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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火車司機魏安月一家遭受的迫害(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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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金昌市法輪功學員魏安月一家人自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也像其他法輪功學員一樣,遭到殘酷迫害:岳母龔玉蓮老人因長期遭受迫害含冤離開人世;妻子何炳英在甘肅省女子監獄遭受整整七年迫害;魏安月遭冤判十年重刑,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監獄七監區。

魏安月,今年五十二歲,原是金川公司運輸部火車司機,家住甘肅省金昌市金川區北京路金川公司運輸部家屬院內。一九九七年,他開始修煉法輪功,隨後妻子何斌英、岳母龔玉蓮也相繼得法走入修煉。魏安月修煉法輪功前,經常酗酒、抽煙,幾乎三天兩頭喝得酩酊大醉。修煉後,多年的酒癮、煙癮沒了,家庭充滿著祥和與安寧。

法輪功學員魏安月
法輪功學員魏安月

魏安月遭受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中共江氏流氓集團利用國家機器,鋪天蓋地的打壓法輪功。魏安月為了澄清迫害事實,講清大法真相,證實大法的美好。二零零零年元月中旬,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被北京天地分局惡警強行綁架到前門派出所,當天轉到金昌駐京辦事處,三天後由金川公司運輸部保衛科科長鄭寶華等二人轉到金川公司公安處,非法審訊後,在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拘留結束後,魏安月又繼續被金川公司公安處強行拘留迫害長達二百七十多天,每月只發三百元的生活費。之後,又強行關押到金川公司戒毒所做苦力:強迫從火車上往下卸煤,給金川公司私人承包的化肥廠做苦工。

二零零零年十月,魏安月從金川公司戒毒所出來後,單位逼迫他寫放棄修煉的所謂悔過書等「三書」,魏安月拒絕,金川公司的郭文軍、包永勝以魏安月修煉法輪功為由,強迫魏安月賣斷工齡,開除公職。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金川公司公安處、金昌市國保大隊在妻子何斌英非法勞教期間,金川公司運輸部保衛科長鄭寶華等人經常騷擾魏安月,魏安月被迫流離失所,出外打工,家中留下十四歲的幼女,無人照看,在孤苦伶仃的艱難中承受著無名的苦難。(鄭寶華因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下半年患癌症死亡,死亡時才五十多歲。)

魏安月在蘭州打工期間,金昌市國家安全廳國保大隊李新華一夥跟蹤到蘭州,將魏安月綁架到金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轉到金川公司戒毒所非法審訊後關押,強迫做苦役勞工,強制所謂的「轉化」達半年之久。

二零零二年四月,魏安月從金川公司戒毒所出來後流離失所到蘭州。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被甘肅省安全廳用欺騙手段強行綁架到蘭州雁灘國保大隊秘密看守所,迫害一年四個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七日,魏安月被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冤判十年重刑後,強行轉到蘭州監獄五監區。二零零五年十月,蘭州監獄大規模殘酷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五監區教導員惡警肖兵將魏安月禁閉在小號室,指使七名刑事犯包夾魏安月。小號室裏專門設置了電視機、影碟機,不間斷的播放污衊大法和大法師父的錄像,強迫魏安月觀看,看完後還要寫出觀後感。晚上不允許睡覺,稍有不從就會遭到刑事犯的拳打腳踢,這樣迫害了一個星期,使魏安月身心受到極大的摧殘。隨後強迫魏安月到車間從事機械加工苦役。

二零零七年三月,魏安月又被轉到環境更惡劣,生產任務更繁重的七監區,從事手工地毯加工。七監區教導員惡警沙裏指使惡警分隊長劉敦專管迫害法輪功,經常毆打法輪功學員。

魏安月至今仍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監獄七監區遭受迫害。

妻子何斌英遭受的迫害

何斌英,今年五十一歲,於一九九七年走入法輪大法修煉。得法後她身心受益,努力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鄰里之間融洽相處,家庭和睦,其樂融融。

妻子何斌英
妻子何斌英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江氏流氓集團瘋狂打壓法輪功,何斌英為了澄清迫害事實,講清大法真相,證實大法的美好,於二零零零年元月八日去北京和平上訪。剛到天安門廣場,就被北京的武警劫持到前門派出所,後轉到金川公司駐京辦。由金川公司動力廠保衛科兩名幹事,從北京綁架到金川公司公安處,當天又轉到金昌市公安局非法審訊,並作了所謂的筆錄後,又轉到北京路派出所,由所長馮某某(此人後來因涉嫌黑社會被關押到永昌縣看守所。)指使片警張某某企圖配合金昌市電視台編製污衊大法的錄像,被何斌英嚴詞拒絕,直接將何斌英轉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二月初,何斌英與幾名法輪功學員又一次進京上訪,到北京一下火車就被金川公司駐京辦夥同金川公司公安處苟某某等兩人,在火車站直接將何斌英劫持到金川公司駐京辦。三天後,直接綁架到金昌市公安局非法審訊,編造證據,非法拘留在金昌市看守所迫害長達四十二天。在看守所同時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路鳳蘭、李得香、郭群英、王愛玲、王淑華、趙月琴等。四十二天後,由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惡警張某某接到派出所,脅迫何斌英說:「交二千元作為補償金,才能放人。」被何斌英拒絕。過後不長時間,此惡警在張掖外出途中因車禍而身亡,當時年僅三十多歲。

