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善之心化飛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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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

  • 還法律以公平正義

  • 致凌源市法官喬健林妻子的一封信

  • 昆鋼退休職工給單位領導的信

  • 還法律以公平正義

    ──致河北司法公職人員

    中共的歷史就是製造冤案的歷史,反右、文革、六四到法輪功,在錯誤的指令下,泯滅良知,麻木的製造一個一個的冤案。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平民百姓。中共將法律定義為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和統治工具,和他標榜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實根本上就是矛盾。法律成了維持權利和利益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維護公平正義的最高準則。尤其對上億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民眾的非法打壓,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

    一、從法律的角度,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信仰自由是全世界公認的普世價值;中國憲法也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基本權利;而且「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行為」;也就是說,法輪功學員信仰法輪功、傳播法輪功真相,和信仰宗教傳播宗教是一樣合法的。

    關鍵是,確立、實施對法輪功鎮壓的過程,沒有任何一部現行法律及條文能夠作為法輪功違法的依據

    「法無明文不為罪」,就是說: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是犯罪的行為都是合法的。翻遍中國《憲法》、「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沒有找到任何的法律條款規定法輪功違法。中國公開頒布的關於法輪功的一系列文件包括:

    《刑法》第三百條;

    1999年7月20日,民政部的通告。
    1999年7月20日,公安部的通告。
    1999年10月26日報載,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
    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
    1999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1999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司法解釋一」)。
    2001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司法解釋二」)。
    2000年5月10日,公安部的通知。

    上述文件可分如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不是法律,不能作為處罰的依據;如江澤民的談話和《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的文章。

    第二種情況:司法解釋違反《憲法》和《立法法》不能作為處理依據。而且司法解釋全文內容中根本沒有出現過「法輪功」三個字,更談不上列為×教組織了,那麼認定法輪功為×教組織的法律依據何在呢?

    第三種情況:部門規章違反《憲法》而不能作為處理依據。民政部一份文件、公安部的兩份通知,屬於越權,同時違反憲法第三十六條。而且公安部宣布的十四種宗教為邪教,其中也沒有法輪功。

    《刑法》第三百條是一九九七年公布的,跟法輪功沒有任何關係。出現「法輪功是×教組織」字眼的所謂文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各自下達的內部通知。「兩高」僅有權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對法律問題作出普遍性的司法解釋,無權對具體事實和法輪功個案作出認定,越權即違法。因而,「兩高」各自下發的內部通知不能作為法律依據作為適用。怎麼能牽強的對法輪功學員用刑法三百條起訴呢?!

    因此按現行的中國法律,修煉法輪功不違法。所謂對法輪功的「依法處理」是荒唐的。越來越多的中國人,包括律師、警察、檢察官和法官,也都逐漸認清了這一點。

    二、作為執法人員該清醒的知道,對法輪功的鎮壓是非法的,相關人員將來是罪責難逃的

    1、為迫害而專門設立的「610」,其組織形式是非法的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氏成立了凌駕於國家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類似中共文革小組的610辦公室。指揮公檢法對數以十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實施非法抓捕、勞教和判刑。在國際社會上至今不敢承認有這樣一個機構。610操控法庭審判程序,甚至在律師無罪辯護完全成立的情況下,庭審之後,公然操縱審判委員會,枉法裁判法輪功學員,法官成為了傀儡和將來的替罪羊。610的存在和運作完全是對整個司法系統的褻瀆與踐踏,法律成了當權者矇騙世人的幌子和迫害善良人的工具。

    2、對法輪功的定性是違法的

    上面提到的一些行為,是越權導致的沒有法律效力,那麼從越權本身來講,既是違法行為。

    無論是當權者也好,還是國家權力機構也好,其權力的來源及合法性只能是憲法和法律的規定,這在國際上也是基本的法律常識。在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當權者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界定宗教或精神信仰的權利。而且信仰是一個人內心的選擇和私人的生活,是公權力不應涉足的社會私域,政府絕無理由介入靈魂的事務。政府既無權力評判或取締任何一種宗教信仰,也沒有界定宗教組織的權利。

