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黑龍江綏化北林區法院刑庭法官崔有為,不通知當事人法輪功學員劉福財的辯護律師和家屬,秘密開庭。剝奪律師的辯護權,剝奪劉福財的陳訴權和自我辯護權,欲冤判劉福財。很明顯,法官崔有為的行為違背了正常的司法程序。
劉福財,男,五十歲,綏化市張維鎮民祥村村民。曾患多種疾病,因服用激素藥時間太長又導致雙側股骨頭壞死。他聽說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有奇效,拄著拐杖一步一步去學功,一個多月拐杖就扔掉了,各種疾病都好了。他按照法輪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熱心幫助鄰里幹活,他的車寧可繞道也不壓鄉親的一顆小苗,點點滴滴的變化都印在鄉鄰的心裏。
二零一二年三月五日,劉福財在向路人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親身受益的經歷時候,遭惡人誣告,被四方台派出所警察綁架。劉福財現在被非法關押在綏化看守所。
為了維護親人的合法權益,劉福財的家人為他請來了正義律師作無罪辯護,律師在案件的偵查階段就已經介入,同時律師將「法律意見書」交給了北林區「六一零辦公室」,並會見了當事人劉福財。
四月二十日,律師和家人來到北林區檢察院訊問案件情況,檢察院馬圓卻無理的說:「上面有規定,不許為法輪功學員辯護。」律師來到法院,法官崔有為說:開完庭了。當場律師義正詞嚴的質問法官:你們為甚麼不通知律師和家屬開庭?為甚麼非法剝奪律師的辯護權?這種秘密開庭完全違法!律師強烈要求重新開庭。律師又來到看守所,再次會見劉福財。劉福財被迫害的身體很虛弱,咳嗽厲害,身體狀態非常不好。律師詢問開庭情況。劉福財說:昨天開的庭,他們不讓我說話,我一說話法官就讓我閉嘴,我要說律師還沒到庭,都沒讓我說出口。
人們感到奇怪:為何法院不敢通知當事人的家屬和律師,偷偷摸摸的開庭?這不是在明目張膽的踐踏法律嗎?北林區法院心虛的不敢與百姓對簿公堂,他們究竟怕甚麼?就是害怕人們知道法輪功真相。他們懼怕正義律師到庭,以法律揭穿中共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違法性,不敢與其當庭辯理。
中共為了掩蓋罪惡,封鎖法輪功真相(真相與每個人的生命息息相關),對講清真相的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綏化市政法委、北林區「六一零」、北林區法院、北林區檢察院互相勾結,對講清真相的法輪功學員枉法冤判。水稻專家於良斌被冤判三年;張興國被冤判八年(這二人都身患癌症,修大法後身體完全康復);最近六十四歲的周桂蘭又被冤判三年半,在上訴期間,在綏化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利,是在維護中國人的知情權,其行為方式及物品,不是犯罪的證據,而是為國為民的功德。當局關押判刑的不是罪犯,而是勇敢、真誠、善良的好公民!有關機構和責任人必須承擔「非法拘禁罪」、「徇私枉法罪」的法律責任。判決書上法官的簽名,那是清算時的犯罪證據。
目前本案正在進行中,劉福財及親朋好友、律師、法輪功學員強烈要求重新公開開庭,無罪釋放劉福財。
屆時歡迎綏化父老,參加旁聽,傾聽正義律師精彩的無罪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