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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合川區張志芬三次被非法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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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合川區法輪功女學員張志芬,現年五十五歲,是重慶第四綿紡織廠(重綿四廠)退休職工。一九九七年身患頭痛病、心臟病等多種病症的她,為了祛病健身,開始學煉法輪大法,煉功不長時間後,她一身病痛全消失了,法輪大法神奇的祛病功效深深觸動了她,此後她真正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十幾年裏,她卻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標準做好人,三次被非法關洗腦班,三次被非法拘留,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零年三月上旬,重棉四廠保衛科和東津派出所的幾個惡人將張志芬綁架到東津沱洗腦班非法關押、強制洗腦二十天,並勒索生活費六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上旬,重棉四廠保衛科和東津派出所的惡人又將張志芬綁架到東津沱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五日,張志芬被綁架到合川公安分局非法審訊,國安科的秦茂榮指使惡警張祥強用一本又大又厚的書使勁的打張志芬的頭,又狠狠地搧她耳光,打得她感覺天旋地轉,眼冒金星。審訊無果後,惡警將她送到合川拘留所。在合川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三十多天後,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將她送重慶茅家山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七年一月底,因為給世人講大法真相,張志芬又被綁架到合川拘留所。在拘留所張志芬絕食抗議迫害,到絕食的第六天,拘留所對她進行野蠻灌食,幾個彪形大漢按住她,不准她喊法輪大法好,把膠管插入她的胃中,使她難受得差點窒息。在拘留所迫害二十天後,在無任何法律手續下又被送重慶江北石馬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

二零零九年一月底,因為給世人講法輪功真相,張志芬被綁架到合川區國安支隊。在非法審訊中,國安支隊長蘭奇峰不停使勁的扇張志芬耳光,還叫道「我看你痛不痛」,另一個二十五、六歲、體型健碩的惡警也上來用腳拼命的踢她的腿和腳,踢得張志芬整個腿青一塊紫一塊腫起來很高。非法審訊無果,惡警將張志芬送合川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後,未經任何法律手續又將她送重慶江北石馬河女子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三個月。

在重慶女子勞教所裏,張志芬遭受了各種各樣慘無人道的迫害。在寒冷的冬天,惡警不許她睡床,讓她睡在地上,還讓她站在寒風凜冽的風口吹風受凍。在炎熱的夏天,把她叫到烈日下曝曬。晚上惡警讓她睡兩小時,有時讓她睡一小時,有時就整晚不讓她睡,罰站;因為極度的疲憊,有一次她站著站著突然直挺挺的倒下,人事不省,惡人們無半點同情心,還時常打罵她,不准她發睏。

有一次因為張志芬拒絕戴勞教人員的胸牌,惡警陳雁彥說:「你信不信我把你衣服扒光」,張志芬回說:「我就告你污辱人格」。陳雁彥隨即叫來吸毒人員賴立霞等人把張志芬推到一間沒人的小屋毆打,張志芬又大喊「法輪大法好」,幾個吸毒人員蜂擁而上把她按倒在牆角的一個大紙箱內,用膠布把她的嘴封上,直到看她沒呼吸了,快不行了才放出來。

勞教所裏殘酷的迫害使張志芬原本烏黑的頭髮白了許多,身體也出現多處不適,她向惡警隊長陳雁彥要求去醫院檢查身體。陳雁彥不僅不允許她去看病,還叫吸毒人員丁霞寫假材料,說張志芬自己不願意到醫院去看病,以後出現生命危險由自己負責,並讓幾個人拽著張志芬的手,強迫她在假材料上按手印。

二零一零年四月本來是張志芬非法勞教期滿回家的日子,可是合川區南津街道辦事處綜治辦人員陳實、蔡擴軍等人卻把她接出來直接送到重慶渝北區望鄉台洗腦班繼續非法關押。在洗腦班,張志芬堅持要回家,絕食抵制非法迫害,在洗腦班裏她沒進一粒米,一滴水,六天後終於回到家中。

回到合川的家中,張志芬仍然不得清淨,六一零和社區等人經常以各種藉口來騷擾她的正常生活,全家人都不得安寧,張志芬不堪其騷擾,被逼離開家,流離失所,去向不明。現在六一零惡人們四處找她,還經常打電話騷擾她的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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