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飼料廠廠長自述十二年遭迫害經歷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長沙市寧鄉縣法輪功學員周景成自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被綁架後,一直在絕食反迫害,狀況令人堪憂。

周景成是寧鄉縣人民南路飼料廠廠長,因堅定修煉法輪功,曾被邪黨綁架累計十次,其中八次被非法拘留,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日,剛剛出獄十一個月的周景成,和妻子王彩君再次被寧鄉縣夏鐸鋪派出所警察綁架。一週後王彩君被放回家,周景成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寧鄉縣看守所。

周景成於二零一零年九月出獄後,曾要求迫害他的有關機構歸還非法扣押他的個人財產。他並由此給相關人員及社會大眾寫了一封公開信,詳細敘述自己所受的迫害,以及修煉法輪功的感悟和體會,並站在法律的角度為維護他作為一名公民應有的正當權益。以下是公開信內容:

我名叫周景成,寧鄉縣壩塘鎮人,現住寧鄉縣白馬橋白馬大道,今年五十一歲。我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學法十五年來,先後共八次遭到拘留,兩次勞教,一次判刑。

在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期間,我曾被所謂辦案警察、管教獄警、同監犯人多次暴力毆打、酷刑折磨,被迫穿約束衣(一種特製的反綁人手腳的衣服)、睡死人床,我被強行灌食時,被撬掉八顆牙齒,肋骨被打斷,耳朵被打的萎縮變形,等等等等。

同時,在這十多年中,寧鄉縣六一零、寧鄉縣公安局、玉潭派出所、白馬橋派出所、壩塘派出所、壩塘鎮綜治辦、白馬橋綜治辦等部門單位先後多次上門對我本人及我家人騷擾,而且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正當手續的情況下,非法扣押我現金共三萬五千八百元至今未退還。

為了維護公民的正當權益,維護法律的尊嚴,更為了不讓有些人在迫害法輪功學員過程中,無知地走上犯罪和自我毀滅之路,我要求退還被非法扣押的個人財產現金共三萬五千八百元。同時也想借此機會向各級人員揭露這十多年來我所遭受的殘酷迫害和不公正待遇。

一、我遭迫害的經歷

我自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功後,不但纏繞自己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更重要的是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積德行善,返本歸真。為了使更多的人受益,我當時充當了義務輔導員。我覺得法輪功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社會都實在太好了。

然而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後,法輪功被遭到不公正的打擊,一九九九年底,我出於對政府的信任,想向政府反映法輪功的真實情況及站在法律的角度為法輪功討一個公道而到北京上訪,結果到北京後就被截訪的警察抓到了收容所,後由寧鄉縣公安局政保科的胡建新、周友良把我從北京強行接回寧鄉,並勒索我三千元路費。讓人不可思議的是,相信政府,向政府反映民情表達民意的正當上訪竟也成了違法犯罪行為,就是因為這次上訪我被拘留了一個月,後政保科又向我家人索要壹萬元保證金才放我回家。自此後,對我的迫害就未間斷過。

二零零零年期間,我三次被非法關押到寧鄉看守所,其中兩次關押兩個月,一次關押三個月。

該年年底,不法人員又非法勞教我兩年,直到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我才出獄回家。

二零零二年十月,我再次被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白馬橋派出所,國保大隊、玉潭派出所、梅家田派出所、白馬橋派出所四個單位惡警聯合對我進行刑訊逼供,他們用手銬將我雙手背寶劍,對我拳打腳踢,然後用繩子穿著手銬吊在門樑上,雙腳離地,十月已是寒冷的冬天,酷刑卻痛得我大汗淋漓,全身衣服濕透。從上午十一點一直到晚上十二點才將我鬆開手銬,當時我雙手腫得連手銬都打不開了。然而他們又把我雙手反銬在窗條上十六個小時,不讓大小便,不讓睡覺,不准落坐,連續五天五晚刑訊逼供,後他們在沒有任何口供、也沒有充份證據的情況下又將我送長沙新開鋪非法勞教三年。

逼轉化 勞教所用盡邪惡手段

在新開鋪勞教所裏,負責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獄警為了邀功請賞,喪盡天良,使盡邪惡手段逼我寫「三書」,妄圖逼我轉化。當時監獄對獄警「轉化」實施獎賞手段,「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一萬元。其實所謂的轉化,無非就是逼我放棄真、善、忍信仰,和現實社會的假、惡、鬥同流合污,這怎麼可能呢?

