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請律師辯護 整體配合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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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六日】對於要不要請正義律師為同修做無罪辯護,一開始本地學員還存在不同的看法。但師父《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發表後,通過反覆學法,大家明白了法理,很快轉變了觀念,從理性上認識到請律師的重大意義,圍繞請律師,營救被迫害的同修,本地學員整體配合,開展了許多揭露邪惡、救眾生的項目。

用「人念」還是用「神念」做事的結果不一樣

過去本地學員在做三件事的過程中,由於法理不清,往往帶著人的觀念盲目去做事,結果遇到不少干擾,走了很多彎路,也遭受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在這次請律師的過程中,我們協調人吸取了以往的教訓,在做事之前首先組織大家認真反覆學法,只有法理清晰,才能正念正行,做的事才有法的威力,才能真正達到救人的目地。

經過反覆學法,看明慧網出的有關用法律反迫害的小冊子以及光碟,大家認識到以前認為「請律師沒有用」;「冤枉花了不少錢,同修仍然沒有救出來」;「中共是個無法無天的大流氓,即使請律師也是白請」等等觀念,都是人的觀念而不是神念。

師父告訴我們:「世人都敢站出來說話,世人也都認清迫害法輪功的邪惡,邪黨還不解體嗎?而且世人也知道對迫害者的報應,懂得邪黨一倒人們會清算它,參與迫害的人也知道要面對自己將來被審判,那人不得考慮這些問題嗎?這對邪惡不是震懾嗎?對這場迫害不是抑制嗎?邪惡怕律師給辯護,邪惡不叫律師給辯護,那不正說明更應該這樣做嗎?」(《在明慧網十週年法會上講法》)

在請律師營救同修的過程中,能夠救出同修或減輕邪惡對同修的迫害那當然是更好,即使不能救出同修,我們把該做的事都做到位,能讓接觸到此事的方方面面的人員都能夠明白真相,聽到對法輪功的正面認識,我們的事情也就沒有白做。經過切磋、交流,大家認識到:

一、從我們學員本身來講,如果我們都能在請正義律師為同修做無罪辯護的過程中,真正從理性上認識到大法弟子講真相,發資料,傳《九評》,勸三退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是無罪的;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最偉大、最神聖的事情,從而克服講真相時的「作案心理」,做到堂堂正正。大家的認識真能像這樣整體昇華上來,舊勢力邪惡因素就再也找不到迫害的藉口,邪惡也就會自滅。那些長期因怕心而走不出來的同修,也就會堂堂正正走出來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二、從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世人來講,都能通過無罪辯護及學員講真相,認清法輪功與中共邪黨到底誰正誰邪?誰善誰惡?法輪功是好的,法輪功學員是無辜被中共邪黨迫害的。就會站在正義的一方,由過去對學員做「三件事」不理解,認為是「搞政治」,反對學員做「三件事」,甚至誣告學員,到同情、支持大法和學員所做的一切。

三、從參與迫害的中共「六一零」官員、國保警察及公檢法司人員等來講,如果通過學員講真相及無罪辯護,絕大多數能認識到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面對一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善良修煉群體,傾舉國之力來大肆鎮壓,恰恰說明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是中共邪黨自己,而不是法輪功學員,所有參與迫害的人員都將像迫害猶太人的德國納粹戰犯一樣受到歷史的大審判。這樣,明白「善惡有報」的中共官員,就會考慮自己的後路,從而停止作惡,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也就難以為繼。

請律師的過程,也是進一步把真相講到位、繼續救人的過程

在法理清晰後,我們開始成立了各種各樣的項目小組,有請律師的、有發真相信的、有打電話的、有編小冊子的、有刻光碟的、有做不乾膠的、有近距離發正念的、有向被迫害同修家屬講真相的、有面對面向本地律師講真相的。大家放下自我,分工協作,默默圓容整體,兌現自己的誓約。

首先,向律師講真相。中國有十三萬多律師,真正明白真相,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還是為數不多,在我們本地還是零。還有那麼多的律師在等待著明白真相後,履行他們在這個特殊的歷史時期應盡的義務,好擺放他們將來的位置。為此,我們收集了本地所有律師事務所的地址、電話、郵編和所有律師的聯繫方式,向當地律師界大面積的講真相。有的同修們以法律諮詢和請律師的名義主動到各律師事務所找律師講真相。剛開始儘管不少律師聲稱自己是維護當事人正當合法權益的,是替被害人說話的,但由於受中共邪黨「一言堂」的謊言欺騙,對法輪功仍然有許多誤解。

