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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人退黨就是勸人退出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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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二年一月十一日】人人都有信仰自由的權利,當然就有不信仰共產主義的權利,當然也就有退出共產黨的權利。

一、只有邪教才控制信徒

世界上任何正常的宗教或團體,都允許其成員自由進出,只有邪教才不允許成員退出,這是邪教的一大特徵──「控制信徒」。

人不想修佛,連佛都不會強制人修煉,更何況是世間上的宗教或組織,更不能強制人加入或留在其內。

也就是說,不管某個宗教或組織宣稱自己有多好,只要是強制人們信仰它、強制人們加入它,或強制成員只能進不能出,那麼它肯定是邪教或類似邪教的東西。

邪教「控制信徒」的特徵,不只是表現在對退出者在精神上加以批判,更重要的是:它採取肉體上打擊(甚至肉體上消滅)的方式對待申請退出者或有意於退出者。

共產黨在其入教宣誓儀式上,要求其成員宣誓「永不叛黨」;共產黨對於退黨者採取解除職務、不發工資、不發養老保險等強制手段,甚至對退黨者進行肉體打擊和肉體消滅,完全具足「控制信徒」這一邪教特徵。

至於說「精神控制」,那更是共產黨的典型特徵,它借助於所控制的一切社會資源,從教育、文化、生活等方方面面,強制全國人民學習共產邪惡主義的一套,從小到大、從生到死,無有倖免者。你不學它的你就不能升學、就業,甚至到食堂打飯都要先念邪惡的「毛主席語錄」。

法輪功修煉來去自由,法輪功學員自由的接觸各種資訊。而中共把自願信仰法輪功的人關進洗腦班、勞教所、監獄,向他們灌輸謊言,強迫他們違心表態放棄信仰,即所謂的「轉化」,對於拒絕所謂「轉化」的人,則大打出手,酷刑折磨,凌辱虐待。可見,中共是一個進行「精神控制」的邪教。

二、扣「反黨」「帽子」是為了控制信徒

世界上任何宗教和團體,都是進出自由的,除了邪教之外,沒有人會認為退出就是「反對」。就如我不喜歡吃麥當勞,並不等於我反對麥當勞。

所以,「退黨」不等於「反黨」。

那麼為甚麼共產黨要把「退黨」說成是「反黨」呢?因為它要控制信徒,它知道誰也不喜歡它,如果它不給退黨者扣「帽子」、不打擊退黨者,人們就可能一下子退光。

看過《九評共產黨》、對共產黨有真切了解的人都知道:共產黨是對信徒控制嚴格的邪教,共產黨的信徒不但沒有人身自由、沒有隱私,更沒有獨立思想和獨立人格,甚至沒有生命的權利──「黨」叫他死他就得死而且還要感激「黨」,「黨」叫他活他不能死,死了就是「與黨對抗」、「歷史不清白」……

把「退黨」說成「反黨」的實質是「控制信徒」,以「反黨」的大帽子嚇唬民眾達到控制信徒的目的。

至於說「反黨」,任何一個正常的政黨都是可以反的,比如美國兩黨競選,就互相反對。而中共把民眾對它的批評、揭露和譴責說成「反黨」並大打出手,這說明中共根本不是一個正常的政黨,而是一個殘暴的邪教。

三、有退黨自由也就有勸人退黨的自由

既然信仰或不信仰甚麼都是人的自由,所以,勸人信仰或勸人不信仰甚麼也當然是人的權利。就像喜歡或不喜歡吃辣是人的自由,而勸人吃辣或勸人不吃辣也是人的權利。決不能因為有人勸別人不吃辣,就會被賣辣椒者告上法庭。對於吃辣的好處與壞處,人們可以平等、自由的辯論,誰愛怎麼選擇就怎麼選擇。這才是真正的「信仰自由」。

人有勸別人信仰某種東西的權利,也就有勸別人不信某種東西的權利。

人有勸別人加入某個組織的權利,也當然就有勸別人退出某個組織的權利。

如果在勸別人退出某種組織時涉及到歪曲事實的問題,那個組織可以誹謗罪將此人告上法庭。但如果他在勸別人退出該組織時說的是事實,那他就沒有絲毫的罪過。

共產黨只允許自己有宣揚自己、拉人入黨的權利,而不允許別人有勸人退黨的權利,其實質是「信徒控制」和強制信仰。

試想:只允許宣揚某種思想,卻不允許人批評它,這種思想能是正教嗎?這能是真正的信仰自由嗎?這能是公平的嗎?

其實,如果共產黨允許平等論辯、言論自由,如果共產黨不是搞強制的「精神控制」,那麼它這種邪惡的「信仰」一天也維持不住,人們都有明辨是非的能力,誰喜歡它這個東西啊。

四、勸人退黨就是勸人退出邪教

勸人退黨不僅是人的權利,更是當今世人的一大善舉。

《九評共產黨》以無可辯駁的事實,證明了共產黨是一個罪惡滔天的邪教黑幫,它的罪行即將被歷史清算。

那麼,今天,勸人退黨其實就是勸善,就是勸人退出這個有史以來最大的犯罪集團,更是有史以來最大的邪教。

這個邪教現在仍在繼續對法輪功、對中國人、對全人類進行著犯罪,留在其中的人不危險嗎?那麼,勸人退黨是不是在制止犯罪?勸人退黨是不是勸人退出邪教?勸人退黨是不是在救人?

三思吧,可貴的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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