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攀枝花市十名法輪功學員早期被迫害情況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本文記述的是四川攀枝花市十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初期的遭遇。

江顯英,女,今年六十六歲,攀枝花市東區金聯食品公司退休職工。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進京上訪。在北京天安門廣場遭綁架,被攀枝花市公安局駐京辦警察軟禁七天。回到攀枝花後被市東區公安分局炳草崗派出所警察唐靜、王光榮劫持到攀枝花東區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並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

十五天後(二零零零年四月初)江顯英又被劫持到由東區公安分局、炳草崗派出所、炳街辦聯辦的洗腦班迫害。當時洗腦班參與的有:東區政法委邪黨劉書記(退休再聘)、炳草崗派出所警察王光榮、退休街辦職工代樹碧、冷凍廠職工杜登友等人。期間,市東區公安分局技術科有兩個人,不定期的來查看。該洗腦班辦在炳草崗公園後山攀枝花市技校內(現已和攀枝花市大學合併),二零零零年五月下旬江顯英才從洗腦班出來,回家後還被跟蹤、盯梢。

二零零零年七月初,江顯英在攀枝花市體育館,被東區公安分局炳草崗派出所警察綁架,同年七月四日被劫持到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江顯英回家後仍有人跟蹤、盯梢。

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十幾個警察突然闖入江顯英家中,搶走法輪功真相資料和部份大法書籍,參與者有:東區公安分局技術科全部人員、炳草崗派出所的三個警察王光榮、唐靜、張蒲(音)。江顯英被綁架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天,又被劫持到攀枝花市鹽邊縣看守所。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長田萍、國保大隊警察周林在一間屋內對江顯英進行刑訊逼供三天:吊銬、拷打,用腳踢、礦泉水瓶打,輪班整夜用車輪戰術整她,也沒得到甚麼結果。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六日,市東區國保大隊周林和一個姓李的女警察又將江顯英劫持回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七日,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冤判江顯英取保候審一年。江顯英回家後才得知家人被惡警強迫交了二千元保證金。江顯英在被取保候審的一年裏,多次被人傳喚、跟蹤、盯梢。見無效果,警察有時深夜打鄰居家的電話,詢問江顯英的情況,搞得左鄰右舍得不到安寧,左鄰右舍都在罵中共邪黨……。直到二零零二年八月二十日,江顯英才被解除取保候審,退還二千元保證金。

遊元章,男,今年五十九歲,攀鋼動力廠退休職工。

一九九九年七月底,大花地派出所黃芝宴,逼迫遊元章交了法輪功的書籍和師父法像、教功圖解及各類法輪大法的簡介。

為了澄清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真相,遊元章去攀枝花市信訪辦上訪。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在市公安局,被國保支隊張柏林一夥惡警辱罵。同年十二月一日上班時,遊元章拒絕車間保衛科科長唐廷雲的非法訊問,中午唐廷雲採取暴力手段用手銬擊打遊元章的頭部、胸部。由於打的聲音大被隔壁的科室人員制止。唐廷雲誣蔑說:遊元章想跑,才用手銬銬的。下午唐廷雲強行將遊元章綁架到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了十五天。遊元章回家後,被唐廷雲逼迫寫保證書,被拒絕後,唐廷雲威脅遊元章的家屬代寫了一份保證書。

二零零零年,遊元章遭到攀鋼動力廠車間書記付小平等人的騷擾,在遊元章強烈的抵制下迫害圖謀未能得逞。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中午,國保支隊邱天明、黃湧津、孫浩等人,在清香坪攀西商廈廣場將遊元章打倒在地,其中一惡警用腳踩著遊元章的臉,強行給遊元章銬上手銬,將遊元章綁架到攀枝花市公安局四樓非法關押。下午三點多鐘,惡警邱天明等人到遊元章家中搶劫,搶走私人財產:打印機一台、手提電腦一台、四十多盤法輪功的音像製品,搶走師父法像和各類大法書籍。當天晚上七點多鐘,惡警黃湧津將遊元章背銬的雙手故意使勁向上拉,並將遊元章劫持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彎腰樹看守所的惡警劉國強借向遊元章訓話時蹲的姿勢不對,猛踢遊元章的雙膝蓋。

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孫浩、黃湧津一夥將黑頭套套著頭部的遊元章劫持到攀枝花鹽邊看守所,途中,由於遊元章大聲呼喊,被孫浩用擦汽車的髒毛巾蘸上髒水強行塞入口中,由於遊元章不配合,被他們把門牙塞鬆動,導致幾天後掉了一顆牙,造成門牙全部鬆動(回家後遊元章花了二千七百元錢才將牙齒修復好)。

同年十二月一日上午,遊元章被惡警用黑布將眼睛蒙上,從鹽邊看守所劫持到鹽邊金谷酒家四樓進行迫害,段青指使孫浩用兩副手銬,銬住遊元章雙手吊掛在鐵窗護欄上,孫浩不讓遊元章腳尖著地,並反覆把遊元章的雙腳抱起平行拖扯,在幾個小時的拖扯中,遊元章的右手腕背手銬卡入肉裏,極度疼痛,昏迷過去,又被惡警用喝的水潑醒,造成右手腕被手銬銬傷處化膿,右手指麻木長半年之久,右手腕關節至今還有脫臼感。

