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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榆樹市法輪功學員崔佔雲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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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六月五日】我叫崔佔雲,女,今年六十六歲,從一九九六年六月份開始學煉法輪功。第一眼看到《轉法輪》就覺得特別好,從那天起天天看。沒學法以前體弱多病,眼睛戴八百度眼鏡,還有腸結核、肺心症,大夫都不給治了,就等死。還有多種病,學法一個多月病都好了,到兩月時就不戴眼鏡了,以前體重七十多斤,現在一百多斤。

自從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我家經歷了多次的抄家,我經歷了兩次勞教、多次拘留,最痛心的我的女兒李淑花於二零零三年十月份在榆樹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姑爺楊佔久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四平石嶺監獄被迫害得雙腳致殘。我的兩個外孫從小就經歷親人的被迫害,家破人亡的迫害給他們幼小的心靈蒙上了抹不掉的陰影。

一九九九年七月

七月二十二日那天,我和女兒全家一共五人去省委信訪辦反映情況,後來我和姑爺還有其他同修去北京上訪,在天津被劫持到拘留所。在天津拘留所裏睡在地板上,每天強迫我們看誹謗大法的電視,後來榆樹政保科(後更名為國保大隊)把我們接回榆樹,因為我堅持我的信仰。我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如果我寫不煉的保證,當時就可以放回家。但是我沒有。十五天後無條件釋放。

我家離榆樹市培英派出所很近,(該派出現已搬遷到別處)。而且以前我家是學法點。所以警察經常來騷擾。有一天我正在看書,包街民警趙文峰來我家說:「你家這玻璃鏡這麼明顯,你還敢看書?」我說:「這大法多好!你也看看。」他就走了。還有一次片警肖紅軍來我家,看我戴法輪章,讓我摘下去,我笑呵呵的看著他,心裏想:怎麼能聽你的呢,我得聽我師父的。沒辦法他就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四日

我被榆樹市培英派出所趙文峰綁架,在派出所做筆錄時就被告之:煉就教養,不煉當時就可以回家。我女兒李淑花雖然寫了不煉的保證,但還是被非法拘留了,當時和我們同一天被非法拘留所還有附近的法輪功學員周秀梅、曹豔華、李淑影、岳凱(李淑影、岳凱是夫妻同修,兩人均已迫害致死)。

這次拘留期滿後,改為「監視居住六個月」,我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多月後,被迫寫了「不上訪,在家煉」的保證書後,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六月

我帶上真相資料到一個叫柳樹的地方去洪法,一進屯就遇到十幾個人,我就給他們每個人一份真相資料,柳樹大隊治保主任把我舉報了,第二天公安局的人到我家把我的大法書都搜去了,我被拘留了十五天,花四百元才放回。

二零零一年十月

我和鄰居同修去北京上訪,當時有很多煉功人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我因為害怕沒有打橫幅,晚上在旅店,被北京房山派出所警察綁架,他們問我家住哪,叫甚麼,我不說,惡警就給我戴上手銬,拿書打臉,讓我跪下,把我打昏了,警察還拿煙頭熏我鼻子。後來我說出了住處,當地公安局把我接了回來,勒索我三千五百元錢,名目是接我花的費用,因為家裏實在是拿不出錢來,大隊就私自把我賴以生存的自留地賣了八年,我在當地被拘留十五天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黑嘴子勞教所,在黑嘴子呆了十六天後,又給接回當地,接回後一開始被關押在當地拘留所,三十天後政保科企圖勒索我三千元,我丈夫說「一分錢都沒有!」他們看實在是拿不出錢了,也只好把我放了。

二零零一年

我拿著自己寫的「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從榆樹一直貼到福安,被福安治保主任鮑國喜舉報,我被綁架到拘留所,我用絕食來抗議對我的非法迫害,十二天後,他們怕出人命,把我送回家。

二零零二年三月

長春「三月五日」插播事件後,榆樹幾乎所有的煉功人都被騷擾了,有一天半夜警察全體出動,夜闖民宅,綁架了很多人。我家也沒有倖免,警察闖入我家,把我家翻的一片狼藉,幾個警察強行把我抬上警車,我連鞋都沒穿,我被綁架到公安局,他們強行給我照相,問我還煉不煉了,我說「一煉到底」,聽到這句話他們惱羞成怒,上來一陣毒打,把我打昏後,扔在一邊的大法書堆上。當天他們雖然放了我,但是跟著就來了六、七個警察,他們在我家蹲坑,禁止我家人外出,凡是來我家的人,警察都要盤問:煉不煉功,煉功就帶走。有一鄰居不煉功,找我大女兒挽褲角,被警察扣押在我家,到晚上做飯時間了,她要回去給家人做飯,警察也不讓。有幾個同修聽說我被警察打傷,來看望我,均遭到警察的無理盤查或扣押,有的被警察綁架到公安局,有一個姓張的老太太同修,以前和我住得很近,來看我,被綁架到公安局,在國保大隊被逼踩師父的法像,一個叫於愛華的,和我是老鄉,也是福安鄉人,來看我,被綁架,後被勞教三年。這些警察均為男性,像土匪一樣在我家連吃帶住,不修煉的小女兒未婚,被逼無奈只好到朋友家借住,不修煉的丈夫被帶到公安局審問,修煉的大女兒被迫流離失所。就連胡同口一個開髮廊的,不煉功,也被逼問:平時誰經常去我家。

