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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新賓縣部份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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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省報導)下面是遼寧省撫順新賓縣各鄉鎮法輪功學員在過去十二年來遭受中共迫害的部份案例。

新賓鎮賀秀榮遭受的高額勒索

賀秀榮,是新賓縣的法輪功學員,在某浴池上班,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九日,新賓鎮派出所的警察到某浴池找賀秀榮,沒找著。惡人就採用詐騙的手段,給賀秀榮在瀋陽的兒子打電話,發彩信圖片誣陷賀秀榮,警察恐嚇賀秀榮的兒子說:你媽貼法輪功傳單,證據確鑿,拿一萬元錢了結,不拿錢就勞教、或判刑。兒子擔心媽媽受迫害,就給了惡警一萬塊錢。大約過了三個月新賓鎮派出所的警察尹立國,還有一個不知姓名的警察到賀秀榮家,進屋就翻家,翻了一本《明慧週刊》,讓去派出所一趟,到了派出所,強迫在保證書上簽了字。

南雜木鎮劉桂芝被非法兩次勒索錢財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南雜木鎮政府強行鎮內所有法輪功學員參加洗腦班,散布謊言,侮辱、誹謗大法,由公安分局局長李廣仁、政府書記吳玉清、張文通積極參與洗腦迫害。三天後強制寫不煉功、不進京上訪的所謂保證書。同時,強迫劉桂芝交一千元保證金,由南雜木公安分局李丹收的錢,沒有收據。

二零零三年,新賓縣六一零副書記李柱夥同南雜木公安分局李丹等人將劉桂芝綁架到新賓縣看守所,然後就逼迫家屬交五千元錢,不交就送馬三家子教養三年。家屬無奈,只好交了了錢,沒給開收據。

南雜木鎮裴冬芝遭受的勞教、拘留

裴冬芝,五十一歲,是南雜木日雜商店的職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瘋狂的迫害法輪功,裴冬芝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向政府講清法輪功真相。還大法、師父清白去北京上訪,遭到了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裴冬芝踏上了去北京證實大法之路,十六日在天安門廣場便被駐京辦事處撫順公安局便衣警察綁架,裴冬芝隨身帶的一千三百元錢被一位女警察收走。在這期間,南雜木公安分局長王維英又逼迫裴冬芝的丈夫拿二千元錢,然後由新賓縣南雜木公安分局警察李丹和在撫順駐京辦的警察用車押送到新賓縣看守所,關押了二十五天,縣政法委書記宋俊林又罰款一千五百元,出了一張白條子,釋放回家。

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八日由南雜木公安分局警察王金龍領著撫順公安一處五名警察到裴冬芝家,抄家,甚麼也沒翻著,給裴冬芝戴上手銬押送到撫順公安局後又給戴上腳鐐子,二個年輕的警察從裴冬芝身上搜走了五百元錢,全部沒收。然後把裴冬芝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關押二十五天後,又轉送到馬三家子教養院十五個月,獲釋回家。

永陵鎮潘立英遭受的綁架、拘留、兩次勒索

潘立英是新賓縣和睦村的法輪功學員,四十六歲。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有一天晚上永陵鎮政府的、永陵派出所的、還有和睦村書記張學清一夥人,到潘立英家讓她在「不煉法輪功的承諾書」上簽字,潘立英不簽。這伙中共的不法人員就把這位善良好人綁架到永陵派出所,給她戴上手銬,然後把她銬在暖氣管子上,銬了一宿。第二天,家屬找人托關係,拿了五千元保證金,回到家中。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份,潘立英與兩位同修一起去木奇鎮福來溝村發真相資料,被福來溝林場惡人構陷,由木奇鎮派出所所長王海偉、還有四、五個警察綁架。在木奇派出所裏另兩位同修也同時被綁架,警察們叫來她們的村長王增財,書記張學清讓他們寫保證書,拿錢,潘立英不配合,下午把三位學員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絕食抵制迫害七天,家屬拿五千元保證金放回。後來返回二千元。