    3、錯用法律條文導致枉法裁判

    沒有法律條款能夠定性法輪功為×教組織,更談不上法輪功學員的維護和傳播信仰的行為為利用×教組織了。金光鴻律師在辯護詞中說,「而破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則是指行為人的行為導致某部法律或行政法規整部或部份不能在實際中應用或施行,這可不是所有的人都有這個能力的,有這種能力的人只能是擁有國家公權力的人。」作為普通公民的法輪功學員沒有能力破壞法律實施。所以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起訴法輪功學員是沒有適用性的。

    4、以法律名義行非法之實,造成公職人員執法犯法,酷刑罪普遍存在

    在法律的掩蓋下送監獄長期殘酷折磨。高壓電棍、老虎凳、灌辣椒水、往指甲縫裏釘大頭針、不讓去廁所、性摧殘、長時間剝奪睡眠、送精神病院等等邪惡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曾發生十八名女性法輪功學員被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惡性事件;有據可查的就有三千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虐殺;司法系統和監獄部門相互勾結,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賺黑錢。

    聯合國酷刑專員諾瓦可,來中國調查證實酷刑普遍存在;中國十大律師高智晟三次上書胡、溫,列舉了親自調查的大量法輪功學員遭酷刑折磨案例(高律師因向國際社會曝光,本人也同樣遭受殘酷的肉體折磨,現仍在被關押之中)。

    正如北京金光鴻律師在長沙市岳麓區法院,為沅江造紙廠原車間幹部阮放華的辯護詞中指出:「司法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審判和處以刑罰,是對神聖的法律的褻瀆,它根本就不是一個刑事案件,而是一場徹頭徹尾的信仰迫害以及人權災難,是人類歷史上最大的冤案之一,法律以及司法工作人員包括我們的警官、檢察官和法官在內,在這裏被某些人當作工具來作為鏟除異己的手段,而不是公平正義的化身。」

    三、僅以當地女子勞教所的情況予以說明

    1、馮曉梅遭報復被虐待、酷刑折磨案

    石家莊法輪功學員馮曉梅因為幫助受害者王博一家請來正義律師辯護,徹底揭穿了中共的兩個騙局:(1)原來中共鎮壓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2)天安門自焚案栽贓法輪功。是徹頭徹尾的騙局。 中共兩個騙局被揭穿,惱羞成怒,對馮曉梅瘋狂報復,於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將其非法勞教送到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關押。馮曉梅在勞教所被殘酷虐待,曾幾次生命垂危。二零一零年三月三日,家人就馮曉梅受虐待一事提交了請求查處的《申訴書》,檢察院開展了調查工作。但由於勞教所方在調查現場刻意製造高壓氣氛,違反檢察原則和程序,默許施暴方在場,甚至代替回答問題,致使當時的調查結果完全失實。

    家屬提出調查失實後,檢察院一直沒有正式答覆,也沒有追究河北省女子勞教所嚴重違反檢查原則程序的違法行為。主管此案的檢察官避而不見,信訪接待工作人員答覆,領導交代馮曉梅是修煉法輪功的,上面有規定此類案子不讓管,至今沒有給出書面調查結論。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馮曉梅帶著滿身的傷痛回家,每週信訪接待日,前往河北省高級檢察院來訪接待室,遞交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虐待的證詞,要求檢察院完成調查,給出書面答覆。然而遇到的都是搪塞、敷衍、推脫。馮曉梅輾轉司法廳、政法委等多個單位和部門,最後無奈的稱要去北京上訪找司法部解決,河北省高檢監所處才收下證詞等補充材料,但負責此案的劉處長「一直不在」,拖延至今不辦。

    2、石家莊法輪功學員劉麗被「毆打、電擊、奴役、虐待」案

    在河北省女子勞教所遭受罰站、高壓電棍擊乳房、暴打等非人折磨。回家後到省高檢以「毆打、電擊、奴役、虐待」事由投訴,投訴材料竟然轉到對她實施迫害的河北省女子勞教所的紀檢部門了,讓勞教所「自查」。半年多後,給出書面結果「查無此事」。還有工作人員明目張膽地威脅,問劉麗「還煉不煉法輪功了」,現在劉麗被虐待案已遞到河北省勞教管理局繼續申訴。

