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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孝順農婦劉翠仙自述被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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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我叫劉翠仙,女,58歲,雲南省昆明市紅廟村人。於1997年經家人介紹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我的人生道路坎坷不平。1993年我家建房,丈夫不幸觸電身亡,扔下70多歲的婆婆及14歲的孩子(孩子當時就受到刺激,精神錯亂),那時我一人又沒有個正式的工作,僅靠出租自家的房子艱難度日。婆婆及姑太總想著我佔了他家財產,千方百計折磨我、刁難我、辱罵我,對我恨得咬牙切齒。而我想不通,為甚麼她們會這樣無理的對我,多少次受不住真想一走了之。

得法後,我感到真是幸運極了,大法博大精深的法理,使我明白了人生真正的目的和意義。法輪大法教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提高自己的道德標準,凡事要為他人著想。從此,我發自內心的去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也化解了和婆婆長期以來的積怨。為她看病買藥買衣服。她癱瘓在床後,我毫不嫌棄的為婆婆端藥、送水、洗身子,以至於婆婆逢人就誇我是她的好媳婦,說我比她女兒對她還好。我們家被周圍的人公認為是整個村婆媳關係最好的一家。姑太看到我這樣對她媽好,再也不罵我了。

可是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非法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樣好的功法,他使我獲得了新生,使我知道了應該怎麼樣去做一個真正的好人,怎麼能說不讓煉就不煉呢?那些媒體上的宣傳和報導,全是中共邪黨一言堂陷害法輪功的謊言和假相。特別是此後我無辜遭到的迫害,更使我要把事實真相告訴給每一個人,告訴給更多的人,使老百姓不再受中共謊言的毒害。下面是我所遭遇的被迫害經歷:

一、警察把我當成煉功點的頭頭,嚴密監視、非法抄家、騷擾、搜捕

1999年7月10日,我們正在棕樹營小花園煉功,紅聯派出所(後更名為棕樹營派出所)警察到煉功點騷擾。一個便衣假裝說他媽得了癌症,想學法輪功,並指著我(當時我正在教其他人煉功動作)要叫我過去。我到了他的跟前,他說要我教他媽煉法輪功,並登記了我的住址和電話。當時我心裏很坦然:你要了解甚麼,我都可以告訴你,因為法輪功甚麼都是公開的,沒有做任何見不得人的事。法輪功沒有官當,法輪功學員都是真正的體會到了法輪大法的美好,才自覺自願的來修煉法輪功的。99年7.20前,我們早晨到煉功點煉完五套功法,有時間的再學一學法就各自回家了,從來也沒有人記過花名冊。因為我沒工作時間的限制,就自願背錄音機(是大家自願湊錢買的),在煉功點為大家播放煉功音樂。

事隔十日(到1999年7月20日)對法輪功鋪天蓋地的謊言、陷害、抓捕就開始了。紅聯派出所警察把我當成煉功點負責人,對我重點實施迫害。

1999年11月的一天,約有七、八個紅聯派出所警察來到我家非法抄家,揚言要我把大法書交出來。我們修煉的人都知道,大法書對我們來說比生命都寶貴,為甚麼要交大法書?況且大法書是我們的私人財產,憑甚麼要交出去,那不是搶我們的財產嗎?結果這幾個警察在我家亂翻一通,將每一間房間都翻了個遍,甚麼也沒有找到,便灰溜溜的走了。

2000年1月,兩個紅聯派出所警察突然衝進我家一樓正經營的店鋪,其中之一的正是在煉功點登記我電話的便衣。進店後不由分說就開始翻箱倒櫃,把存著貨物的紙箱全部拆封,將店鋪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1本大法書。

2001年12月5日,我兒子在他自己的房間看錄像到夜裏兩點多鐘,沒有關燈。在我家附近蹲坑的紅聯派出所聯防點保安,以為是我正在煉功,有兩個竟翻牆進入我家院子,把大門打開,讓其他四個進來,然後一同衝向我兒子住的房間。當時我正在另一處我家開的檯球室營業。他們沒有找到我就把我兒子綁架到紅聯派出所,並威脅我老婆婆和兒子,要他們把我交出來。把兒子嚇得話都說不出來,精神表現已不正常,派出所才把兒子送回。