平頂山鎮記俊紅的迫害事實

記俊紅,三十九歲,是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利用電視、媒體瘋狂的污衊法輪功,作為大法弟子的記俊紅決定去北京證實法,還大法清白,在去北京上訪局的路上,被警察攔住,警察問是煉法輪功的嗎?記俊紅說:是,就被帶到一個院裏,問姓名、住址記俊紅說出了住址,被警察送到撫順駐京辦事處,由清原的警察給接回新賓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關押了五個多月,家屬交了一千五百元伙食費,後釋放。

二零零零年,九月份中午,平頂山的黨委書記馬世緒、派出所所長趙亞軍還有政府的人,到記俊紅家進門就問還煉不煉法輪功,記俊紅說:煉,讓穿衣服跟著走,別說別的,直接送到新賓看守所,在看守所裏被副所長吳連傑送到照陽村幹活,割水稻、洗參幹了十多天,關押了兩個月,最後交了六百元伙食費,放回。

回來不長時間,有一天,平頂山派出所的呂民、進屋就說:政法委的書記宋俊林叫去一趟,派出所的警察直接把記俊紅送進新賓縣看守所,然後,送撫順市教養院,在教養院裏強迫轉化(放棄修煉法輪功),不轉,不讓睡覺,讓飛著,看污衊大法的錄像,在高壓下承受不住,違心的轉化了。

平頂山鎮劉克軍、馬連閣遭受的洗腦迫害

劉克軍,七十歲,馬連閣,四十三歲,二人是新賓縣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劉克軍因郵真相信被撫順市公安一處綁架,惡警非法審問真相資料哪來的,劉克軍在惡警的逼迫下說出是馬連閣給的,於是零六的正月十七中午,撫順市公安一處的兩個警察、新賓國保大隊、還有平頂山派出所的張錄財闖進馬連閣家,進屋就翻東西,抄走師父法像,大法書籍,明慧週刊等,綁架到平頂山公安分局,晚上送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關押了十五天,劉克軍、馬連閣又被送到了撫順市羅台山莊洗腦班,在洗腦班強制轉化(放棄修煉),十七天,劉克軍被罰款三千元,一千元保證金,放回。

平頂山鎮姜桂蘭的勞教迫害

姜桂蘭,是新賓縣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到北京證實法,在住處被警察綁架,抓到西豐看守所,進看守所,就扒光衣服,搜身、逼問姓名、住址姜桂蘭不說:就打嘴巴子,打一陣子送回牢裏,然後又提審,就這樣不知折騰了多少回,後來被折磨的承受不住了,說出地址送到了撫順駐京辦事處,由平頂山司法局的馬世緒、村長王振國還有派出所的接回,送進新賓縣看守所,第二天送五家堡子教養院勞教兩年。

在教養院裏由於承受不住折磨違心的轉化了(放棄修煉)六個月後,新賓縣政法委罰款三千元放回。

平頂山鎮劉玉豔遭受的勒索

劉玉豔,是新賓縣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的一天,平頂山的派出所所長趙亞軍、張錄財進屋就問還煉不煉法輪功,劉玉豔說:煉,他們就讓劉玉豔去派出所一趟,同時抄家,甚麼也沒翻著,一起抓捕的有魯永國,在派出所關押了一宿,第二天讓家屬拿二千元保證金放回。

大四平鎮商維珍,商維麗姐妹倆的迫害事實

姐姐商維珍,妹妹商維麗是大四平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證實法,在北京前門派出所被警察綁架,送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問了姓名、住址就給送到撫順駐京辦事處,由新賓縣公安局直接送到新賓縣看守所,關押了九十九天,姐妹倆分別被大四平政府罰款一千元,保證金一千元,伙食費九百九十元,放回。

平頂山鎮王利曄兩次遭勒索

王利曄,六十四歲是新賓縣平頂山的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五日進京上訪,坐車走到錦州被警察截住並綁架,轉押到新賓縣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王利曄和另一名同修煉功,被所長曲秀峰發現,曲秀峰惡狠狠的扇王利曄和另一名同修的耳光。有一天,馬架子的一個姓王的犯人說下流的話,王利曄說了幾句,姓王的犯人就大打出手,王利曄在看守所裏多次遭刑事犯人的毒打。關押了二十多天,逼迫家人交三千五百元保證金。才得以回家。

還有一次,王利曄因在全球公審江澤民聯名信上簽了名,被平頂山政府、派出所趙亞軍罰款一千元。沒有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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