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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數次誣判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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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數次非法開庭誣判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入獄遭受更多的迫害與折磨,近日得知,法輪功學員劉雪琴女士面臨牡丹江西安區法院的非法開庭,據悉由刑庭常曉輝、劉輝具體負責(辦公室電話:8938013)。這個所謂的「法官「常曉輝曾經在二零零九年三月誣判法輪功學員、原牡丹江監獄幹警侯希才,致使侯希才遭冤獄迫害。

法輪功學員劉雪琴二零一一年二月十八日在牡丹江市西二條路景福街路口,給開往外市縣客車的乘客發真相資料時,被先鋒分局治安巡防隊拳打腳踢、毆打綁架,非法關押在牡丹江看守所。

一、西安區法院誣判原牡丹江監獄幹警侯希才等

法輪功學員侯希才,三十九歲,黑龍江大學法律專業自考專科畢業,監獄警察,國家公務員,畢業於黑龍江省司法警官學校(原黑龍江省泰來人民警察學校),黑龍江省牡丹江監獄政治處人事警備科幹事、科員、一級警司,警號:2306114。二零零八年三月三十一日被中共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原六一零辦公室)惡警非法抓捕。

二零零九年三月五日,在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審判侯希才時,沒有通知家屬到場,沒有律師辯護,是在牡丹江市看守所樓上會議室秘密進行的。參加人員只有西安區法院審判員:常曉輝、劉輝,書記員:常美玉,西安區檢察院公訴人:金永煥,還有幾名法警,沒有任何群眾旁聽。在非法判刑過程中,不聽侯希才辯護,審判員常曉輝就是一句話:「證據確鑿,可以採納」。大約半小時左右,稀裏糊塗地就完事了。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趙柏亮、李海峰、李永勝、張玉華四位法輪功修煉者。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法院內非法開庭。 之前因「陷害證據」不足,檢察院多次將李海峰等的案子退偵,補充所謂的證據。辦案單位也一換再換,最初由穆稜市國保,轉至牡丹江市西安公安分局,又由西安公安分局轉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

海林市東河村法輪功學員趙柏亮,男,三十歲,中專文化,住牡丹江市西安區愛民街。二零零零年因進京證實法輪大法好被勞教迫害一年;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被非法刑拘。四位家屬聘請了北京及省內四位律師為四個法輪功學員做公正辯護,律師經過會見當事人和閱讀全部案卷後,一致認定作為當事人的法輪功修煉者,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法規,經過當庭對四當事人認真調查後為他們作無罪辯護。

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韓志廣律師在辯護詞中說:本辯護人接受委託以後,認真查閱了卷宗,會見了被告人趙柏亮,又經過庭審調查,更加有理由認為黑龍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區人民檢察院「牡西檢刑訴(2008)138號」起訴書認定被告人趙柏亮從事法輪功活動的事實雖然基本存在,但其行為依法不構成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對其宣告無罪。

綜上所述,本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趙柏亮雖然實施了起訴書指控的一些事實和行為,但那是為了他個人的信仰和追求,主觀上並不具有任何犯罪的表示。客觀上也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其行為並不符合我國刑法有關犯罪的構成要件。而眾所周知,罪刑法定,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是通行世界的刑罰原則,也是我國刑法的重要原則。因此,本辯護人認為並真誠希望人民法院對被告人趙柏亮依法判決無罪,以使依法治國的憲法原則在本案得到充份體現。

李永勝當庭陳訴被惡警彭福明上繩酷刑迫害,國保大隊彭福明讓我說別人放在我這裏的東西是李海峰給的,承認了就放我,並且給我上繩(就是從兩肩膀開始用繩子勒緊,一圈圈纏勒至手腕處,然後把兩臂背到後邊,再用繩子吊起來),一次性吊起一個半小時之久,受不了我就認了。李海峰在被關押期間,被國保數次上繩。李海峰當庭陳訴:國保給上繩上到極限。問:甚麼是極限?李海峰示範極限狀。問:有甚麼證明?李海峰:有傷痕在身。現在都過去近五個月了,仍有傷痕在身。

酷刑演示:上繩
酷刑演示:上繩

二、被誣判入獄 法輪功學員屢遭摧殘折磨

牡丹江西安區法院不維護社會公正、正義與公道,不執行法律,而是執行上邊的口頭指令,聽從類似納粹德國的蓋世太保,一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的指示,踐踏法律,企圖以法律的名義誣陷善良,使法輪功學員在獄中再次被摧殘折磨。

1、原牡丹江監獄警察侯希才和戴啟鴻獄中被電擊毆打

二零零九年四月十五日,侯希才由牡丹江市看守所被非法轉到牡丹江監獄集訓大隊進行迫害。到集訓隊後,牡丹江監獄派參加集訓的其他服刑人員跟蹤監視。牡丹江監獄獄長高震雨下令不准本單位幹警同事探望接觸。

二零零九年七月三日,牡丹江監獄將他與法輪功學員戴啟鴻轉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二監區四中隊繼續非法關押,安排兩名服刑人員包夾監視。 八月十八日早上六點,侯希才在床上打坐煉功時,被兩名包夾人員打了頭部幾拳,鼻樑打青略黃。與侯希才有校友同學關係的中隊長曾與監內服刑人員說:「他若煉功,就給他打。」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七日早晨七點多,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四分區的侯希才在食堂打飯時,給監區警察送講述事實真相的信,被二監區四分區警察任岩峰強行帶回辦公室內,兇狠地叫罵、毒打,拳腳齊上,多拳打在臉上、太陽穴上,直打到侯希才暈倒在地。任岩峰還強行搜了侯的鋪、箱、袋及身上,犯人田松芝和孟慶革參與搜身。任岩峰還要將侯希才吊銬在牢門上。中隊長張格秋與侯談話,軟硬兼施。之後被非法關押在二監區的法輪功學員被禁止走出走廊門。