    四、良知是最高審判原則,每個執法者在非法意志的指令下,都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和義務

    1、歷史留下的見證給了我們教訓

    中共的統治階層歷來都是找底層執行者做替罪羊,文革剛結束後,北京市公安局長劉傳新馬上自殺;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十七個典型,都是看守員或審訊員,內部審訊後槍斃,軍隊也是這樣,內部清理,把一些軍人押到雲南秘密槍斃,然後通知家屬因公殉職。這些堅決服從共產黨政策的人,到頭來都是這樣的下場。

    北京律師金光鴻為寧河縣法輪功學員董會月的辯護詞中還用這樣一段論述:

    「一九九二年二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的一名名叫英格﹒亨里奇守牆的衛兵,此前兩年,他在守護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不過這樣的辯護最終沒有得到法官的認可。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已有先例。當時各國政府的立場不約而同:不道德的行為不能藉口他們是奉政府的命令幹出來的而求得寬恕。

    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開槍射殺克利斯的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法官賽德爾當庭指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任何人都不能以服從命令為藉口而超越一定的道德倫理底線。」當法律和良知衝突的時候,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不是法律。尊重生命,是一個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從這個意義來說,良知既是法律的最高準則。」

    一個沒有良知的人能順利地進入未來嗎?作為一名檢察官或警察,你首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警察或士兵。「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不忘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剎那」。這一釐米是讓人類海闊天空的一釐米,是個體超越於體制之上的一釐米,是見證人類良知的一釐米。

    謝燕益律師的辯護詞中這樣寫道:

    「作為我們法律職業共同體無論是法官、檢察官、律師在當前這個社會轉型時期肩負著重大責任。國家的正當意志、社會的法治不是靠恩賜得來的,就是要靠每一個人用實踐的勇氣奉獻的精神換來。」

    「今天庭審中公訴人的有罪指控和我的無罪辯護之間就必然有一方是合法的而另一方則是違法的,同樣在本案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整個司法程序過程中也必然一直存在著違法意志與合法意志。」

    「(宣判法輪功學員無罪)從長遠來說,還能幫助在本案中已經涉嫌違法犯罪的那些偵查人員、檢察人員,讓他們的錯誤能夠得到及時糾正以避免造成更加嚴重的法律後果。如前所述的濫用職權、枉法追訴、徇私枉法等等犯罪行為的發生,這些罪行今天不被追究並不代表將來永遠不會被追究。」

    正義的勝利已為時不遠,因為人們越來越清楚的意識到,對待法輪功問題選擇正義的立場才是明智的選擇,也是大勢所趨,沒有人能夠違背歷史潮流!


    致凌源市法官喬健林妻子的一封信

    李傑女士:

    您好!

    我們雖不曾相識,但我知道你心地善良,人也很隨和,為人正直,同事們對你的評價一直很好。

    我想你有這樣好的人品,咱們之間的溝通肯定沒有問題。我今天跟你談談你的丈夫喬建林,知道他在凌源法院刑庭工作,這幾年他接受過幾宗法輪功的案子,說實在的他的這幾宗案子辦的不算聰明,為甚麼這麼說呢?因為法輪功學員是民間祛病健身,修心向善的群體,僅咱們凌源一地就七千多人修煉此功。你說這些煉功人的親戚、朋友一大圈,把他們的親人、朋友無辜給抓了、給判了,就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做好人,你說你的丈夫得罪多少人啊?現在這個功法越來越深入人心,煉功的人不斷增加,在全國有一億多人在煉,老百姓都很認同法輪功,全世界就已有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煉此功。

