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文雋,女,五十歲,一九九五年開始修法輪大法。家住太原市學府街防輻射研究院宿舍。大學畢業後在山西省機械施工公司(二機)工作,後離開公司,一直打零工。
二零零九年九月初,賀文雋等四位法輪功學員被北京警察與太原警察聯合綁架到派出所,後轉到看守所非法關押。
在看守所,賀文雋不配合惡人的迫害,堅持不放棄修煉大法,被惡警強行在胳膊打了一針不明藥針,隨後胳膊和乳房出現疼痛和腫脹。賀文雋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送往新店勞教所,因胳膊和乳房出現疼痛和腫脹,勞教所拒收。
酷刑演示:打毒針(注射不明藥物) |
回家後,賀文雋丈夫送她去醫院。經醫院對賀文雋多次檢查、診斷,除外表浮腫外,檢查不出任何病症,最後按癌症治療。經過一年非人的痛苦折磨,賀文雋於二零一零年十月撇下年邁的雙親、丈夫和孩子痛苦離世。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12/2/4/131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