同年十二月三十日回家,被惡警強迫寫保證書,被勒索二百元現金,被單位扣發當月工資大約一千多元。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號,被鄒勇軍、孫浩叫到車間非法審問,下午四點多鐘又被從車間綁架到家中搶走大法書一本,大法日曆一本。遊元章的家屬也因此遭到恐嚇,出現腦溢血的症狀。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二日,遊元章被國保大隊段青一夥在上班崗位上劫持到家中,遊元章在家門外抵制他們來搶東西的惡行,被段青指使羅偉一夥強行戴手銬,搶走遊元章家的大法書一套、MP4兩個、手機一部、大法掛曆一本、師父法像一張。當天下午二點多鐘又綁架到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四樓非法審訊,由於遊元章唱「法輪大法好」的歌,被段青用拳頭猛擊牙齒,邱天明接著猛擊遊元章的胸部,並將遊元章打翻在地。隨後遊元章又被綁架到市彎腰樹看守所,因遊元章拒穿看守所的囚服,遭到戴三十多斤重的腳鐐。

同年十一月十日出看守所,被強行簽字,所外監視居住半年。被單位扣罰一個月工資二千多元。

石德仙:女,今年五十四歲,廖健甫的妻子,個體經營戶。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東區拘留所十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二零零零年四月上旬,被劫持到攀枝花東區洗腦班。洗腦班辦在華山武裝部後山上廢棄的一所工廠裏。當時洗腦班劫持去的有石德仙和廖健甫(夫妻)、駱興貴和劉蓉(夫妻)、萬淑芳和梁紹(母子)等人,並強迫交生活費。

駱興貴,男,今年五十五歲,原攀枝花市港華食品職工。妻子劉蓉,今年四十八歲,原攀枝花市二建司待崗工人。一九九六年夫妻同時修煉法輪功。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晚,駱興貴、廖健甫、賓勇、姜玉龍、徐浪舟(已被迫害致死)等人在戶外煉功,沒有阻礙交通,沒有影響任何人的生活,煉功不到半個小時,就被大渡口派出所前任的唐所長等人(此人已遭惡報身亡)綁架到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並強迫每人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三月九日,妻子劉蓉去北京上訪,被非法關押在東區拘留所十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二十五元。

二零零零年四月上旬,駱興貴和妻子劉蓉被東區一名警察用欺騙的手段,騙至攀枝花市東區武裝部後山上廢棄的一所工廠裏,也就是攀枝花東區洗腦班,企圖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在非法關押的四十天期間,不允許法輪功學員自由活動,不能走出該工廠的大門,甚至睡覺也被監視,還強迫每人每天交十五元生活費。這是由攀枝花市惡黨指派的公、檢、法、司、街辦的邪惡部門聯合組織的對法輪功學員的洗腦迫害,參與迫害的單位及人員有:東區街辦的胡書記(女),李書記、司法所的段所長(女)、東區法院的唐某某、公安分局的漆莉(女)。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妻子劉蓉再次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拉出了「法輪大法在人間」的橫幅,後被惡警綁架到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半年。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中旬,為了讓人明白法輪功真相,駱興貴複印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攀枝花市的國保支隊的秦剛、邱天明等惡警,非法入室搶劫,隨後被惡警綁架到鹽邊縣看守所進行迫害,一個月後轉入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後來又被劫持到四川省德陽監獄冤獄八年,於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八日從德陽監獄冤獄回家。

黃克文,男,今年五十四歲,十九冶特種公司退休職工。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去北京上訪,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晚六點左右,被劫持回攀枝花市東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七天,並強迫交生活費一百零五元。二零零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劫持到攀枝花市弄弄坪洗腦班,非法關押五十六天,強迫交生活費二百元。

朱家秀,女,今年七十一歲,攀枝花市日雜公司家屬。二零零零年五月初去北京上訪,在北京南站火車站被綁架,二零零零年五月十一日被綁架到攀枝花市東區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強迫交生活費七十五元。

邱堂芬,女,今年六十二歲,家屬。鐘成才,男,今年六十八歲,邱堂芬的丈夫,攀枝花市二零公司一隊職工。

邱堂芬於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去北京上訪,在西安保定車站轉車時被綁架,在保定非法拘留四天。後被市公安局和五十一派出所劫持回攀枝花仁和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夫妻倆因煉功被綁架,同年六月三十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惡警宋啟安、王大祿綁架到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

姚源香,女,今年六十九歲。攀枝花市橋工處路橋公司職工家屬。

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去北京上訪,在西安保定車站轉車時被綁架,在保定非法拘留四天。後被市公安局和五十一派出所劫持回攀枝花仁和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八日,因煉功被綁架,同年六月三十日,被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區分局惡警宋啟安、王大祿綁架到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八天。

覃秀芳,女,今年七十一歲,攀枝花市二零公司一隊職工。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被綁架,後被攀枝花駐京辦事處的人送回家。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七日,在家被東區分局的六人搶劫,搶走大法書籍,並被拘留三天。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去北京上訪,在西安保定車站轉車時被綁架,在保定非法拘留四天。後被市公安局和五十一派出所劫持回攀枝花仁和拘留所非法關押兩天。

張天桂,女,今年六十四歲,攀枝花市廢品公司職工家屬。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因講真相,被東區便衣警察綁架,在市彎腰樹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二天。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