親已頭髮斑白,身體從頭到腳、從裏到外全是病。她吃了無數的藥,但病勢還是日益沉重。媽媽開始練氣功,但沒有甚麼太大起色。以當時的狀態,生命已快到了盡頭。一九九六年母親修煉了法輪大法,她變的越來越無私,越來越和善,越來越健康,整個人精力充沛容光煥發。從前上班都要我去替,到能給姐姐帶孩子。八十高齡的姥姥從醫院拒收讓回家準備後事,到修煉法輪大法後能正常生活。從小體弱多病的我常年靠各種各樣的藥和激素來維持,但病情還是在不斷的發展,修煉法輪大法後一身病痛不翼而飛。而我們都是修煉後一片藥沒吃,一分錢的醫藥費也沒花,只是努力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僅道德提升而且身體也非常健康。

可是一九九九年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後,這一切都變了。多部門眾多人員不停地騷擾、警察抄家、非法拘留、強制洗腦、限制人身自由、不許媽媽去照顧坐月子的二姐……媽媽的身體狀況開始惡化,後來開始吐血。

二零零一年三月,當地公安等部門人員一大早,把在姐姐家休養身體的媽媽從被子裏叫起來,帶去市委黨校。媽媽血壓一天之內升至二百四十,可仍被關押一個月。我也在下班後被帶去了黨校關押一個月。我們每人都有一個本單位的人每天二十四小時陪同。開始不允許我與媽媽見面,理由是「怕串供」。後來媽媽血壓太高,嘔吐不止,在我一再要求下,才讓我去護理。在那裏,我們被強迫看污衊大法的書、電視、文藝演出(演出中剛開始罵李洪志師父和大法,音響器材就燒了,被迫停止。),在此洗腦班開班的前幾天主要負責人的兒子在車禍中死亡。

由於失去了正常的修煉和生活環境,在各種壓力和折磨中,媽媽身體每況愈下。二零零七年六月,媽媽和姥姥在十三天內相繼去世。在失去父愛三十四年後我又失去了母愛和疼愛我的姥姥。而如果沒有這場對真、善、忍的打壓,我們原本可以非常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的。

第一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我正在家做飯,我住地派出所(通化市二道江山上派出所)兩警察王岩、李冬闖入我家將我綁架。臨走他們把煤氣關掉,並不允許我通知家人。隨後警察又綁架了下班回來的我不修煉的家人,還抄了我的家。家被翻的一片狼藉,警察搶走了我兩千多元錢(兩年多後歸還)還不允許我姐姐清點,並強行拽住上前阻止他們這一違法行為的我二姐。

我父母雙亡,只有兩個姐姐,我與二姐同住。警察抓走了二姐夫婦,家中留下只有九歲的小姨侄一人。後來送我去勞教所的路上,警察王岩說:「那晚是我在那陪你姨侄的。」我說:「你們當著他的面抓走了他的父母,你在那陪他,他不更害怕嗎?」兩年多後我從勞教所回到家中才知道,那晚警察去了我家四次反覆搜查。小姨侄因驚嚇過度導致心臟病、大便失禁,住院治療近一個月。四年多後仍不敢一人獨宿,晚上起來上廁所,要把經過處所有燈都打開,聽到有人敲門就會慌恐驚懼。

警察還去姐夫妹妹家孩子的學校騷擾,說甚麼「我帶她出去發傳單了」,而這根本就是無稽之談。警察還蓄謀騷擾姐姐年邁多病的公婆。半個月後,姐夫從拘留所回家時人已瘦的脫相,他七十多歲的父母看到兒子這樣,禁不住淚如雨下。警察以「我煉功二姐不舉報,是包庇」為名,陰謀勞教二姐一年。後來二姐上訴,姐夫的家人也在外走訪有關部門,四處奔波,二姐才得以脫獄。

抄二姐家時,警察也抄了大姐家。

同年六月三日我被關進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暴力、酷刑強制洗腦

到勞教所的第二天,即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清早起來煉功。管教上班後,魏丹等人便用電棍電擊。前後一共使用了六根電棍,其中一大隊兩根,從六大隊借來一根,七大隊借來一根(一、六、七大隊都在同一棟樓裏),又從警戒科借了兩根新的,魏丹說新的電足,好使。就用五根電棍(一根電棍壞了)輪流充電電擊我。魏丹和葉颎兩人動手電擊我時,在場的還有大隊長閆利鋒,姜麗君,管教王雷,段亞娟等。閆利鋒還說:「明慧網說我們用四根電棍電你們,還少了呢,我們用五根……」並指揮魏、葉兩警察:「打,給我打……」

