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劉海毅,三十八歲,司機,家住佳木斯。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我以前脾氣特別暴躁,抽煙喝酒,不但罵人還打過人。修煉法輪功後,努力遵照「真善忍」修煉我的心性,脾氣變得隨和,平易近人。
一、遭綁架、毒打
為了向不明法輪功真相的世人講明真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我利用和兩位同事在饒河出差之機,在饒河縣公安局附近發《九評共產黨》光碟,被一個便衣警察看見,他追趕我時,我被另一名便衣警察截住,他們倆將我按倒在地,把我綁架到饒河縣某派出所。派出所的惡警將我銬在束縛椅上,非法審問我:「你家住在哪,叫甚麼名字?」我拒絕回答他們。其中一人說:「你連名都不敢說,我叫劉立新,你們都把我上惡人榜了。」
半夜他們把我劫持到了饒河看守所,我不配合他們,大聲喊「法輪大法好」。我拒絕進看守所,五、六個犯人強行把我拉進去。五、六個犯人一起對我拳打腳踢,一個犯人一拳打在我的左眼上,一下子,我的左眼紅腫充血,睜不開眼了。從派出所到看守所他們一直強迫我戴著手銬,睡覺時也不給我拿下來。
酷刑演示:野蠻毆打 |
十二月十四日,看守所所長賈未上班時,我對他說:「昨晚犯人打我,我要求上醫院檢查。」上午,他們開車將我拉到醫院,在醫院我碰到人就講:「我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迫害我,給我打成這樣,法輪功在全世界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唯獨中國不讓煉。」他們怕我與更多人講真相,就讓我在一樓就診,沒有任何檢查的儀器,只讓一個醫生給我隨便看看,而眼科是在樓上。我說頭痛,他們給我做了CT,檢查完後,所長賈未說沒事,就把我劫持回看守所,並給我調到別的監室裏。
與我一同出差的同事見我一夜未歸,第二天,便找到派出所詢問,得知我被綁架。派出所惡警到我住的旅店非法搜查,搶走了我的兩本電子書,兩個小音箱,價值八百多元錢。
二、劫持到秘密地非法提審
十二月十七日早八點多,饒河國保大隊的隊長劉立新和幾個惡警把我叫出監室,給我戴上手銬和頭套,強行給我推上車。不知到了甚麼地方,才把我拽下車來,我被帶到大概是三樓的一個房間,才把頭套摘下來。我巡視屋內環境:為了掩人耳目,大白天窗戶是用窗簾擋著的,屋裏有三張床像個旅店。他們用手銬把我靠在暖氣管子上。
一個惡警問我,《九評》光碟、傳單是從哪來。我不回答。他們經常換人非法審問我,還拿著電棍在我的眼前晃,威脅恐嚇我說,你不說我們有的是辦法。還欺騙我說,快說吧,說完就不用在這呆了。到了晚上,他們給我戴上腳鐐。直到第二天上午,又給我戴上頭套劫持回看守所。
我在饒河縣看守所共被非法關押了十五天。
十二月二十八日八點多,我被劫持到饒河縣公安局,他們強迫我照相、按手印、量身高、量鞋的尺寸,拿著一個棉籤在我嘴裏攪和,不知幹甚麼用。上午,親屬把我接回家中。
三、社區騷擾
回家後,社區給我父親打電話,讓我上社區寫所謂「保證書」,我到社區給他們將法輪功真相,社區工作人員說,你不寫就是沒轉化,我們得把你報上去(指「六一零」),以後由他們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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