    再有,共產黨在建政那天起,一個運動接著一個運動,甚麼鎮壓反革命,甚麼反右鬥爭,三反五反等等,歷次政治運動殺害中國人八千萬,死亡人數要超過第二次世界大戰死亡人數的二倍。但是共產黨掀起的政治運動先是把人迫害的死的死,傷的傷,家敗人亡,然後後期再給被迫害者平反,這便是共產黨邪的特點,文化大革命就是一個例子。文革時期,北京秘密押往雲南一百九十七名為共產黨賣命,積極參與迫害的軍、警被槍斃了,對外謊稱是工傷。這是共產黨一貫使用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的流氓手段,而共產黨永遠是「偉、光、正」,它對人民犯下多大罪也是「一貫正確」。所以李傑,你真的好好勸你的丈夫,給共產黨做事一定要留個心眼,啥事也不能做過頭了,給自己留條後路。

    你也可能說:喬建林就是幹這個的,他是上指下派。其實這是最不負責任的一種說法,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你想過沒有?文革後期北京被共產黨秘密押往雲南槍斃的一百九十七名執法者想當初不也是這麼說的嗎?當他們站在斷頭台的時候,這句話還有意義嗎?共產黨甚麼時候講過理?所以我說有頭腦、有智慧的人在具體執行時會知道怎樣做的。就像那個在戰場上的士兵,只要手抬高一釐米,就能救下一條鮮活的生命,從而給人一條求生的路。蒼天有眼,神會記住這一切!

    可是你家先生不是這樣做的。有一位年紀已經六十八歲的老人在家被綁架,只因修煉法輪功講真相,他家的子女去法院無數次找喬建林問明情況,可是喬建林今天拖,明天支退,後天他說這案子不歸他管。人家好話說盡,卻聽不到他一句真話,反而還吼家屬,說我沒吃你家一頓飯,沒喝你家一口水等等,意思是能辦也不好辦,沒花著黑心錢就更反常。當法院偷偷開庭時,正讓家屬撞見,當場把喬建林好損。你想想,法院心中沒鬼為啥要偷著開庭?這是執法犯法啊!還有一位女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之後,也是讓法院宣判,當法院開庭審理時(在朝陽西大營子),家屬們看到親人被迫害的面色黃,身體瘦弱,都哭了!這個場面誰看了都會心酸的,而喬建林卻沒有一絲絲的憐憫和同情,反而還大聲訓斥,不許他們哭,而且還說些不好聽的話。誰沒有姐妹?誰沒有父母?將心比心,在場了解情況的法官就偷偷的告訴她的家人上訴。這位正直、善良的法官我們永遠記住他。因為他有一顆善待法輪功,善良正直的心。同樣的法官,卻有不同的態度和選擇。

    李傑你想想法輪功平反是遲早的事,只是時間的問題。善惡有報是天理,迫害一群善良的人,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已經就犯了天條了,早晚會有報應的!俗話說:家有賢妻,丈夫在外不做惡事,希望你嚴肅的勸勸喬建林,不要忘記邪黨的歷史,不要讓共產黨利用當它的替罪羊。現在的世道誰也說不好,為甚麼天災人禍不斷?這些都不是偶然的,冥冥之中必有定數,法輪功是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修心向善的。誰參與迫害法輪功,誰迫害修煉者誰就犯下了大罪!只有善待法輪功,善待修煉人,才有一個美好的未來。現在世人都在面臨著選擇,在這裏也希望喬建林從今往後善待法輪功,善待大法弟子,不參與迫害,這是明智的選擇。希望作為妻子你要明事理,你也在積福德,也會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祝您工作順利!

    一位好心人


    昆鋼退休職工給單位領導的信

    ──法輪大法的無比美好正在越來越被人們所認同

    我是一名年過花甲的法輪大法信仰者,昆鋼退休職工。以下是我修煉大法的經歷。

    一、禍不單行

    一九九六年以前,我是一個體弱多病的老病號,整天泡在藥罐子裏,每年要花國家、單位許多醫藥費,而且我患的是多種疾病:風濕性心臟病、風濕關節炎、嚴重性腦神經衰弱症、季節性拉痢疾、發高燒,每年夏季都要復發。還有子宮脫出、腎結石、肝炎、膽囊炎等等,以上病情氧氣廠醫務室醫生陳賽琪、杜國星都很了解。而在此期間,我的父親、母親、姐姐和妹妹相繼去世,沉痛的心情更使我的病情雪上加霜。