惡警們所採取的手段是,首先逼我觀看誣蔑大法的錄像片,採取不讓睡覺,罰站等多種措施進行肉體折磨和精神折磨達半個月,在這些手段用盡後,隊長周仕雄安排六個同監吸毒勞教人員把我關在一間屋子裏毒打了三天三夜,不讓閉眼睛,不准上廁所,單抽耳光就不下五百次。此後又連續安排幾批人對我反覆毒打。

那段時間我被打得全身都是紫綠,眉角被他們砸開了一條大口子,縫了六針。他們怕我向外界暴露這裏的罪惡,每天安排四個吸毒犯二十四小時守著,不准我持紙和筆。直到年底,親屬會見時,我才千方百計將所受的酷刑傳了出去,此事被曝光後,引起社會強烈反響,迫於壓力二零零四年五月放我回家了。

二零零四年九月,我到湘潭韶山發真相資料時,又遭到韶山派出所綁架。韶山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他們張冠李戴的扣上「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起訴,並秘密對我非法判刑六年。我不服非法判決,在韶山看守所絕食四十九天,體重由原來的一百三十多斤最後只剩下七十多斤,瘦得皮包骨,人也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他們怕我死裏頭,最後不得不放我回家,卻又非法向我家人勒索了五千元。

惡警撬掉我八顆牙齒 用浸屎尿襪子堵嘴

二零零六年元月,我在寧鄉火車站做飼料生意,又被寧鄉縣六一零不法之徒綁架到常德津市第二收押中心所謂收監。我不服這種迫害,又絕食五十多天。惡警為了迫害我,撬掉我八顆牙齒對我強行灌食,同時故意剃我陰陽頭。

在這種邪惡的環境裏,他們為了摧毀我的意志,達到不讓我揭露邪惡,喊法輪大法好等口號反迫害,惡警安排收押犯人用襪子在馬桶裏浸濕後強行塞到我口裏,將我手腳強行按住、拉直、平壓在地板磚上長達幾個小時之久。

後來惡警將我轉至網嶺監獄,我抗拒不進監獄大門,惡警陳抗用大頭皮鞋猛踢我的頭部,導致我眼睛流淚、鼻子流血長達一個星期。

遭網嶺監獄慘無人道的酷刑

到網嶺監獄後,我絕食抗議長達五百七十多天,雖經多次強行灌食,居然奇蹟般地活了下來。在網嶺監獄中,我多次遭受邪惡人員用高壓電棒電擊我的頭部、下身、耳朵等敏感部位,最長的一次電擊達一個多小時。

電擊時,高壓電棒吐著藍色的電火光,強烈的刺痛和恐懼襲擊全身,如同萬蛇咬噬一般,那種身心的痛苦絕非常人所能承受,全身每次到處都留下了被電擊燒焦的痕跡;在這裏,曾連續七天七夜不讓我睡覺,遭多人毒打,並被夾控犯人用席草插入鼻孔五、六寸長,使我流血滿面。

惡警還安排吸毒犯將我銬在床上十天十夜,並多次遭到這些人毒打,其中一次在對我胸部猛踩時,被踩斷一根肋骨,我的雙耳都被打得萎縮變形,至今留下後遺症,再也不能恢復原狀。

