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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的「文明」標準在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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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九月十日】當前,湖南長沙市的所謂「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臨街門店、宿舍牆面都被粉飾一新,更換上統一樣式的招牌;白天出門,滿街都是帶著紅帽子、監督市容的「志願者」;連小學生也被要求背下甚麼「長沙精神」、「文明守則」等,以應付上級檢查組的明察暗訪。

然而,就在八月十九日,發生在長沙市芙蓉區二里牌的警察當街抓捕好人的一幕卻引發了人們對「文明城市」更深層次的思考:除卻市容的整潔、行為的守禮,是否從根本上杜絕野蠻執法犯法、充份保障公民人權,才是作為一個真正的文明城市所更應具備的?

八月十九日下午,長沙市芙蓉區居民李志剛(原國防科技大學計算機學院助理研究員,因修煉法輪功遭迫害失去工作)與母親外出走走,約五點左右,母子二人沿著宿舍旁的小街返家。不料母子倆剛走到宿舍院門口,就遭到一群便衣男子的攔截。目擊者看到,為首的男子用力抓住李志剛,用手銬將李志剛的兩手從背後緊緊銬住,而後,一輛白色小車開了過來,這群男子抓胳膊、抬腿,一起使勁將李志剛塞進了車裏,李志剛年近七旬的母親也被人強行推上車。李志剛大聲呼喊:我是好人,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為甚麼抓好人?!明顯理虧的這幫人,竟無一人回應。就這樣,沒有人出示證件,也無人說明理由,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李志剛母子二人被強行劫持。

白色小車一直開到長沙市朝陽街派出所內才停下,母子二人這才知道,劫持自己的這群人是朝陽街派出所的警察。到派出所後不久,警察又奪走李志剛母親的包,搶走了鑰匙,隨後,在沒有主人在場的情況下,到李志剛家入室非法搜查,擄走了李志剛的手提電腦和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並將當時正在李志剛家休息的一位客人、湘潭市居民黃朵紅女士強行帶走。當晚,李志剛的母親被放回,李志剛與黃朵紅被劫持到位於長沙市開福區撈刀河的洗腦班(該洗腦班對外掛牌「長沙法制教育培訓中心」,實為長沙市「六一零」非法囚禁法輪功學員的黑監獄)非法關押。兩人被關押的理由僅僅是因為他們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目睹朝陽街派出所警察形同黑社會綁票一般的野蠻抓捕,在場的許多民眾深感震驚。近幾年來,長沙的社會治安狀況並不好,市民的錢包、手機、電動車等私人財物被盜可謂司空見慣,到派出所報案,連警察自己都覺得無可奈何;而包括「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長沙望城縣六死二傷特大殺人案以及「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二零零九年十月十四日」、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四日」、「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五日」系列持槍殺人案(警方於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發布的通緝令中認定「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槍擊殺人案與以上其它三個持槍殺人案的疑兇為一人)在內的幾個重大殺人案件,雖然公安舉全城之力、重金懸賞與排查仍至今未破,可想而知,這些犯下殺人重罪的亡命之徒遲遲不能歸案,對老百姓是多大的治安隱患。

然而,抓壞人無能,長沙警察抓起好人來卻是不遺餘力,在中共「六一零」(「六一零」是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類似納粹的蓋世太保,在各地辦了很多洗腦班,劫持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操控下,一些派出所與國保大隊警察積極充當迫害好人的打手與急先鋒,近幾年來,幾乎每年都有數十位善良的長沙法輪功學員被抓,有的被劫持到洗腦班,有的被整黑材料非法拘留、勞教、判刑,法輪功學員們的工作、家庭與正常生活秩序遭到極大的破壞。以朝陽街派出所為例,在教導員曹鵬飛的主導下,就曾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將居住在轄區內的湖南醴陵籍法輪功學員賴金明女士(二十三冶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退休職工)非法勞教一年,給賴女士一家帶來巨大的痛苦。這次,朝陽街派出所又將李志剛劫持到洗腦班,令李志剛近七十歲的老母親備受打擊(李志剛的父親已去世)。

其實,與中共媒體的造謠宣傳相反,法輪功的修煉者都是街坊鄰居、同事朋友心目中道德高尚、淡泊名利的好人。而他們對於法輪功的信仰,並不是甚麼迷信,相反,這是源於一個生命心靈深處對於真理的尋求與堅持。當今社會,人類的道德水準在一日千里地往下滑著,許多人都在隨波逐流,但也有些人在找尋更健康、更純真的生活方式,在遵循「真善忍」原則重德修身的過程中,法輪功學員們不僅獲得了健康的身體,而且找到了心靈的歸宿,他們的身心因此擁有了真實的快樂。當然,不一定人人都會選擇或認同同一種信仰,但對於他人的信仰,我們應該尊重。中共以謊言與暴力為手段的對法輪功信眾的迫害,從一開始就是悖離正義良知的,也違背了它自己所制定的所謂法律。因而也註定是失敗的。

一個真正的文明城市究竟該是怎樣的?或許,每個人心目中的標準會不盡相同,但我想,有一點應該是毋庸置疑的,在一個文明的社會裏,公民應當擁有自己的信仰自由,不會僅因思想與執政者不同就遭打壓,不會因言獲罪,不會被無端剝奪人身自由而無處申訴;而這個城市的警察與政府的公務人員,他們能秉承自己的職業操守,懲惡揚善,維護正義,不會在「上級命令」的藉口下,背棄良知迫害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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