酷刑演示:吊銬
酷刑演示:吊銬

戴啟鴻,原牡丹江監獄公務員、警察,在單位,從領導到同事都一致認為戴啟鴻正直善良,樂於助人,工作技術過硬,是單位企業生產技術骨幹。二零零八年三月,戴啟鴻在發放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資料時,遭到牡丹江「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公安局國保警察的綁架,被牡丹江市西安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在獄中,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七日早晨,戴啟鴻因為煉功,被一監區三分區中隊長王燕濤指使多名犯人毆打,接著又把戴啟鴻拖到工廠毆打,致使戴啟鴻的身體多處受傷。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八月十八日,戴啟鴻以不出工的形式來抵制迫害,王燕濤又指使多名犯人毆打戴啟鴻。在工廠辦公室,王燕濤對戴啟鴻拳腳相加。到了工廠,他又電戴啟鴻的臉和嘴,直至把電棍的電用沒了,戴啟鴻的臉和嘴都被電的變形了,王燕濤還歇斯底里,不肯罷休。此後,戴啟鴻的嘴發生潰爛,一直都不能吃東西,人已嚴重脫相。

2、法輪功學員趙伯亮被背銬、毆打、澆涼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法輪功學員趙伯亮被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九年被非法送入牡丹江監獄十五監區二中隊,二零零九年七月,牡丹江監獄開始實施暴力轉化。十五監區中隊隊長吳繼哲和徐楊讓趙伯亮在已經寫好的放棄信仰的「四書」(保證書、悔過書等)上按手印。趙伯亮不按,他們就讓刑事服刑人員范國明、王剛、丁立波等,將趙伯亮按住拽著他的手指頭硬按上手印來完成他們的任務,丁立波還打了趙伯亮幾個耳光。

零九年十一月份,監獄「六一零」人員來十五監區核實所謂轉化情況,趙伯亮和其他幾名法輪功學員也都說明不是自己本意按的手印。十五監區大隊長謝曉峰大怒,將各中隊幹警和服刑雜工訓斥一番,要求他們必須完成「轉化」任務,否則扣幹部工資,扣服刑雜工的分,不予減刑;如完成任務就給服刑雜工獎勵、減刑等等,以此要挾他們。

獄警和犯人開始全面迫害修煉者,三天三夜不讓趙伯亮睡覺,白天在車間由服刑雜工趙雲剛和孫光遠看著。晚上在監舍走廊,讓服刑雜工范國明看著。第四天白天,將趙伯亮從車間調回監舍,用手銬把趙伯亮反剪雙手在床鋪頭上,普犯范國明還逼他將衣服脫掉,推到水房,和王剛用涼水自來水澆,最後王剛、趙雲剛、范國明對其進行毆打逼著他抄寫所謂的「四書」並按手印。

當時趙伯亮被折磨得腰不能彎,大腿青紫,小腿被涼水澆得經常抽筋,走路困難。

3、李海峰被十四監區中隊長王勇用電棍電擊

十月九日,李海峰被調出。李海峰不「轉化」,十四監區中隊長王勇用兩根電棍同時電擊李海峰的胳膊,直到電棍沒電了才罷手。李海峰的胳膊被電黑,布滿了水泡。還讓李海峰在外面站著一天一夜,不讓睡覺、不讓吃飯,也沒達到「轉化」的目的。 一看硬的不行,中隊長李岩親自上陣,哄騙說:咱們商量商量,你不「轉化」,有文件規定,我這個隊長就得下崗,涉及我個人前途。誘騙李海峰在一張白紙上簽名。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為達到時時監控,搞甚麼「五連保」,五個人一組,其中只有一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的一言一行都在四人的監督中,其實是利用刑事犯看管法輪功學員,不許互相說話,上廁所都得用人看著。而且把門的、站道的(就是在監舍做安全防範的)、一起吃飯的都株連,按監獄要求沒做到的,刑事犯就要受到株連,就給他們減分(監獄對犯人實行百分考核,分少會影響到他們的減刑),唆使犯人參與折磨、打罵法輪功學員。

而且牡丹江監獄強迫奴役勞動每天十二小時,還不讓吃飽飯。其中殘疾人李永勝(下肢殘疾)也在監區被強制奴役,給娃娃玩具粘眼眉。

西安區檢察院:
張雪彤: 6448001 6991999 13904535013
魏軍: 6448002 13089837123
劉秀梅: 644003 13009881011
董光明: 6480054 13555408188
朱福生: 6448005 13766608111
劉少賢: 6448006 13091833666
劉明智: 6448007 13804805088

牡丹江市西安區法院
院 長:高紅旗8938901 6924233 13945367223
院長:關俊林: 8938907 8694398 13836317998
畢同旭: 8923550 6251550 13903639550
張亞明: 8938905 6413332 13304837767
荊宇軍: 8938903 13329432888
信訪辦 楊 旭
電 話 6220462
刑庭:常曉輝 8938917 劉明生 劉輝 893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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