冬季寒冷的天氣,犯人將刺骨的冷水無數次從我脖子裏往裏倒,淋得我全身濕透,在嚴寒的晚上,又被犯人扒光衣服,用繩子把手腳吊在床上稱所謂「冰凍板鴨」。

在監獄頭目的指使下,我曾被惡人用布條捆住手腳綁在鐵製的死人床上平躺著近三個月,連大小便都用一個盆子接;致使全身浮腫。

由於長期遭受邪惡至極的迫害,加上我長期的絕食抗議,身心都受到巨大的摧殘,已使我的身體極度虛弱,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獄方怕我直接死在監獄裏,在二零零七年十月底,不得不送我回家。

在我這樣的情況下,網齡監獄教育科的巫湘華等人居然還勒索我舅子黃叔成四千元。而在我回家之前,壩塘鎮政府綜治辦人員唐志堅也勒索我家一萬元所謂保證金。

兩個月後,派出所的易志堅和鎮六一零的唐志堅,又到我家騷擾和恐嚇,又揚言要將我收監。我為了不再受迫害,於二零零八年一月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零八年七月中旬,我在益陽再次遭到綁架,被非法關入監獄,直到二零一零年九月誣判的六年刑期期滿我才回家。

二、希望世人在危難時能得到神佛的護佑

人們看完我遭受的這些迫害後,除了震驚、同情和憤慨,可能還會對我為何寧死也不放棄修煉感到不解。

我為何寧死也不放棄修煉

其實,全世界也唯有中共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進行鋪天蓋地的造謠。只要看過法輪功書籍的人就會明白,法輪功除了祛病健身有奇效之外,最主要的是教人如何做個真正的好人,提高自身的道德,同化宇宙真、善、忍特性,以求得生命的昇華。

「人從哪裏來,來到人世間到底為了甚麼,人死後又去哪裏,這龐大遙遠的無邊宇宙是否還存有另外的時空,除人這種高級生命之外,其它時空中是否還存在著更高級的生命體」?這些都是從古至今所有先哲聖賢苦苦思索,而不能完全破解的問題,現代人很多人乾脆把這些當成了迷信、幻想,其實人很多東西看不到,但它卻真實存在,如空氣和電磁波等都看不到,並且現代科學還在不斷發展完善之中,還存在如飛碟、海底古代建築、百慕大三角等世界未解之迷。

李洪志先生從人體的構成,生命的真正起源和存在形式,宇宙的結構和特性,另外時空的存在形式等等,完全站在科學真理的角度,以洪大的法理開示於人,啟悟人明白人生的真正目的和意義,以及如何才能達到返本歸真。

正因為法輪功揭示的是真正的法理,是宇宙的特性,是最高深的佛法──宇宙大法。不僅論述精妙透徹,有理有據,更重要的是修煉者立竿見效,大多數修煉者一經修煉就能身心產生巨變,道德回升,祛病健身有奇效,才使得法輪功在很短的時間內傳遍一百多個國家,有上億人在學,受到各國政府和地區褒獎達三千多項,法輪功書籍被翻譯成三十多種語言和文字,李洪志先生先後四次被世界各國推舉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法輪大法受到了全世界各國政府和人民的衷心歡迎和愛戴,而且不管男女老少,不分社會地位和文化高低,也不分種族,只要真正接受了法輪大法,他們表現出的對大法堅定的信念,任何力量也摧毀不了。

這也就是中共為甚麼傾全國之力,長達十二年的殘酷迫害卻依然無法擊垮法輪功的原因。因為它是真理,是人返本歸真的通途,是萬古難求的高德大法,古人云:朝聞道,夕死可矣。這就是我為甚麼寧死也不肯放棄修煉,你們也就不難理解了。

迫害完全是非法的

因為我曾經是寧鄉的義務教功輔導員,所以司法部門一直把我當作重點打擊迫害的對像。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現在,我被非法關押合計有十多次,其中還有幾次拘留因記不清具體日期沒有寫出來,總計被關押時間累計長達九年。