    由於長年累月的病魔纏身,造成身體極度虛弱,上夜班時曾多次昏倒在地,後來單位照顧只安排上早、中班。為了工作,為了養家糊口,我仍然拖著半死不活的身體堅持上班。後來上班又多次暈厥摔倒,把門牙也摔掉了。每次事故後領導不但沒有批評我,而是叫我安心養傷治病,同時也得到工會、女工、同事們的關心,我既感激又難過,恨自己身體不爭氣,不能報答他們的關心。隨著時間的推移,我的病越來越重,只有提前退休。

    我的心臟病、肝炎越來越嚴重,尤其讓人擔心的是肝炎,我家有遺傳病史。母親肝硬化腹水去世。大姐肝癌早逝,丟下五個幼小的孩子。我肝部已腫大,右肋下越來越高,吃不下、睡不好,排出的大便呈豬肝色很像大姐死前的症狀。我四處求醫,服中草藥無效、求神拜佛不靈,全家恐慌,我的精神支柱都快徹底垮了。

    我的家庭也極其特殊不幸,我家祖祖輩輩都是農民,後來我當上了工人。大姐因病去世、小妹因車禍奪走了生命,丟下兩個孩子:一個六歲,一個四歲。七個沒娘的孩子加上我的孩子共有九個孩子,都需要我來照管。婆婆雙眼失明,家中又幾次失火,燒得精光,這種情況下,我怎麼能死去呢?然而,我卻已經感到死神在一天天向我逼近。

    後來,公婆、姪兒也先後去世,沉重的打擊使我的病情急轉直下,我彷彿已在鬼門關前掙扎

    二、渡船開行

    就在我求醫無門、求生不得的絕望之中,終於有一天,一九九六年八月的一天,一位鄰居告訴我:聽說法輪功治病效果神奇,你去試試吧,但是對煉功人要求很嚴格,否則,達不到治病效果。當時我就暗下決心,只要能治好我的病,甚麼我都能做到,第二天一早就到體育中心煉功點,還請了本《轉法輪》回來,因治病心切,所以回家急忙拜讀,三天讀完一遍。書中明確指出「因為人在以前做過壞事而產生的業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難」(《轉法輪》)中第三頁第二行),我明白了我所有的疾病和魔難都是自己以前做了壞事而造成的,從此我不再怨老天對我不公了,要想好病和去難就必須消除業力,從做好人做起,以「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我個人理解:「真」就是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修真養性,返本歸真,待人真誠,不欺人,不騙人,不說謊。「善」就是與人為善,處處為別人著想,無私無我,先他後我。「忍」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碰到冤枉、欺負不怨不報,寬容忍讓,他人對自己無理不公時,慈悲善意勸說。我努力地按師尊的要求去做,不知甚麼時候我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我幾乎像變了一個人,從此擺脫了病魔的煎熬、精神的折磨,不用花大量醫藥費,經濟有了改善,丈夫和孩子可以安心工作,不用再為我的病情提心吊膽了。

    我的親身經歷,使我見證了法輪大法的神奇。我身邊的許多親人和朋友,要不是他們親眼所見我的變化,簡直就是難以置信我會變成這樣:無病一身輕,越活越年輕!我是有幸得了法輪大法,不然,我早已是地獄之鬼了,哪還有今天。我發自內心喊聲:法輪大法好!