演示圖:電棍電擊

葉颎還打我的耳光,並用剪刀把打我的臉,並將我打倒在地,強行剪掉了我的髮辮;閆利鋒兩腿夾住我的頭,葉颎等強行扒掉了我的外衣外褲,套上囚褲,接著就開始對我連打帶電。電擊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天,致使滿屋子裏飄著的都是衣服和皮肉的焦糊味,而這時我已全身發抖,站立不穩。葉颎為了掩蓋她們的罪行和對我造成的傷害就說:「她是不是冷啊,給她穿上衣服吧。」接著就把囚衣給我套上了。

管教下班後,我被綁在了俗稱「死人床」的刑具上。此床鋪由鐵條交疊而成,將受刑者手腳用手銬、皮帶呈大字形固定,一動不能動,形如死人,故而得名。

從這時起,我就一直被綁在死人床上,直到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後一天。被綁了兩天後我就排不出尿了,那天我二十多小時沒排尿,憋得很難受。當天的值班管教段亞娟要帶我去衛生所導尿,看管我的人建議放下來活動一下,如排不出來再去導尿。當我起來時身體嚴重失衡、頭暈,揉了好半天肚子才把尿排出來。尿液呈黃紅色,尿完後又被綁在死人床上,後來再小便時就沒知覺了,只是感覺肚子絞痛,而且有時候絞痛已經很嚴重了,等上大半夜都尿不出來。我開始腰痛,有時兩側輪流痛。一週後尾骨處生出了幾個包,已近化膿。而電棍在兩肩、臂上留下那密密麻麻的一層血痂,兩個多月後洗澡時才用澡巾搓掉。

被綁在死人床上期間,吃飯要別人餵,大小便需別人脫褲子,拿便桶。這不僅是對我的人身傷害,也是對看管我的人的精神和心理上的折磨與摧殘。我曾多次向多名管教反映死人床對受刑者身體的殘害,應該予以廢除。

我所經受的迫害遠非僅僅是刑具。死人床的最長期限是七天,可有許多時候我在床上一綁就是十多天才放下來洗漱,然後再綁上。由於長期綁在床上不能動,背部幾近麻木,每次洗漱時看到腿部都是青紫色,用澡巾搓一下就會變成一道桔紅色,很久顏色都不恢復。心臟和血壓也都不正常,尾骨處經常起膿包,到快要流膿了才把腿放開,膿包消了再綁上。後背被鐵條硌的疼痛難忍,就連看管的人都於心不忍,於是在臀部給墊了個小薄墊子,管教王雷發現後,訓斥了看管一通,命令其把墊撤掉。後來小便時尿液流到尾骨處,總會隱隱的感到的刺痛,因為總是平躺,照看的人也不易看到,等仔細看時才發現尾椎骨處都硌破了,並結了厚厚的血痂。鬆開腿後好長時間血痂才慢慢褪去。由於長期躺著且反覆受傷,尾骨處有巴掌大的一塊肉變成黑乎乎的,沒有了知覺。

後來每天白天將我以一種站不直也坐不下,或兩手吊銬在床欄杆上等痛苦姿勢站銬在床頭,每天少則十二、三個小時,多則十六、七個小時。晚上依舊平躺著綁在死人床上。再後來,因為身體實在不行了,才改為白天只是約束性銬在床頭。

以精神摧殘逼「轉化」

刑具造成的只是身體上的傷害,更殘酷的是在精神上的摧殘。

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我因煉功遭毒打,後被綁在死人床上。邪悟的人強行讀攻擊污衊大法的書給我聽,還把電視機放在緊挨著我的那張床上,就在我的腳下,高聲播放攻擊、污衊大法的光碟。管教指使看管我的人假裝背誦所規所紀,企圖以此給我洗腦。