司法部門對我拘留、勞教、判刑的理由竟然是:一、因為我上訪,二、講被迫害的真相,三、散發或懷疑我散發大法資料。其實站在法律角度上講,這些行為都是合法的,完全是在法律的允許範圍之內。它們強加給我的罪名無非是「擾亂社會秩序」或「利用邪教組織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這些處罰我的理由和罪名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為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而所謂的「邪教」,只是江澤民出於個人極端的權力說的一句咒罵的話,強加給法輪功的罪名,現行法律從來沒有對法輪功定性,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明文規定煉法輪功違法。但可悲的是在中國因為沒有民主,權大於法。「政治」高於一切,居然以這種莫須有的罪名發動政治運動,迫害法輪功學員至今長達十二年。

而且這兩個具體罪名只要稍一分析也根本站不住腳,法輪功學員只是講他們所受的冤屈,講大法的美好,講的是真相,民眾都是有思維能力的,你既可以信,也可以不信。民眾完全可以參照多渠道的信息資源自行分析,為甚麼只允許中共一言堂的不實的宣傳甚至謊言誣陷,而不准法輪功學員告訴世人真實的內情呢?講真相又擾亂了甚麼社會秩序呢?當然更談不上破壞了具體哪一條法律的實施了,套用這樣的法律條文治罪那不純粹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其實說穿了,中共只是又在發動一場政治運動,是用法律作幌子,利用政府部門和執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一場迫害政治運動而已。

中共邪黨在打擊迫害法輪功學員中,既不允許法輪功學員上訪,檢察院、法院也不敢公開、公正、依法受理、復核、審理法輪功學員的訴訟案件,在法輪功的案件上要想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門客觀公正依法進行打官司更是難上加難。新聞媒體及人大、政協提案等更是在法輪功問題上完全噤聲。這些怪現象充份說明迫害法輪功的事件是見不得陽光。

中共迫害法輪功十二年來,據披露有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判刑,有三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上千萬法輪功學員被拘留、罰款、強制送洗腦班和精神病院迫害,而且長期遭受政府部門和執法人員的監視和騷擾,甚至於他們的子女、親人都受到牽連和傷害,令他們長期生活在「高壓」和歧視中,無數法輪功學員流離失所,失去工作,無家可歸,無數家庭支離破碎。

其實,這場政治運動導致的直接結果就是對信仰、人權、公理、正義和法律的公然踐踏,對我們的國家和人民帶來的只是災難,使我們每個人都成為受害者,是與現代社會文明進步格格不入的。國家每年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用來維持迫害法輪功,已將我們的國家拖入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無謂的巨大的災難之中。

請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未來

十二年來,雖然這一場錯誤的政治運動給法輪功學員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傷害,令我們蒙受了巨大的冤屈,但我們並沒有因此而仇視社會,報復社會,相反,我們法輪功學員在承受巨大的壓力和傷害中,以修煉人特有的博大的胸懷,自願自費堅持以客觀、和平、理性堅持不懈的向社會、向民眾講清真相,喚醒著世人的正義良知,使世人不至於在大難來臨之日,因仇視法輪佛法而墮入無望的境地。

也許有人會說,法輪功學員不只是講真相,而且還在勸人三退,這不是在搞政治嗎?其實勸人三退,正是退出政治,是不參與政治。中共經常以政治運動挾持全國人民,法輪功學員是勸人們遠離中共,因為共產黨迫害信仰佛法的修煉人,認同、追隨中共的迫害,才是搞邪惡的政治。法輪功學員勸人退出中共三個邪惡組織,是希望世人在危難時能得到神佛的護佑。

在此,我本著對參與迫害者的慈悲,不願看到他們繼續行惡,給他們一次將功補過的機會,特要求寧鄉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退還非法扣押我的現金二萬三千元、寧鄉縣六一零辦退還非法扣押我的現金二千八百元,壩塘鎮綜治辦退還非法扣押我的現金一萬元。我認為,上述所謂保證金、路費,都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是被強迫索取的。我希望有關人員能認真對待我的請求。我更希望各位能理智和客觀公正地了解一下法輪功和法輪功學員這個群體,不要再做那些違背法律和自己良心的事,為自己選擇一個美好未來。