    三、風雨之行

    就在我無病一身輕,幸福快樂地安度晚年之際,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集團對法輪功的鎮壓開始了,很多法輪功學員就因為堅持自己的信仰或說一句「法輪大法好」而被監禁、抄家。我的單位領導找我談話,並多次來家中動員我別煉了。我為別人著想,理解他們難處,他們經常到我家來會影響廠裏的工作,我過去因為自己身體不好,沒有很好地完成工作,現在師尊治好了我的病,應以廠為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於是我主動每天早上7點之前到廠部,把辦公樓打掃乾淨。這樣做了幾天,廠領導、科領導實在不忍心,叫我不用報到了。但廠領導並不輕鬆,迫於各方面的壓力,還在繼續做我的工作,叫我別煉了。好心的領導、同事、親朋好友以及家人都勸我說:好漢不吃眼前虧,說聲不煉了,省得找麻煩,要信要煉,自己在家裏偷偷的煉就行了。我說不行,修煉是嚴肅的,一定要表裏如一,不能口是心非,那樣做不符合「真善忍」的標準,是欺騙政府、欺騙領導、也欺騙自己。我這一生沒有甚麼豐功偉績,但師尊教我做好人,就要堂堂正正地憑著一顆良心做人,對名利可以捨去,說真話面對迫害、坐牢時,我要選擇自己的良知。

    電視上的宣傳的和師尊講的法及我的親身體驗完全不相符。《轉法輪》書中首先要求煉功人要做好人、更好的人。大法中明確規定「煉功人不能殺生」,「自殺是有罪的」。我是一名親身受益者,應該把法輪功教人做好人,道德向上、祛病健身奇效向國家領導人反映,是公民應盡之責。我便於二零零零年十月,懷著對國家領導人的尊重和信任,踏上進京之旅。到北京後,還沒找到信訪處,在找旅館時被大柵欄派出所抓捕,後被雲南駐京辦以替我找旅館為名騙到駐京辦地下室關押。每頓三、四個雞蛋大的小饅頭,兩塊又髒又爛的軍用被,一點鹹菜,二百元一天,三天交七百元。因為我不願連累單位和家人,就隱姓埋名,就算死於北京都不能說。最後他們可能是從網上查到,由昆鋼公安分局和單位領導帶回,去帶我人員的飛機票近八千多元,全部由本人承擔。帶回連夜審訊到4點,第二天送看守所,拘留一個月,交伙食費一百二十元,刑事犯說她不交伙食費,只有煉法輪功的人交。十一月二十八日帶回昆鋼招待所監視居住八天,由公安、治理辦單位派人陪同,叫家人交二千六百元錢,是所有人員吃住開銷。因丈夫退養,工資較低,我的工資已停發,無法支付,後由廠裏為我支付,在這裏我衷心感謝廠領導和全體職工!因為你們的付出不僅是二千六百元錢,而是各方面的壓力、批評。我心裏明白: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對大法弟子的善心將給你們的未來帶來幸福平安、遠離災難。十二月七日,我被送到昆明市女子勞教所勞動教養一年。

    二零零二年新年前的一天早上有四名警察到家中要我到分局核實情況。因我沒幹壞事,我沒跟他們走,我說有甚麼事當著我丈夫的面說。他們說不行,一定要去,這是他們的工作,叫我不要為難他們。我進了臥室鎖上門,我說我沒做錯甚麼,哪裏都不去。後來他們又叫來一名隊長,三名女警。我還是那句話:我沒有殺人放火,沒做錯甚麼,哪裏都不去。過了一會,他們下了樓,通知單位、保衛科長、人事科長趕到我家,我把情況講了,他們說要我寫個認識,我說沒有甚麼可寫的,科長說寫吧,我替你交給他們。我寫到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上北京沒有錯,說真話沒有錯。我進京連話都沒說上,就被非法監禁和勞教。後來領導又一次為我了結了此事,我由衷地感激。

    二零零二年十月下旬,要開「十六」大了,可我卻被監控起來,並叫丈夫簽字畫押,不准走親串戚。公安局、派出所、單位天天打電話問是否在家,我丈夫告訴他們在,甚麼地方都沒去。十一月四日晚,一派出所警察以約丈夫釣魚為由到了家中,問我在不在?丈夫告訴他在。他不相信,就衝進臥室,當時我正換衣服,我批評了他的行為。他不好意思,就扯了些其他事。