因為頭天沒找到我,2001年12月6日早,紅聯派出所警察對我的家、我營業的地方和我出租的房間進行大搜捕,將整幢樓、每一層、每一個房間都搜了個遍。沒有找到我,惱怒之下,把我請的工人小麗姑娘給綁架走了,說是要叫我去換她回來。剛巧當天晚上我沒帶家裏的鑰匙,就睡在出租房最裏一間待出租的空房間裏,而警察剛好漏了搜這間房間。

第二天,我找到紅聯派出所,派出所警察非法審訊了我,並強迫我在他們的筆錄上按手印。我不按,派出所警察硬是強拉著我的手在上面按手印。當警察聽我說我昨晚就睡在出租房的一個房間裏後,派出所就又派了3個警察(其中有在煉功點登記我電話的那個便衣)又帶著我到昨晚我住的房間去查看,最後才把我和小麗放回家。

2005年2月5日夜裏2點左右,紅聯派出所聯防點保安,10多人來到我住處,說要查戶口。我想查戶口怎麼半夜三更的來那麼多人,就沒給他們開門,結果他們就砸我家大門,直砸到早上5點多鐘才離開。

在這裏需要特別說明的是,警察三番五次的來我家抄家、抓捕我,從來也沒有出示過任何證件,也沒有履行任何法律手續。這是嚴重破壞國家憲法、侵犯公民生命財產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非法關押,遭到經濟、精神、肉體的殘酷迫害

為使老百姓不受中共謊言的毒害,我們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想把迫害法輪功的真相告訴世人。2003年3月1日,我到蒿明縣四營街去講真相,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四營派出所警察綁架,四營派出所警察對我拳打腳踢,用手銬銬住我的雙手,當天送往嵩明縣看守所。嵩明縣看守所警察把我帶進一間審訊室審訊,審訊完逼迫我按手印,我不按,他們就強拉著我的手按,把我的手指扭得生疼。進監門逼我要報告:「政府犯人進門」。

我在嵩明看守所被非法關押17天,於2003年3月17日又將我轉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在看守所獄警不分白天黑夜的強迫我揀辣子,揀不完不准睡覺。

我在兩個看守所共被非法關押了57天。在這期間,兒子突然失去母親,一急之下,精神又開始出現問題,出去就不知道回來。婆婆年老體弱,整天以淚洗面,哭得眼睛都看不清了,出去找孫子,又扭傷了腳,臥床不起。整天哭著說:「我的好媳婦。好人為甚麼被關進監獄?共產黨顛倒黑白,壞人不管管好人。」

兒子找回來後,2003年3月25日(當時我被非法關押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官渡區國保大隊又非法來抄家,再次嚇壞我的兒子,病情加重。自己將自己鎖在房間裏,大哭大叫,幾天幾夜不吃、不喝、不起床。警察不但搶走了我的大法書,還根據一張我借給同修朱蘭英伍千元的借條,找到朱蘭英家搶走了她的大法書。之後,警察又跑到我娘家非法抄家,十多個警察非法審訊、威逼我弟弟,揚言要我弟弟的單位開除他的公職。全家在恐嚇之下擔驚受怕的過日子,那時我母親的眼睛被急得看不見東西,後經治療才有所好轉。

2003年4月10日,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找來兩個邪悟者,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對我灌輸歪理邪說。警察對我說,如果我放棄修大法就讓我回家,若不放棄,就勞教我二年。我拒不轉化,被非法勞教兩年,於2003年4月27日將我送到雲南省第一勞教所。勞教決定書在我出所時勞教所警察邢克純叫我交給了當地派出所,就是原來的紅聯派出所。

在昆明市第二看守所警察敲詐我的家人一千元現金和物品。我從看守所出來(強行送往雲南省第一勞教所)剩餘的一千多元錢和物品(全套新被褥、新手機、手錶、衣服等)全部被扣押,至今也沒歸還於我。到勞教所時,勞教所又勒索家人500元錢,叫家人寄到勞教所。

在雲南省第一勞教所我受到極其殘酷的精神迫害。我被逼看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錄像、報刊,以及轉化後邪悟者寫的歪理邪說。勞教所管理科科長楊清、三大隊警察蘇中菊、鄭天琪、邢克純、張雲萍、李瓊雲等指使一大幫邪悟者圍攻我,在我面前宣揚歪理邪說,每天十四、十五個小時,逼我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在勞教所,鄭天琪串通官渡區國保大隊警察將我叫到她的辦公室,對我非法審訊,問我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來源。我不配合,他們就說我假轉化。每隔一段時間就來審訊我一次,共非法審訊我3次。