勞教所還經常找外面的一些人來轉化法輪功學員。這些人都是以前學過法輪功,後來走向反面人,或專門從事這一工作的人。

祝家輝就是最活躍的一個。其人原籍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區鐵廠鎮,據說曾在長春市南關區公安局任探長。大法被迫害初期因堅持修煉被單位開除,而後邪悟。並被利用、指使到處做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尤其是各勞教所、監獄等,更是他經常出入的場所。因其做「轉化」有「功」,現就職於朝陽溝勞教所任科長。祝曾和邪悟者康凱(長春人)一起出主意說:我要是再煉功就如何用刑。在二零零八年近年終時,一次沒有任何管教陪同,祝獨自一人在沒敲門也沒做任何提示的情況下擅自闖入了女監室(當時有人正躺在床上準備睡覺),用手指戳著我的胳膊肆無忌憚地辱罵。因為獄警怕別人看到我所受的迫害,所以把綁我的死人床放在門後。祝說只有狗才拴在門旁。當晚,大隊長李穎來把我由白天站著銬在床頭的姿勢改為晚上躺著銬在床上時。我將祝擅自闖入女監室的事反映給李穎,並提出男子進入女監室之前要先敲門,這是最起碼的禮貌,這些人(指被關的人)也是人,應該得到最起碼的尊重,而且道理是講出來的不是喊出來的(祝做「轉化」時又喊又唱的)更不是罵出來的。李穎說是所裏讓他來的,他有所裏發的通行證。後來,祝再也沒來見過我。

二零零九年四月中旬的一天,我被帶到警察值班室,裏面坐著一個瘦瘦的男子。隊長閆利鋒說了幾句話就出去了。此人問我是不是李秀紅等一些問題。我請他做一下自我介紹,他言辭閃爍顧左右而言他。在我一再詢問下,他才說他是通化市黨校的,名叫李偉(後來我才知道此人是朝陽溝勞教所的一高姓大隊長)。受我朋友之托來看望我。我問他是哪個朋友,他始終沒說。他還給我看了一份講述一些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真相的資料,其中就有關於我的。他問我寫的是不是真實情況。後來他開始歪曲、污衊法輪大法。我就走了。隊長閆利鋒說也不知此人是誰。一個連主管的大隊長都不知是誰的陌生男子,居然能進入省女勞教所的兩道大門,坐在五樓的警察值班室,想找誰談話就找誰談話,這說明了甚麼呢?

在這裏有著多少的詭異,所謂的「轉化」中有著多少的欺騙,實在是正常人難以想像的。

被剝奪會見親人的權利

人有享受親情的權利,親人間對彼此的情況有知情的權利,這是基本人權,但只因堅持修煉,我的這個權利被剝奪了。

二零零八年,以所謂煉功「違紀」為理由;二零零九年又以不穿囚服為藉口,我一度被阻止接見 。最長的一次我連續一年零三個月沒有見到家人,只是在家人的努力下通過兩次電話。雖然見到我的次數寥寥機會渺茫,但在近兩年裏,我的家人幾乎每月都趕到勞教所,因為我長期受刑身體漸弱他們甚至每月來勞教所數次。為爭取見到我,他們奔波於通化、長春兩市,輾轉於各職能部門之間。為節省一點錢,多來看我一次。他們要擠一夜的火車,夏天悶熱,冬天很冷,有時還要餓著肚子,只帶一點水。即使這樣,原本不富裕的家已開始負債。而我所遭受的酷刑和身體情況更使我的家人憂心如焚,尤其在見不到我的情況下更甚。兩個姐姐、姐夫在這樣的境況下有的漸生白髮,有的形容消瘦,有的開始體弱多病……勞教所這種非法拒絕家人與我見面的做法,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巨大的經濟上的損失和精神上的痛苦。

我的家人經常給勞教所裏打電話詢問我的情況,但得到的並非是實情。家人給我寫的字條我欲回覆,看管的人告訴說:「閆隊長說要寫不煉功的保證才能鬆開手銬,讓你寫信。」我很想念我的家人,但如果我因此而寫了保證書,天理何在?正義何在?受辱的又豈止是我個人,連我的家人都會因我而蒙羞!所以家裏的信沒回成。後來警察王雷卻矢口否認寫保證才允許給家人寫信這個事實。

二零零九年八月末我寫了一封家書,介紹和記錄了一些我在勞教所裏的真實情況。管教王雷說這封信不能郵,已交給大隊,大隊又上交勞教所,勞教所又轉交給了檢察院。如果是這樣,此信應該是被檢察院扣押了。因為家人並沒有收到我的這封信。勞教所裏是沒有通信自由的。信件都要先經過管教查看,才能決定是否可以接收或郵寄。勞教所的嚴酷與黑暗對外更是要嚴密封鎖的。