    十一月五日下午,我家被警車、警察包圍,一名女警以查電為由進家,接著數名警察闖進家中,逼迫我簽拘訊。我不願簽,於是進了孩子的臥室鎖上門。他們就撞門,把鎖也撞壞了還是沒打開。後來他們把單位領導喊來,又問丈夫是撬門,還是撬窗?丈夫說:請你們把全部警察、警車撤走,只留領導跟她談。丈夫叫我出來,我把一封寫給公司領導的信交給了領導,信的內容表明:法輪大法教人提高道德修養,使人強身健體,不反對政府,做好人說真話沒有錯,我會按照大法的要求做好公民、好母親、好妻子,請領導放心。到了晚上六點多鐘,單位領導請局裏人和家人吃飯、我沒有吃。他們吃完飯後把我全家人連騙帶抓一起弄到局裏,接著把家裏人帶回抄家、錄像。抄完畢,又把我帶回簽字。被抄的書和磁帶、影帶都是七二零前我用自己的血汗錢買回來的,沒有一樣是偷的,我何罪之有?抄走了不算,又叫我跟他們回分局。我不去,他們就騙孩子說:不放心一齊去,事情辦完就回來。就這樣再一次把孩子、單位保衛科領導一起弄去。科長和我們母子受了一夜的罪。第二天,為使拘訊合理化,又騙我簽字,後來就被他們把我送去看守所監禁。就這樣我好端端的在家中卻被非法抓去拘留二十天,難道做好人,說真話,修「真善忍」必須付出如此慘重的代價嗎?幾經株連單位、親人。

    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我去親戚家走訪。期間我告訴他們要與人為善,心裏要有「真善忍」,做事要按「真善忍」標準來衡量。後被惡人舉報,說我宣傳法輪功,被無量派出所扣押近三十個小時。並抄了親戚的家,就連豬圈都翻了個底朝天,卻沒找到他們要的所謂證據,最後罰了我二百元錢,才把我放了。

    四、善念善行

    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我被昆明市第二看守所拘留期間,那裏的條件十分惡劣:犯人之間互相打、搶、偷、騙等無奇不有。我耐心地對打架、偷、搶的犯人講,我們來自四面八方,大家都吃苦、遭罪,已經夠苦的了,為甚麼還要互相欺負,加重磨難,在這樣特殊艱苦的環境中相遇是緣份,要珍惜、互相幫助,並對她們講了「善待別人就是善待自己」的道理。我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影響、感化她們。我把錢送給沒錢買紙的人,那裏的人用紙量較大,除女人衛生紙外,每天撿辣子鼻涕眼淚時刻都離不開紙,所以有的犯人就以強欺弱,早來的欺負新來的。我買來膠布給大家用,膠布也是必不可少的,長期撿辣子把手撿破了,必須用膠布包好才能繼續撿。把帶去的和女兒送去的衣服送給沒換穿的和老的犯人,把女兒和親人送去的糖果、水果分給全號房人吃,沒有刀子,就三人一個,兩人一個,開始她們不忍心吃,說法輪功大媽,你老了,留著你自己吃。我就根據不同食物名稱叫她們吃,吃了「梨」,早日離此地,吃了「蘋果」,會平安無事,吃了「蜜棗」,早日跨出高牆獲得自由,就這樣大家快樂分享。其他條件好的犯人也拿點給大家吃,整個號房氣氛改變了。對哭不吃飯的犯人,我開導她們「既來之,則安之」、「人是鐵,飯是鋼」不吃怎麼行,餓壞了身體,孩子、父母怎麼辦,對得起他們嗎?再說你們確實有錯,改正錯誤會有好的未來。你看我們法輪功沒做壞事,都是好人,只信仰「真善忍」,就被抓進來了,我都無怨無恨,你們還有甚麼想不通的呢!她們說早認識你就不會進來了,有幾個坐台小姐才十五、六歲,幾個色情騙子才十七、八歲,我看了真心疼,就給她們講做好事有福報,做壞事得惡果的道理,她們很受啟發,表示以後出去不做錯事了。這樣不知不覺一個月過去了,出所時連毛巾香皂都送給她們了,要不學法輪大法我根本就無法做到如此平靜的心態來關心她們。