在勞教所的洗腦班,經常被逼寫所謂的思想彙報,其實就是反覆的被逼迫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書,被逼上污衊法輪功的所謂教育課程,不斷的在精神上折磨我,當時我感到這樣的折磨比干苦力還難受。

同時,我在勞教所還受到身體上的折磨──奴役勞動。我挑過大糞、下過大田、挖過溝、做手工活、洗又臭又髒的廁所;前三個月嚴管期禁止家人探視,被夾控看管,每晚通宵開燈睡覺,受盡折磨。更有甚者,2004年9月15日勞教期滿那天,為共同實施今後對我的監控,勞教所和西山區公安分局、紅聯派出所及西山區610勾結在一起,又將我從勞教所強制接到我家中。那天我從早上8點就辦完了出所手續,所部楊清、邢克純不允許我出所,直到西山區610人員中午12:30將我接走,勞教所扣留了我4個多小時。而區610人員將我接回我家後,紅聯派出所警察早已等在我家。他們當場向我宣布說,不准我隨便外出,外出要向610彙報。而在以後的日子裏,派出所警察卻經常打電話或私闖我家進行騷擾,有時半夜還來敲門,三天兩頭逼我寫不煉法輪功的保證。

2005年4月5日,我去祿豐看望親家並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我正走在街上時,一輛警車從後面急奔到我的身邊,跳下兩警察,一個揪住我的頭髮往後拖,另一個用腿朝我的腳下一掃,我便一頭栽在一塊大石頭上。當時感到頭就像爆炸一樣,頓時就暈死過去。等我醒來發現自己睡在警車上。我問道:「你們要把我帶到甚麼地方?」他們中的一個說:「捨子派出所。」

我頭暈眼花,感覺頭木木的、沉沉的,彷彿不是我的;眼睛也模模糊糊,看不清東西。摸摸後腦勺上有兩個雞蛋大的包,後來才知是兩個紫血泡。眼睛也淤血。我掙扎著坐起來盤上腿,一動不動。四個女警察不容分說上來就拉我的腿,並搜我身,搶走了我的MP3,還來脫我的褲子。後來我在看守所了解到,綁架我時打我的警察其中一個叫馬勇波,是祿豐縣捨子派出所的。當晚他們強行將我拖上車送進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祿豐縣國保大隊及祿豐縣610來看守所提審我多次。我對他們說,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你們看這十多年來我沒有化過一分錢的醫藥費,凡事為別人著想,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你們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也不怕遭報應嗎?

我被祿豐縣看守所非法關押32天,每天頭都是昏昏沉沉的。頭暈、眼花、噁心,總想吐,湯水都喝不下去,身體虛弱得不行。睡在又硬又涼的水泥板上,任由蚊蟲叮咬,全身骨頭酸痛。2005年5月7日又強行綁架上車,送大板橋雲南省第一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到了雲南省第一勞教所,說是要體檢,被強制抽去一大管血,致使我原已折磨的不成樣子的身體更加虛弱,站都站不起來,就這樣倒在車上任憑他們拖上拖下。我被折磨得苦不堪言。

進勞教所時,管教科蘇中菊逼迫我脫光衣服和褲子,做下蹲(反覆的一站一蹲)。這種污辱人格的刑法,讓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

在勞教所,為了讓我說出MP3的來源,勞教所警察鄭天琪審訊了我2次,張雲萍審訊了我1次,李瓊雲叫來四、五個邪悟者,仍是每天十四、十五個小時洗腦迫害,逼迫轉化。勞教所洗腦班的精神折磨,更是讓人生不如死。

以上是我的被迫害經歷,其實也只是寫出了一點點。中共邪黨對善良的法輪大法修煉者持續十二年多的迫害,讓我們及家人遭到的精神和肉體的折磨,說不完,道不盡。大家都可以看到,法輪大法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是真正的高德大法。迄今為止中國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限制人修煉法輪功。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願所有善良的人們都能明白法輪功真相,看清中共邪黨搞假惡鬥才是真正害人的邪教。站在正義和善良的一邊,制止迫害,為自己迎來美好的未來。不要再繼續相信謊言、助紂為虐,將自己的生命置於萬劫不復的深淵。要知道善惡有報是天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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