抵制迫害不做奴工

因為我沒觸犯任何一條法律,不是罪犯,對我的關押是違法的,所以我抵制以管理犯人的方式來管理我並拒絕做奴工。勞教所的隊長姜麗君、王秀麗就在生活待遇上對我進行歧視,例如,勞教所統一將舊木椅更換成軟椅時,就以「先保證參加生產者需要」為由,把原本已經發給我的軟椅換成了木椅,而實際上空閒的軟椅還有很多。因我早晨煉功、拒做奴工,所以有好幾個月的時間別人都睡午覺了,不讓我午睡。管教王雷直接就說:「參加生產的才能午睡。」可見所謂的「人性化管理」實質只是一種對順從奴役的獎勵。

超時勞動在這裏成了正常的。一些在押人員的身體因此損傷很大。

不穿囚服、不戴名籤

我不穿囚服不戴名籤,她們就把囚服和名簽縫在我的衣服上。河北籍傳銷犯馮波葉、貴州籍傳銷犯鄭建霞曾在我雙手被銬床頭的情況下將我按坐床上,揪著我的頭髮扯著我的耳朵將我上身平壓在大腿上,把名簽縫到我的棉襖的後肩胛及前襟上,至今衣服上還有扯名簽時留下的破洞。囚服也是一樣,由幾個人強行套在我身上。一次在撕扯間我的手被抓破。就這樣囚服一次次的強行套上,名簽一次次的縫在衣服上,但都被我一次次的脫下或撕下。後來就不再強迫我穿囚服、戴名籤了。

殘暴的獄警

因為我煉功,管教王秀麗抬手就給我一個嘴巴並出言侮辱我父母;因為煉功,管教王雷劈頭蓋臉就搧我一通耳光,有一次一個反抽將我打倒在床上;因為煉功,隊長姜麗君使勁踢我,等等等等。對我的虐待不止於此,被綁死人床後白帶增多,因為不能清洗,照看我的人就在我方便後給墊一塊衛生紙。管教王雷見了,表面不說甚麼暗地裏卻命令她們不許墊,七月份以後天氣很熱,王命令不許給我擦汗,不許給我擦拭任何部位和換衣襪,並經常來檢查。

在二零零八年九、十兩個月,我的手銬一直沒解開過,也就是說,我兩個月沒洗漱過,原因是我不承諾也不寫保證不煉功。王雷不允許任何人和我說話,別人在吃飯或洗漱時經過我的門前,管教都要把門給關緊,除看管人,不讓我與外界任何人接觸,不可以對其他人笑,甚至對視。其他人要是對我笑或看我一眼,就面臨著被罵、被罰。獄警還將我與自然隔絕。除檢查身體等特殊原因外,我都是足不許出戶,雖然放風的機會很難得,但別人偶爾還有,我卻從來沒有。甚至在門口站著看看窗外也不准。 被關押的兩年多來,我過的幾乎是與世隔絕的生活。

為使我放棄煉功,獄警們還用盡惡毒骯髒下流的語言,並使用其它卑鄙無恥手段。僅以閆利鋒為例,她曾在我方便時闖進屋罵我就像賣淫女。還有一次閆當眾罵我不要臉,不如街上的馬子,並揚言要將我方便時的情景用手機拍下上網。她還命令不許在我方便時給拿便桶,要我拉尿在褲子裏,誰不聽就給誰加期,讓她永遠在這伺候我。對此嚴重虐待的違法行為,我開始絕食並要求見駐所檢察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申訴。並在此要求受阻後為自己的合法權利據理力爭。二十個小時後,雖沒見到檢察官,但有人拿來了便桶。

