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保定李順利被迫流離失所八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河北保定市江城鄉法輪功學員李順利,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的運動中,多次遭綁架,幾次被迫流離失所,累計長達八年。以下是李順利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李順利,於九九年一月一日開始修煉法輪功,身體受益很大,特別是靜脈曲張,導致小腿長期潰爛,下肢腫,修煉法輪功後,腿不腫了,爛著的部位長好了。

九九年七二零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後,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村書記劉桂堂指使村會計劉殿草,帶領鄉政法委書記王丹,一行四人開三輛車去保定大世界,綁架正在做生意的我,他們把我綁架回派出所,前江城鄉黨委書記錢喜元的連襟臨時工黃濤手拿《轉法輪》照我臉就打過去說:你還在煉這個。接著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十來個人圍上來,把我打了個一臉黑,派出所打手李紀用小木棍打手。傍晚他們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我十五天,逼我放棄修煉。當時臘月天氣,路上全是水,到十三天他們去拘留所問我還煉不煉,要煉就再加十五天,不煉就回家。從那以後他們天天到我家看我在不在家,一天見一次面,不見人不行,怕我去北京。我把生意搬到高開區,那幾天晚上,政法書記王丹每天開車見我一次,到年底生意做不了了。二零零一年,鄉政府政法書記換了張愛臣,更是邪惡,一到敏感日,每天跑幾次,有時半夜十二點帶人去看我在不在家。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六上午,我去北京證實法,在金水橋打出寫有「法輪大法好」的橫幅,被惡警強行推上中巴車拉到前門分局,被關押在用鋼筋封的一個小屋裏,不讓大小便。當時被關的有幾十個同修。警察問我們是哪裏人,我們不說,傍晚就用警車把我們拉到郊外分到各派出所(每派出所兩個)。我和另一同修分到北京順義區南彩派出所。還是問地址,我不說,兩個警察、兩個臨時工把我扒光,光著腳推到外面,後又把我拉回,給我頭上戴了個頭盔,不讓睡覺,拿小棍打腦袋,用電棍電腳面,電腰。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第二天傍晚,他們把我推到外面,雙手背銬在外面的鐵柱子上,在我脖子後面、腰上兩邊各放一塊冰塊,把我衣服拉鎖拉開,用塑料桶給我脖子裏灌了兩桶冷水,上身、毛衣都凍上了,我把嘴咬出血。過了一會兒,又把我帶到屋裏,用電棍電。當時凍的我全身哆嗦,一惡警三次用腳踩到手銬上,第三天又換兩惡警,一惡警說要不是信仰你不說我打死你,下午用一輛吉普車把我和另一個同修送順義看守所,傍晚他們又去一次問地址,我沒說,吃晚飯的時候,一個刑事犯說:你知道這是甚麼地方嗎?這是黑河賓館。在這裏兩個晚上,每晚半夜有人認是不是本地人。我想我得走,第三天上午,我跟著看守所老大說我已經九天沒吃沒喝了,他跟警察說了,警察讓他們把我扶到辦公室,給我沖了一飯缸奶粉,讓我喝,我不喝,他們就用中巴警車把我拉到一個小醫院,五個人把我抬到地上,過來一個穿白大褂的人給我往鼻孔裏插管子,管子插到嘴裏了,我用牙咬住,他們讓我鬆開,說不灌你了,我沒鬆,一直咬住管子,他們說:知道你是遼寧的,你走吧。最後他們把我拉到廊坊車站。