相關人員及電話號碼如下:電話區號: 0731    郵政編碼:410600

一、寧鄉縣縣委辦公室電話:87881211
寧鄉縣縣委書記:黎石秋 13337376688
寧鄉縣縣委副書記:黎春秋、吳石平
寧鄉縣副書記:王小平 13808460961
寧鄉縣副書記 紀委書記:易權吉 13707312828
寧鄉縣副書記:郭力夫 13508496668
寧鄉縣副書記:丁志良 13973154888

二、寧鄉縣政法委:87881134
寧鄉縣政法委書記:鄧傑平 13517499889
寧鄉縣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蔡立軍 13875820018
寧鄉縣政法委副書記:蔣平波 13574158408
寧鄉縣政法委副書記:向覺前 87893339(宅)13723896248
寧鄉縣政法委副書記:徐鵬飛87859989(宅)13517407039
寧鄉縣政法委副書記:周定興13755096588(此次迫害的主要責任人)
寧鄉縣綜治辦副主任:劉克強 13975186066
寧鄉縣維穩辦副主任:謝啟明 13875894658
寧鄉縣辦公室主任:歐臘梅87831599(宅)13739070288

三、寧鄉縣六一零人員及電話: 87890610(辦、傳真)
610主任:周定興87830157(宅) 13755096588
610副主任:程再強87858158(宅) 13007488489
610副主任:姜婕華87890608(宅) 13755076222
四、寧鄉縣公安局:87881662(辦)、87881659(傳真)
寧鄉縣公安局局長:漆曙光13808483871 、18974819777、88801225(住宅電話)
寧鄉縣公安局政委:陶 述 13507414111  87827086(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肖學強13974977868  88981678 (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羅繼元13787032257、13808499888、87887702(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肖文亮13787108888、87821598(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沈新宇13875820999、87886193(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劉志良 13574804777、87822280(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局長:丁新軍 13974913888、87885197(住宅電話)
公安局副政委:劉海波13908481057、13975843408、87858198(住宅電話)
公安局紀委書記:張文輝13755084808、87820879(住宅電話)
公安局工會主席:張文輝 13755084808
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周正茂 13308489138
五、寧鄉縣國保大隊人員及電話如下

公安副局長(專管國安):曾寧漢 13974955229
國安大隊大隊長:劉凱 13317497528
國安大隊教導員:楊利江13508496538
國安大隊副大隊長:歐立強13975188688
國安大隊中隊長:周新河 13507446662
國安大隊民警:王霖  13187098061
謝平輝:13975188858
謝平:13786159555
高清明13874975548
林利兵:13974945110
周青奇:13469057905
六、寧鄉縣夏鐸鋪派出所
劉宇雄(所長)13974808281、87828008(住宅電話)
王建華(教導員)13975186418、87828898(住宅電話)
吳向榮(副所長)13787098127、13487315777、86551875(住宅電話)
劉正軍(副所長)13874898690、87833498(住宅電話)
劉向紅13469056688、87500887(住宅電話)
張宜龍13974905230、87296396(住宅電話)
曾立強13332518149
李志光13787791467
周傑13607484494
七、寧鄉縣白馬橋派出所
李建軍(所長)13517409524、87883788(住宅電話)
黎俊兵(教導員)13974931707、87880192(住宅電話)
李亞明(副所長)13975848238、82372657(住宅電話)
李紅偉(副所長)13874827587、87824657(住宅電話)
左彤熙13975843240、87834129(住宅電話)
喻正秋13874845318、87822940(住宅電話)
曹劍13874846991、87834897(住宅電話)
蔡金奇13755081485、87930774(住宅電話)
鄧文超13875988011、82754538(住宅電話)
楊國躍13548541000、87836886(住宅電話)
胡常青13974926678
李慶13787786166、13574813346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