我的身體已經很虛弱,雖然被銬在床頭時可以坐著但由於心臟難以承受,能夠坐著的時間在逐漸縮短,大部份時間都得躺著。聽到節奏快一點的音樂或周圍的聲音大一些心臟就會受不了。一天晚上,閆利鋒值班,我坐著支撐不住了,剛躺下不久閆就進來讓我起來運動。我向閆說明情況後,閆依然堅持,並說這是對我好。她讓兩個犯人拖我起來運動,還吩咐另一個犯人去拿速效救心丸,我據理力爭堅決不吃才作罷。四月份,衛生所的宋副所長在給我檢查完身體後明確說以我的實際情況完全不必服用速效救心丸。閆利鋒作為非醫務人員濫用藥物也不只這一次。法輪大法學員孫淑香因長期遭受威逼、恐嚇、強制洗腦、每天晚上十一點之後近十二點才能睡覺等迫害,(我曾和管教王雷說過這樣對人身體傷害極大,但王雷矢口否認說孫和大家一樣正常就寢,幾天後當我們再路過孫的寢室時,屋門就關的緊緊的,有時還有管教站那看著)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日晚上約九點五十五分左右,孫淑香被迫害的心臟病發作,閆給她服了速效救心丸,後來醫務人員趕來搶救了近半個小時,又送去醫務所搶救了半個多小時才回來。

獄警教唆犯人犯罪

自二零零九年三月初開始,我拒絕吃早餐,原因是我被綁死人床期間,負責我早餐的貴州籍傳銷犯鄭建霞不止一次對我進行人格侮辱,並且還說了許多對大法和我師父不敬的話。我向管教王雷反映此事,並明確提出不是要給鄭加期,而是要其知錯道歉。可王雷不僅沒對罵人者做出相應處理,反而在上午得知此事後下午就任命鄭為互包組長,以縱容她繼續行惡。在這之前鄭曾經在我煉功時使勁打我的手,管教王雷也在場。我當時就說鄭打人,可王雷馬上袒護她說那不是打,是拍。為了維護大法的尊嚴、修煉者的尊嚴,為了對管教及犯罪人員的這些醜惡行為表示抗議,我在近一年的時間裏不吃早餐。可閆利鋒為推卸責任掩過飾非,對來所的勞教局工作人員謊稱我是由於給鄭加期的要求沒得到滿足而賭氣不吃飯。我當場揭穿了她的謊言。

由於管教如此包庇縱容,在這裏犯人逞兇行惡甚至施酷刑迫害大法學員之事已司空見慣。

囂張的犯人王玉琴

二零零九年三月的最後一天, 我從死人床被放了下來,但對我的迫害並未停止,只是變成了犯人直接迫害而管教在背後指使,撐腰。先是給我洗腦,未果後,因為我煉功,松原市上訪人員王玉琴把床單剪成條結繩將我手腳都綁上,還強令其他人用生產用的膠帶綁我。王以阻止我煉功為名,對我暴力毆打,一次在推搡中我的頭重重的撞在了上鋪邊緣的角鋼上。王玉琴還慫恿其他犯人打我。王玉琴告訴吉林的吳翠娥、長春的劉鳳琴說:「她煉功就踹她腿,給踹折。」告訴盜竊犯楊英俠說:「她煉功你就往死揍,沒事,現在是國家整法輪功,她們沒地方講理,怎麼整她們都沒事。」她還經常拽著我的一隻腳脖子滿地拖,以致我後背、脖子等處都有擦傷。她說管教魏丹給大法弟子李秀敏灌食時就是這樣拖的。王玉琴的這些行為我都告訴了獄警,獄警王雷、楊薇也都看到過我身上的傷,但卻根本不管,相反獄警們還經常把自己做的各種菜送給王玉琴吃,王玉琴更加囂張。

由於心臟極其衰弱,我聽到噪音就會受不了,王玉琴就把錄音機放到最大聲,擺在我的床邊,聲音大得關著門好幾層樓都聽的到。我告訴閆利鋒此事,閆的答覆是只要你還煉功,她愛放多大聲就放多大聲,你別找我,我也不管。

二零零九年九月六日,王玉琴見我煉功就在地上沷了許多水,然後把我踹倒在地,並按在水裏來回拖,她狠踹我肩一腳,我的後腦重重的摔在地上,立刻呼吸困難,好半天才緩過氣來。王又把渾身濕淋淋還赤著腳坐在地上的我拽到了走廊。那天正好降溫,王玉琴將走廊門窗都打開(平時只要我在走廊裏,不論天多熱門窗都要關上,我走過後才可打開,王玉琴說是王雷吩咐的),管教于波路過用腳尖點著我的肩、胳膊說:「只要你還煉功對你採取甚麼措施都不過份。」王玉琴打我時她在門口都看到了卻說沒看到,並說即便是撒了謊頂多只是道德問題而已。有了管教如此縱容,王玉琴對其他在押人員也呼來呵去、頤指氣使、飛揚跋扈。她曾得意的說:「王(王雷)管教說了,我讓誰幹甚麼誰就得幹甚麼。」還說:「你們誰要不管好她(指我),誰對她好,我就報告閆隊長和王管教,看閆隊長不扒你們的皮。」而事實上許多人確因她的彙報(很多時候是無中生有)而被獄警訓斥,可對王玉琴打人罵人及對其他在押人員骯髒下流的污言穢語,獄警卻不聞不問,聽之任之。