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我再一次進京證實法,在天安門前打出「法輪大法好」橫幅,在廣場兩個同修被惡警放了幾個跟頭,被綁架到前門分局,問地址沒說,保定駐京辦把我們接走,在辦事處雙手被銬在鐵管子上一天一夜,第二天下午把我們送蠡縣公安局,傍晚被城關派出所接走,在城關派出所問地址,沒說,打耳光,讓擺一個騎摩托車姿勢,我沒配合他們,說拿鐵鍬把他們拉出去埋了,他們用吉普車把我們拉到村裏一個小學校,前後很多平房,把我倆鎖在一個屋裏,當地有幾個同修被銬了一宿。第二天上午來了幾個彪形大漢,又要我擺一個騎摩托車姿勢,我沒配合,一二十多歲的小伙子,拿起膠皮棍照我後背狠狠打了一下,然後說打那一個去,他們上那屋去了,我這裏他們沒鎖門,也沒留人,我就走了,走出院子,我想跑,沒底氣,兩腿不好使,因為幾天沒吃飯了。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剛到家,我母親說派出所和鄉政府來好幾回了,我想:走不走,上哪去?我就給鄉長劉豔賓打了電話,說我在家,結果派出所黃濤和鄉政法書記張愛臣等三人開吉普車來我家,黃濤說到鄉里去一下,我沒吱聲,他們就把我抓走了。車剛到鄉政府派出所一個院門口,我看到幾十人在門口等著,一看車來了就圍上來,把我從車上拽下來,幾十人一下把我的腦袋打開花了,臉打成了黑紫,然後我就被上老虎凳,人被背銬雙手,銬下入磚,人一下就暈過去了。黃濤用一米來長大鐵鍬棍在我左腳踝骨左右開弓打了十幾下,我的左腿腫的老粗,他們說怎麼這人這麼經打,然後把我銬到柱子上。後來在鄉政府會議室大廳,十幾個人又把我打昏,然後把我銬在鐵管子上,我躺在水泥地上躺了一宿,穿著背心有兩個人看著我。第二天下午,警察把我和馮繼英、展金燕(後被打死)劫持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被關押十六天後,他們又把我劫持到大馬坊東尹莊小學校的洗腦班,裏面沒水,雇一老頭往裏送水,每桶三元,裏面有新市區610主任劉建平,劉曾、高朋,有一姓張的部隊營長和十幾個保定四八二轉業軍人。在洗腦班,每天逼走操,逼看誹謗大法的書,邪悟者做「幫教」,不轉化就打。有一天一個軍人在外面用手指我,他以為我搬腿,鄉政府看著我的小地痞進屋就給我一個大嘴巴。有一次小地痞叫我念報紙,我不念,他上來就給我兩耳光。還有一次,610劉增、高朋、鄉政府小痞子把我叫到辦公室,劉增打嘴巴子,高朋和小痞子用膠皮棍打臀部,幾十下把臀部打成青紫。十五天後我違心寫了不修煉的保證。村書記劉桂堂領張愛臣到我家向老人要在大馬坊洗腦班的飯費每天一百元,要走八百元。下午一洗腦班讓我拿三千元飯費,我沒給,第二天劉桂堂領政法委書記張愛臣又找我,我向他們借了二千元他們才送我回家,回家後我父親才告訴我村書記劉桂堂領張愛臣要走八百元飯費。我回家後,他們又叫村裏其他人去洗腦班,每天一百元,三天不去拿三百元也行。

七月份的一天,保定市新市區又搞簽字,張愛臣和派出所的人把村裏煉法輪功的都叫到村委會叫簽字,張愛臣問我你還煉嗎,我說煉,你上北京嗎,我說沒想去,他說簽字吧,我就簽了,從此後我離家出走,寫了聲明,從此流離失所,不知甚麼時候他們把我上網,河北省網上通緝我,他們到處找我。

二零零二年十六大前夕,我在村裏找了十幾年沒人住的平房,每天很晚了才回家。有一天從滿城回來,沒進村我就把車燈熄滅,推著車走,小路剛進迎面來一騎自行車小伙子,他望我,我很小心,一進村覺的不對勁,我就出來了,從鄰村往家走,剛到吳莊村南口有五個人在那呆著,我往北走,到村北想進村,又有五個人在村口,他們看我,我往東騎到外環吳莊路口,又有五人一輛車在那停著,我感覺不對勁了,我想這麼晚了上哪去呀?從北邊回家吧。從西外環往北走到十字路口,呀,怎麼這麼晚了這麼多車呀,沒想到往西一拐,七輛車打著警報就追過來了,我往南一拐也不敢踩剎車,一踩剎車尾燈就亮,我也忘了前剎車,車滑一公里到吳莊大橋,後邊七輛車也停在大橋上,車上下來好多人,拉著警報,我慌了,嚇的我把車扔了,沒車我上哪去?我又把摩托車抬起,這時我想起了師父,我雙手合十,求師父給我打開智慧。我往東走幾步,發現往北有一小路,我終於走脫了。

二零零四年臘月二十三下午,回家送年貨,被村書記安排的不明真相的人舉報。十幾分鐘,鄉政府和派出所代理所長王衛軍等六人趕到,從屋裏連推帶搡到外面,我的腰帶被扯斷一條,褲腿撕開,我被拉到派出所。村書記劉桂堂到派出所時,保定市新市區國保大隊張長林和另一頭目黑小子已等在那裏,張長林用打火機燙我手。晚上我被送進看守所。我絕食抗議到十一天,看守所醫生給我抽血,我不讓抽,醫生說我抽血是化驗,血稠叫派出所接人。到十三天晚上九點多,派出所叫我所有家人到看守所看我,我當時已從體重二百三十斤降到皮包骨。十五天晚上九點半從看守所打車回家。回家後隔一天,包村片警和一司機看我一次。