二零零二年六月

我打算到柳樹妹妹家幫幹活,在客運站等車時,我向人講真相,被惡人舉報,正陽派出所把我綁架,我被非法拘留,我絕食反迫害,十幾天後我被非法勞教送黑嘴子勞教所,在那個黑窩,我拒絕轉化,她們就不讓我上廁所、不讓我說話、不讓我睡覺,我絕食反迫害,她們就給我野蠻灌食。勞教所奴役法輪功學員幹活,我拒絕幹活,後來一個姓李的大隊長帶我去醫院檢查,檢查出我患有老年性白內障。她們仍不放人。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有一天我咳嗽,一個叫王玉梅的大隊長要給我打針,我拒絕,王玉梅就狠狠的踢我,還叫一個邪悟的看著我。在我的啟悟下這個邪悟的明白過來了。因為我不太會寫,我就叫她寫了五封信,分別給三個大隊長、管教和醫生一人一封,信的大致內容是勸她們不要迫害法輪功學員,善待法輪功學員將來會有福報。如果迫害法輪功學員會遭報。

李大隊長問是誰寫的,我說是我讓她寫的,她們就把寫信的用電棍電:電她的臉,一直電到她說不煉,她的臉被電出了泡。因為是我讓寫的,所以大隊長王玉梅用電棍電我的手腕子、脖子、臉,最後,往回走時,王玉梅還朝我後背狠狠電了兩下。如果不是法輪大法,我早就被她們迫害死了。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勞教所事先寫好了保證書,讓我按手印,我不按,四、五個警察拽著我強行按,我給大隊長王玉梅洪法:我說我以前戴八、九百度近視鏡,煉功不到兩個月不摘了,我還有肺心症等多種疾病,就等著死了,是法輪大法給我了第二次生命,我沒花一分錢就好了,老百姓有這樣一句話:受人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我不可能違背我的良心站到大法的對立面。

一年半以後,我被放回家,到家之後,才知道女兒李淑花在榆樹市看守所已被迫害致死。惡人害怕醜事敗露,把姑爺楊佔久非法判刑七年,在四平石嶺監獄被迫害雙腳致殘。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五年春天,一個姓常的鄰居同修剛從勞教所回家,因我倆是親戚,她來看我,看完我,從我家出來後又去了另一同修家,在另一同修家被綁架,丈夫讓我出去躲一躲,我說我不是壞人,壞人才躲呢。第二天,幾個警察一早開著警車到我家企圖綁架我,最後他們的陰謀沒有得逞。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的一天,幾個惡警到我家,無緣無故的強行把我抬上警車,我被非法關進拘留所,十五天後,才放回家。同時被非法拘留的還有當地的十幾個同修。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八年兩個同修(一男一女)到我家來串門,被培英派出所綁架到榆樹國保大隊,我家的大鍋蓋(衛生接收天線),也被他們強行沒收。後來又把我和我丈夫帶到國保大隊,我被拘留五天,女鄰居當天被放回。男同修被拘留十五天後,國保大隊把他送往長春勞教所,因為他身體虛弱,勞教所拒收,只好放回家。

二零零八年七月,「奧運火炬」在長春舉行,培英街道辦和下屬社區的幾個人到我家門口看著我,一直到火炬離開長春她們才撤離。我的鄰居周秀梅也遭受了同樣的不公正對待。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

那天中午,幾個警察進屋就翻,把我家兩個台式機、一個筆記本,兩台打印機、一個刻錄塔、切刀、二百元錢等全部收走,強行綁架了我、我丈夫、我姑爺(已迫害得雙腳致殘)。我和不煉功的丈夫當天被放回,我姑爺被扣押。

二零一零年六月份

有一天中午惡警石海林帶幾個人進我家就翻,搶走兩本大法書,把我強行抬上警車,因為他們實在找不找迫害的理由,當天放我回家。

有點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中國的憲法明文規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且任何人不得干涉。但公檢法等執法部門卻執法犯法,把少數人的意志凌駕於法律之上,恣意踐踏法律,顛倒黑白,迫害一群無手寸鐵的善良人,在此呼籲有良知的人,都來制止這場迫害。同時正告那些迫害者,善惡有報,立即停止迫害,否則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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