更多的惡人惡行

四川籍傳銷犯蒲水連也積極參與對我的迫害。她除打我外,還想出各種方法折磨我。例如,其中一種方法是在我床前地上沷很多水,使我每次下床都要趟水而過。時間長了,我的鞋裏都長了霉斑。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因為我煉功,吉林市傳銷犯張麗娟抓著我的頭往床欄杆上撞,還有一次張把我的頭踢到暖氣上又彈回來,我嘴角鮮血直流(當時十九歲的河南籍傳銷犯王娟看到我臉上的血跡嚇的尖聲大叫)。我把此事反映給了大隊長李穎,但也不了了之。王玉琴看到後,以給我做證為條件誘惑我聽她的。張麗娟還當眾把我推倒在地,踹著我的後背大叫:「就打你了,怎麼的!……」還指使江西籍傳銷犯吳海林打我,掐我。延吉邪悟者林玉雪在我洗漱時把我推倒在地,因我的坐姿沒按照她的要求她便大打出手,並大喊:「打死你,打死你!」被管教叫去談話後即改口說她是在「阻止我撞暖氣自殺。」幾天後還向我抱怨說:「那天打你大家拉我時把我的胸都抻疼了,現在還疼呢。」林玉雪還在我煉功時對我拳打腳踢。大隊長李穎卻說那隻是阻止我煉功而已,並當場問同屋的其他兩人,她倆支支吾吾不敢實說。李穎讓她們寫證實,林玉雪寫好後讓她倆人抄,連抄幾遍都說不行,林玉雪的證實上最後一句是:任何人沒打李秀紅。而良知尚存的兩人將此句抹去。林玉雪曾多次將我打傷,一次還把我的脖子上抓得血跡斑斑。我把抓痕給管教王雷看,王卻默不作聲,置若罔聞。在邪悟者林玉雪看管我期間,幾乎每天早晨她都在我煉功時對我使用手銬,很多時候都將手銬扣脫扣了,由於手銬過緊,我的手腕處經常有深深的勒痕,而且手和手腕上都被手銬弄傷,衣袖口也被劃破。在押人員都能使用刑具,這裏的法紀管理如何就很清楚了。

虛偽的「司法公正」

我曾因遭受嚴重迫害而找過所長馬利廷、田源,但都無濟於事,迫害反而變本加厲。零九年四月,面對這裏的邪惡迫害我決定申訴,但卻困難重重。首先獄警王雷說必須經由大隊批准,勞教所才能遞出申訴材料。並阻止我見駐勞教所的檢察官。由於我的家人長期見不到我,便走訪了檢察機關並在外反映了我被迫害的情況,檢察官受我家人委託來調查我的情況,申訴一事才得以與檢察官直接聯繫。

與檢察長同來的一個叫王大冰的男子居然說:「你們法輪功不是講忍嗎?你怎麼不忍呢?」申訴稿還沒有完成的時候,張麗娟,王玉琴就耍手段合謀將我騙出,然後翻查了我的物品箱,連衛生紙捲都抖開了。

零九年七月十九日,王玉琴打我,還用鞋底踩著我的臉。值班警察葉颎、于波來了卻只在走廊同王密談。我開門問如何處理王玉琴打人一事,葉居然說:「你不是告我們嗎,那就是不信任我們,不信任還找我們處理甚麼?找個你信的著的人處理吧。」說完便拂袖而去。申訴寫好後,要呈交的檢察官卻幾個月都見不到,獄警們互相推諉,葉颎主管法律事務卻說此申訴不歸她管,我直接找到閆利鋒,閆才讓葉收下。葉卻以我到管教室不喊報告為由拒不接受申訴書。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申訴書直接交給了駐所檢察官周烜夷,但卻如石沉大海,杳無音信。張麗娟曾說:「你告也沒用,你這邊說甚麼那邊就告訴管教了,這裏貓膩多著呢!」而獄警們的違法行為依舊如故。