正月二十六那天,他們倆上午十點到我家,一看身體恢復很快就走了,下午四點派出所黃濤帶四個臨時工到我家,車放在大街上,黃濤說:分局領導找你談話,走一趟。我不去,黃濤讓四個人抬起我就走。我閉著眼睛,車左拐右拐到保定勞教所,黃濤讓我下車,我不理,黃濤讓人把我抬下來,我坐在地上不動,勞教所從裏邊叫四個人來抬,推去檢查,他們把我抬進去量血壓,摸脈,量心臟,鼓搗半天後說哪兒來的送哪兒去。他們把我抬回,把我裝到麵包車後邊,拉回派出所。黃濤打開後蓋意思想讓我回去,我沒動,大概二十多分鐘黃濤從派出所出來,把我送回家。回家後我想我得走,晚上不能動明早走。早上六點我剛走,七點他們就來了。我走了又流離失所了。

到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一點我在租住地,又被棉紡廠派出所綁架,抄家,抄走4600元,複印機一台,A4紙一箱子一百八十元,兩個放音機,沒用過新的mp3一個所有「七二零」後的大法書、《轉法輪》一本,碳粉七百多元,大米,白麵,現金七百多元,《九評》書說不清多少本。在棉紡廠派出所我不配合,所長曹巨光,他讓兩個人打我。有北京安全局兩人開獵豹汽車打背銬把我拉到南溝頭東一個秘密地方,頭上戴紙袋,想讓我說點甚麼,當特務等,說我們跟了你一個多月,你們全軍覆沒了。兩天後一看沒希望,就送看守所,送看守所兩次,看守所就是不收。最後曹巨光親自開車托人找朋友的妹妹拿二醫院公章,因沒二醫院證明看守所不收,到看守所托姓郭的一所長把我留住。在看守所呆了二十七天後送勞教所,勞教所不收,又送保定市公安局,從公安局又送新市區。新市區610主任劉建平開專車送棉紡廠小白樓洗腦班,讓我寫保定,想判我五年,鄉里拿二千元錢給小白樓做飯費,江城鄉政府每天派一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著我。第十天我逃出小白樓,又流離失所。

到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村裏又派人盯著我。有一天,七月初,我想回家,一下公路摩托車就滅火了,我明白這是師父不讓我回家。我想:到家看一眼就走。我剛到家,我母親說:我誰也不想,誰也別回來。我馬上就走。我前腳剛走,鄉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就來了,在附近找我,他們沒想到我走的這麼快。

七月十七日,我到麗景藍灣小區串門,結果同修家人被跟蹤,把我和同修綁架。新市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賀夥同頡莊派出所副所長藺洪恩和李軍等五人搶走腰帶、鑰匙、錢包、現金四百九十多元。到頡莊派出所給我戴上有三個大鐵疙瘩的腳鐐手銬,代理所長呂紅軍還嚇唬我說:把李順利活埋了。兩次送看守所不收,送勞教所三次,最後勞教所收了。五天後,勞教所又把我送回頡莊派出所,派出所送新市區610,從610送小白樓那天江城鄉沒人來,又把我送回江城鄉政府。那天是八月七日晚上,天氣最熱,他們把門窗關上,把燈熄滅,讓蚊子咬我。派出所郭佔民帶幾個人氣勢洶洶到我跟前說:你要說你不是李順利我就放了你,然後照我臉上踢一腳就走了,當時我的嘴就流血了。他們把我銬到沙發上,手銬腳鐐。第二天鄉政府兩人用麵包車把我送到小白樓。他們怕我走脫,一天二十四小時把我銬在床頭上,不讓吃飽,每頓兩個饅頭,一直銬到九月二十一日奧運會結束,洗腦班都沒人了,最後才把我送回鄉政府,我就回家了。從那以後,終於我結束了八年流離失所的生活。

然而他們搶走的大太子牌、七千多元的摩托車,八成新,在新市區國保大隊陳賀手裏,找國保要了一年,最後陳賀說你找××要吧,我一聽就走了。直到現在摩托車和四百九十元現金都沒給,其他的這幾年搶走的東西都沒給。二零零一年我的身份證被鄉政府白主任扣押到現在都沒給。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