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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開化縣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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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浙江報導)浙江省開化縣地處邊遠山區,山清水秀,傳統文化源遠流長。法輪大法洪傳到開化縣後,修煉者身心受益,道德回升。中共邪黨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迫害後,開化縣中共「六一零」(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政法委公安警察開始殘酷迫害本縣法輪功學員。然而誹謗大法、迫害大法修煉者,天理不容。下面是開化縣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遭受惡報的實例。

一、吳根良,原縣公安局局長,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大法後,是開化縣參加迫害法輪大法的第一負責人,跟隨邪黨迫害煉功學員,秘密登記煉功人員名單,沒收法輪功學員書籍和影象資料,並將大量的大法書籍和影象資料焚燒毀掉;二零零零年,開化縣十餘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數人被罰款,一人被非法勞教二年六個月,一人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一年下半年,吳根良即遭報應,因刑事罪被判刑三年。刑滿二年後,再次被判刑數年,至今仍受牢獄之苦。

二、王金良,原縣委書記,現年五十三歲,一貫追隨邪黨江澤民團夥迫害大法。二零零七年一月,五位法輪功學員到農村講真相,發送護身符被惡人誣告,被綁架。在所謂「調查取證」過程中,縣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所有辦案人員都認為,五位法輪功學員夠不上判刑,後來把案情上報原縣委書記王金良,王認為在他任縣委書記時期,不准出現任何法輪功活動,對法輪功學員要重判,使五位法輪功學員中的二人被判三緩三,另三人被判三年至三年半的實刑,使法輪功學員遭受嚴重迫害。

然而王金良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受的報應也是悲慘的。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因為其貪污受賄,東窗事發,被判刑十一年。同時禍及家人,其十六歲的兒子從小體弱多病,他認為父親被判刑都是因為自己生病用錢多而造成父親貪污受賄,因此其子深感內疚而自殺了。王妻見好好的家庭,突然間丈夫坐牢,兒子自殺,多重打擊之下就瘋掉了。

三、陸建順,現年二十八歲,縣城關派出所惡警。二零零七年一月,跟隨邪黨參與抓捕法輪功學員,同時攻擊法輪大法和大法師父。在非法提審法輪功學員時污衊法輪功學員,還當著法輪功學員的面銷毀師父的法像,一邊還說侮辱大法師父的話。

人在做,天在看。二零零八年的大年初一,陸建順到岳母家拜年出車禍,經醫院救治無效死亡,

在此我們勸告那些還在迫害法輪大法的惡人,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做賭注,懸崖勒馬,停止作惡。否則,惡報降臨到自己頭上的時候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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