偽造材料 非法加期

勞教所裏關於我的資料都是虛假的,從日常起居到所謂的表現、證實都是假的。只要獄警一聲令下,事發時不在現場的人也能寫出「證詞」來,且言之鑿鑿。證實寫完後要獄警檢查,不合格的要幾次三番的修改,甚至獄警寫出底稿讓大家抄。而且所有材料中需將我寫的一無是處。比如說,衛生,看管的人寫「良好」,獄警就會找個藉口說「不合格」。我的物品還經常被人偷翻,包括衛生間裏的洗漱用具及物品庫中的包裹,有些東西會不翼而飛,而通過正常報貨買的清潔球在用了幾個月後被以「危險品」、勞教所不允許使用為名而搶走。

為阻止我煉功,在所規所紀中勾肩搭背都不允許的情況下,獄警王雷卻暗中指使看管我的人與我同床而睡,欲指使其對我進行性侵犯,目的是想讓我重情慾而放棄修煉,並囑咐任何時候別人調查都不許承認。

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我已到解教期,可是勞教所非法加期四個月,就是不放人。還說加期是「上級批示」的,而勞教局根本就沒有這個批示文件。

第二次被非法關押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四日因當地國保警察打擊報復、違法辦案,我再一次被關入勞教所。

艱難的控告

入所當天我對勞教所警察提出要對國保警察、勞教所當年參與迫害我的不法警察發起控告。但得到的答覆卻是:先服從管理、然後再說。隊長劉穎惠、警察段亞娟把我一隻手銬在床上,強行拽著我的另一隻手按手印,在我奮力反抗下,只亂七八糟的按上了幾個指尖、指甲印。

第二天我開始絕食。在灌食後的一個多月時間裏,我多次要求寫控告。可隊長劉穎惠、警察段亞娟卻以種種藉口不許我買紙筆。並說這是請示過了的。一些日子後,她們又說可以私人借我紙筆。七月份,段亞娟拿來了一支筆,七月二十日劉穎惠又拿來了一本信紙。我都拒絕了。因為我賬上有錢,為甚麼不能自己買而要借用呢?她們說過的一句話也許就是這一切的最好詮釋:不能讓你拿著勞教所的錢告勞教所。

家人第一次來見我,又被停止接見。知道我正在絕食,在遭受灌食,見我又被阻止,從小就很堅強的大姐淚如雨下。這是隊長劉穎惠對我說的。

絕食第三十八天,所長田源批准,從勞教所小賣店賒給我一支筆和一本稿紙。我才得以寫控告。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勞教所就寢是有時間的,我每天被灌食、輸液完後才能洗漱、寫控告,有的值班警察以到就寢時間為由讓我停止寫控告。就這樣,斷斷續續的每天寫一點,在絕食四十多天後,我完成了對當地國保警察的控告書、致通化市長的控訴信和對勞教所部份警察違法行為的控告書。

控告發出的第二天,管理科長岳軍來到監室說:「你在外面幹甚麼了,出去你怎麼不告呢?讓你寫就夠給你開綠燈的了。」「以前的事總說有意思嗎?」並告訴夾控我的人:以後不許她寫東西。

後來我的油筆芯用完了,向隊長劉穎惠要(筆芯為個人購買警察保管),劉說:主管警察段亞娟在休假,筆芯都在她那裏。可筆芯到貨時段亞娟已經休假,所以一定不是由段保管。等段亞娟休完假上班後我才拿到筆芯。

第一份控告發出後,在得不到回覆的情況下,每隔一個月,我都會向所投訴檢察院的上一級檢察院再寄出控告,直至最高檢。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管理科長岳軍又一次來到監室說:你要告也讓你告了,你還這樣,那就別告了。下午警察段亞娟退回了我因行政覆議遲遲得不到答覆而寫給公安廳長馬明的信。並說:「我早就不想給你郵了,我沒有這個義務。你寫了這麼多份都是一樣的內容,有甚麼意思。」我本來敘述的就是同一個案件,怎麼會寫一份一個樣呢?而且作為勞教警察,郵寄控告是法定義務與職責。怎麼就成了沒這個義務了呢?這不是明擺著在違法嗎?