經過面對面講真相,雖然本地律師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不敢接法輪功的案子,但最起碼律師們普遍都認識到了中共迫害法輪功是無理的,即使按照中共自己制定的法律也是站不住腳的。

其次,向司法人員講真相。司法界直接聽命於中共「六一零」,將法律作為迫害無辜的工具,面對即將開始的人類最後的大審判,這些助紂為虐的迫害者恰恰是面臨被最終淘汰的人。於是,我們又從新收集整理參與迫害的本地公、檢、法、司及有關人員的信息,將一些正義律師為法輪功辯護的真相信和勸善信寄給這些人員,並將海外各國起訴江魔頭和美國國會605號決議案等製作成語音電話,呼籲他們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讓他們明白參與迫害法輪功無論是出自於甚麼理由,或為了執行上級的命令,或為了自己眼前的飯碗,都是在犯罪,都逃不脫正義的大審判。事後,在對本地幾位同修非法開庭審判中,一些明白真相的法官面對正義律師的無罪辯護,大多一言不發,或敷衍了事。

不過,大法慈悲與威嚴同在。對極少數執迷不悟,怙惡不悛的法官,我們一方面加大力度揭露其惡行,另一方面又將其罪行提交「追查國際」予以立案,震懾了惡人。

再次,向家屬講真相。在聘請律師的過程中我們也遇到了相當大的阻力,本地有些被迫害同修家屬出於對中共邪黨的恐懼或當地「六一零」的威脅,而不敢請律師,或認為請律師沒有用。大家意識到這是由於被迫害同修過去對自己身邊的親人講真相不到位造成的。正好利用這一契機,彌補同修過去所做的不足。於是熟悉同修家屬的學員便主動上門、或打電話跟其家屬講真相,告訴其家屬同修煉功做好人並沒有錯,同修所做的一切都完完全全是合理合法的,目地是叫中共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無理迫害,導致目前同修及家屬的一切痛苦的根源都是由於中共邪黨非法迫害法輪功所造成的,如果中共江氏流氓集團不發動這場迫害,也就不會出現眼前的一切。

有一位同修用手機講真相被惡人綁架後,其父親開始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洩到法輪功身上。後來經過學員反覆上門講真相,又請律師在法庭上作無罪辯護,這位同修的父親很快改變了對法輪功的看法,並積極主動配合當地學員到各級信訪部門和中級法院為同修申訴。另一位同修一家五口人,除一個十來歲剛上初中的兒子外,其餘全部被迫害,為了幫助這位同修請律師,我們通過各種途徑、花了不少功夫,才找到她的姐姐和弟弟,結果均以各種理由迴避。我們並沒有因此而氣餒,而是把它當作一次繼續向同修家屬講真相的好機會,鍥而不捨的講明之所以請律師的各種道理。最後,同修親屬不僅同意請律師,還親自參加開庭旁聽。

請律師不能執著表面的結果

有些同修由於對時間和結果的執著,一看請了律師,講了不少真相,花了不少精力,結果,同修仍然沒有營救出來,便又產生了埋怨情緒。

其實,正法是有一個過程的,是需要時間的。作為助師正法的大法徒,關鍵是如何跟上師父的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在這過程中讓該救的人都能得救。就結果而言,是早就定好了的。從九九年「七二零」以來,雖然大法弟子遭受了人類有史以來最邪惡的迫害,甚至不少同修失去了寶貴的人身;大法弟子的家屬也受到牽連,承受了各種魔難和痛苦。

從表面上看,請律師在法庭上作無罪辯護,有的同修仍然被非法重判,甚至外面的同修到法院去幫助被迫害的申訴時又遭惡人的綁架。但我們不要被表面的、暫時的假相所迷惑,這不是常人在「打官司」,更不是我們在與法院爭輸贏。大法弟子能否兌現自己的歷史使命是以眾生能否得救為衡量標準的。

從當初中共邪黨不准大法弟子請律師,到正義律師主動站出來為大法弟子做辯護,從為大法弟子做有罪辯護到做無罪辯護,直至要求當庭釋放。這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這也是隨著師父的正法進程和大法弟子講真相的深入,在逐步的不斷往前推進。

為此,我們一定要始終以法為師,整體配合,鍥而不捨,持之以恆的堅持做好「三件事」,一如既往的揭露邪惡,制止迫害,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直至法正人間,邪惡徹底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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