    我處處嚴格要求自己,按「真善忍」標準去做,不嫌貧愛富,無論對老、弱、病、殘還是社會底層的人都用善心去對待。二零零二年夏季的一天我碰到了一個六十歲的啞巴,她指指自己的衣服,又指指我。我知道她要衣服。就拿了條褲子、一件棉衣送她,她不要棉衣,又指指我身上的羊毛西裝,我看她喜歡,就當即脫下送給她,又給她點錢,我要不學「法輪大法」,這是絕對做不到的。我女兒結婚時有一個要飯的在門口,有人轟他走,被我和妹子看到,就過去捧喜糖給她,並拿飯菜給她吃。有一年大年初二,天氣特別冷,我準備上街,走出不遠看見地上躺著一個人,因又冷又餓,快不行了。我於是返回家裏,熱了一口缸肉食飯菜,找了一件丈夫的厚毛衣送到他身邊。他搖搖手意思是說他不行了。我說:趁熱吃了,穿上衣服會好的。等我上街回來一看飯吃完了,毛衣也穿走了。我很高興救了一條生命。

    平時一些細小的事都嚴格要求自己,比如買水果不嘗,買菜不挑剔。不但對己嚴,對家人也如此。兒子是工長,我一再叮囑他不能拿工人一分錢,現在世風日下,你可不能隨波逐流。老伴有四十多年的工齡,但還屬退養,對此他有些想不通,我開導他說:「命中沒有就別強求,我煉法輪功以來,你的氣管炎和其它病不也好了,就把它算醫藥費好了」。他笑了,再不提此事了。

    我不論對外人、家人、娘家、婆家,再困難都會善心對待。有一次婆婆家中失火,燒得甚麼都沒了,真是水火無情。我借錢把老人接來,又買布親手給老人縫衣服。

    「真善忍」說來容易,做起來難,不管怎麼難,我都按師尊的教導:別人可以對你不好,你不可以對別人不好。比如羅白分局的很多警察抓過我、監視過我、抄過我的家。我不但對他們無怨恨,不記不報,而是同情和心疼他們。他們大多是年輕人,人生的路還很長,他們也有親人、父母、兄弟、姐妹,不論甚麼人、甚麼職業,人心都是肉長的,如果他們的親人像我一樣,他們同樣會難過。沒有這場浩劫,他們也不會這麼做,他們也是間接的受害者。我無所謂,但是善惡有報是天理,人做了甚麼都將自己承受償還。不管他們對我如何,我想在這樣特殊情況下,認識也是緣份,所以我就用大善大忍、真誠心態感化和啟發他們的善念和正義。我真的為他們好,出勞教所後,他們碰到我,都很難為情。我就主動同他們打招呼、問好!有位領導我還請他來家中坐,他說你還歡迎我嗎?我說真的歡迎你,我一直都把你當作朋友,從未當作敵人。他笑了,也向我問好。只有修煉「真善忍」的人才能做到,一般人是無法理解的。

    我被送勞教所期間,仍然用與人為善的心態關心每一個接觸過的犯人和警察。省委副書記王天喜說我們不論過去、現在、將來都是好人,是兄弟姐妹。蔡朝東說他接觸的每一個法輪功人都是真誠善良,為別人著想的一群好人。既然是好人,就應該受到尊重,可這群好人隨時都有被抓、被關的可能。

    就我們公司而言,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到現在,就有多人被判刑、勞教、拘留不等,請各級領導多了解和重視一下這群好人。就我而言,我已年過半百,只想有個健康的身體,自己不受罪,健康幸福地安度晚年,也給國家、單位、個人節省大筆的醫藥費,其他別無所求,這不應該是罪過。兒女不再為我的身體操心,幹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國家多做貢獻,這真是利國利民的大好事。

    各位領導,以上就是我非常想向您傾訴的一點心裏話。而法輪大法的美好不是我這裏三言兩語能說得完說得清的,他是非常超常的,他給全人類帶來的無比美好現在正在被越來越多的善良的人們所認同所感知,並且不久的將來會越來越清晰的展現出來。只要大家心裏良知善念常在,就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

    此致

    昆鋼退休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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