辛酸的絕食

灌食是由勞教所衛生院的護士操作。偶爾護士也會讓犯人推注食物。灌水、輸液拔針是由犯人操作。後來輸液拔針才由醫務人員來做。

據醫務人員說,給我灌食用的鼻飼管較一般飼管粗。有的護士偶爾也會在插管時用力或攪動。有的護士會將飼管插的很深,有的會量好長度再插管。在一段時間內,每次插拔鼻飼管都會流血,不流出來也會流在嘴裏。食量大多時候都會偏多,一次有個護士問我:李秀紅啊,你飽沒飽啊?見我沒吱聲,就說:不說就灌,只要不吐出來就往裏灌。有的護士灌食時,灌食量從五百多到六百多,有時七百多毫升,是正常醫學灌食量的二倍至三倍。這一做法遭到了有的醫務人員的抵制,食量才有所減少。

我的血管偏細,平時都是用五號針頭。為將液體快速輸入我體內,一次一個護士用一個七號針頭,而且將滴速調至最大。還說:她年輕,心臟沒問題,快點沒事兒。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以尿路感染為名被強行送入專門關押犯人的公安醫院住院。公安醫院的棚上、地上、下水道等處老鼠亂竄,病房裏還有鼠窩、鼠屎,臭氣熏天。在這裏,我在能正常排尿的情況下被插導尿管;套管針12天沒做過任何護理,以致整隻胳膊紅腫不堪。用硫酸鎂敷過後,臂彎處又黑又硬的包塊三、四個月才漸漸消退。直至我離開勞教所這隻胳膊上的靜脈醫務人員都找不到。號長是光華股份法人代表孫健,為討好管教,逼我放棄絕食,將輸液速度調快。此液體中含有對血管刺激性非常大的氯化鉀。如此輸液對血管、心臟的影響可想而知。這就不難理解這裏在五月份時,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於長麗在進食後幾天,突然沒有血壓而去世了。

殘酷的環境

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我在公安醫院體檢時,女勞教所二大隊長劉蓮英在醫院的走廊裏看著正在脫囚服的我,對一大隊長劉穎惠說:就是給她慣的,要在我們大隊早給她拆吧零碎重組裝了,看她還敢?我們大隊的某某不穿校服(囚服),把她衣服扒光,想穿都不給。某某來時喊法輪大法好,弄走廊裏看怎麼收拾她,想不喊都不行……與她同行的一個警察蹺著二郎腿指著我說:你他媽的……

因為我下樓時喊法輪大法好,一個警察惡狠狠地說:「一腳給她踹樓下去。」

三大隊一勞教人員大聲呵斥:再喊就揍,使勁揍……其囂張程度不亞於警察。

省610(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如同文革小組和蓋世太保組織)組織一些以前修煉法輪功後走向反面的邪悟人員來做轉化,她們動手打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我高呼「法輪大法好」以示對惡行的抗議,一遼源上訪人員高呼:抗議虐待,抗議虐待!警察王珠峰命令夾控用抹布堵我嘴;段亞娟命令夾控用擦尿的破布堵我嘴。我很平靜的告訴她:剛剛發的《所務公開手冊》中勞教警察紀律第一條就是不准打罵、體罰、污辱、虐待。她捏著我的下巴咬牙切齒地說:你就欠揍!後來有一次她說:要由著我,早打你一千個來回了!

夾控對我好一點,段亞娟就會斥責她們。她們看我太遭罪,就在警察把我按倒綁著灌食時將我腿抬到床上。段亞娟就說她們:不用管她,你們不是她的保姆,記住了!當她經常這樣說時,我不想讓夾控為我而再多受委屈。我問段亞娟:「她們抬我腿就是我保姆嗎?那勞教人員每天給管教收拾桌子,刷飯盒,洗衣做飯,拖地擦廁所……是不是更是保姆啊?」她歇斯底里的大喊:「關你甚麼事?」後來有一次她說:「在這裏我就說的算,我就不講理,你能把我怎麼的?……」這就是一個人民警察的素質,以及在執法時的態度和形像。

累計三年的非法關押,我失去了太多不該失去的,承受了太多不該承受的。

由於勞教所方不允許我走時帶走我寫的文字資料,所以只能憑記憶記述那裏發生過的一些事。以上所訴與我的經歷相比只是寥寥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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