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堅持重新開庭。法官自知理虧,搪塞說:七天以後答覆你。當律師再次詢問開庭日期時,法官告訴律師:政法委不讓開庭,誰辯護就抓誰!政法委的人說:上面有令快抓、快押、快判法輪功學員。此案要重判。
律師出庭辯護是他的職責,律師的辯護權、人身權是受法律保護的。那麼,政法委為甚麼要抓律師?他們知道:律師依法辯護時,就必然觸及到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違法犯罪這個根本問題,還會曝光出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殘酷手段。中共政法委是一個在憲法、法律中都找不到任何蹤影的組織,卻凌駕於法律之上,非法操控公安、檢察院、法院、司法、國安等機構殘害老百姓。
劉福財被迫害的身體很虛弱,咳嗽厲害,身體狀態非常不好。
五十歲的劉福財,曾患多種疾病,因服用激素藥時間太長又導致雙側股骨頭壞死。他聽說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拄著拐杖一步一步去學功,一個多月拐杖就扔掉了,各種疾病都好了。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熱心幫助鄰里幹活,他的車寧可繞道也不壓鄉親的一顆小苗,點點滴滴的變化都印在鄉鄰的心裏。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綏化劉福財向路人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經歷,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綏化看守所。
為了維護親人的合法權益,劉福財的家人為他請來了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就已經介入,同時律師將「法律意見書」交給了北林區「六一零辦公室」,並會見了當事人劉福財。
為了掩蓋罪行,中共不許律師接手法輪功的案件,但還是有眾多有良知的律師頂著壓力依法辯護。而每一次的辯護,都將中共對法輪功迫害的真相揭示出來。近日,綏化政法系統,接二連三的綁架、冤判多名法輪功學員,導致六十四歲的周桂蘭老人死亡。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是在維護中國人的知情權,其行為方式及物品,不是犯罪的證據,而是為國為民的功德。當局關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勇敢、真誠、善良的好公民!有關機構和責任人必須承擔「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責任。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名,那是清算時的犯罪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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