魏安月的女兒
魏安月的女兒

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何斌英與幾名同修在河西堡、金川等地發真相資料後,於二十三日晚十一點,被金昌市國家安全廳李新華一夥四人突然闖入家中,和女兒一起被綁架,並抄走所有大法書。同時遭密謀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愛玲、王淑華、楊成梅、朱蘭秀、趙鳳蓮、劉菊花、侯有香。將每個人單獨分開非法審訊三天三夜。其中將侯有香關在地下室,被背銬在椅子上刑訊逼供後,非法關押在金昌市看守所,三天後又轉到金昌市戒毒所非法拘留長達三個月,期間還強迫做他們承包的挖溝、打掃庫房等苦工。三個月後又將何斌英、朱蘭秀、趙月琴非法劫持到勞教所企圖勞教,何斌英因查出心臟病而被勞教所拒收,又轉到戒毒所。第二天,戒毒所所長劉某某以交伙食費為由逼迫何斌英交一千元錢,說:「不交錢就不放人。」勒索到錢後,才將何斌英放回家中。

酷刑演示:反銬在椅子上
酷刑演示:反銬在椅子上

二零零零年底,金昌市北京路派出所一夥惡警在路上欺騙何斌英說:「有事到派出所去一趟。」又將何斌英綁架到金昌市戒毒所。沒過幾天,金昌市政法委、「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與派出所一同將何斌英劫持到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七大隊一中隊,非法勞教兩年。同時被迫害的還有王愛玲、王淑華、楊成梅、郝俊等十二位法輪功學員。當時一中隊已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八、九人,惡警中隊長谷豔玲強迫所有法輪功學員做勞工。一中隊主要從事蔬菜種植,冬季從事土地保商、平整、拉肥、施肥。受谷豔玲指使的分隊長范小紅最為邪惡,強迫何斌英背勞教規章,如不背就拳打腳踢,遭何斌英拒絕後,便對何斌英進行罰站。每天吃完晚飯後一直罰站到零點,才允許睡覺,這種體罰一直持續了三個月。無論冬、夏季,地裏最苦最累的農活都強迫法輪功學員幹。如:冬季拉大架子車運肥,倆人一組,每車載重約五百斤農家肥,惡警指使吸毒犯馬玲玲監督催工,強迫拉車必須飛跑起來,一天活幹下來,渾身像散了架一樣。二月份拉肥口渴難忍,只能喝路旁河溝裏的渾水、吃路旁的積雪解渴。

晚飯後,中隊開始強迫兩個小時的所謂政治學習,每週六各號室要組織周評會,周評會其實就是惡警指使吸毒犯毆打、折磨法輪功學員的方式。最惡毒的吸毒犯馬玲玲扇法輪功學員耳光,幾次打得何斌英眼冒金花,用皮鞋狠命的踢法輪功學員下身。每年三月都強迫法輪功學員背勞教規章,如不背,受惡警指使的包夾便大打出手。惡警中隊長谷豔玲用拳擊打何斌英的臉頰,當時何斌英的臉就被打腫了。

二零零一年九月,整個勞教所女隊開始統一強迫「轉化」法輪功學員,採用的方式是「車輪戰」加「連軸轉」。所謂「車輪戰」就是晚飯後開始罰站,一整夜不許睡覺,不許坐、蹲,由值班的吸毒犯監督實施。所謂「連軸轉」就是罰完站一整夜,早飯後繼續隨中隊出工,下地幹活,午飯後接著站,下午繼續出工幹活,晚飯後接著罰站,沒有片刻休閒的時間。這種體罰一直持續九天時間,人往往幹著活,或走著路就睡著了。出工幹活也是最重的活,用背簍背樹上摘下來的水果。就這樣何斌英於二零零二年六月八日終於熬出了勞教所,回到金昌市家中。隨後,廣州路派出所惡警陶某不斷上門騷擾,何斌英逼迫出走,流離失所。

何斌英流離失所到蘭州,租房居住。金昌市公安局國保大隊不斷來蘭州跟蹤監視何斌英、母親龔玉蓮及丈夫魏安月。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十一點,蘭州市國保大隊七處幾名惡警將剛出家門,走在路上的何斌英從身後突然蒙上黑頭套強行拖入警車內,綁架到雁灘國保大隊辦公樓旁邊的一座獨立的、帶有小院的平房內。這是一處迄今為止不為外人所知曉的秘密看守所,對外稱為甘肅省國家安全廳看守所,其實這就是一處密設的黑監獄。當天被抓的法輪功學員還有何斌英的丈夫魏安月、何影國、王愛玲(女)、王淑華(女)、何文卓、邵彥波、陳潔(女)、白金玉(女)、安際衡、范春峰、趙旭東(已在蘭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

值得一提的是,惡警綁架魏安月時採取卑鄙的流氓欺騙手段,打電話給魏安月說:「你妻子在某地出車禍了,你趕快來。」當魏安月急急忙忙趕到所謂的事發地點時就被非法劫持。其中何斌英、魏安月、何影國、王愛玲、邵彥波、陳潔、白金玉七人都被非法關押在甘肅省國家安全廳秘密看守所遭受酷刑迫害。剛一進去就將何斌英等人單獨分關在小房間裏長達七個月,封閉式的沒有窗戶,暗無天日。

在這一年四個月裏,何斌英等七人杳無音訊。何斌英七十一歲的老母親龔玉蓮四處苦苦尋找自己的女婿、女兒,跑遍了蘭州市附近縣、州、市的公安局、看守所,終無結果。到了七月的一天,何斌英等七人已無任何生活必用品,黑監獄又怕花錢不給提供,萬般無奈下,才允許何斌英寫信向她母親索要生活用品。這時何斌英的母親才知道自己女婿、女兒確切的下落。在這之前,何斌英的老母曾經三次找到這個地方,他們為了隱藏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每次都欺騙老人說:「這裏沒有你找的人。」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也就是何斌英他們被抓的當天,白金玉從七處三樓樓道的窗口跳下,當即被摔斷了右腳的踝骨,被七處轉到勞改醫院,住院六月之久。

何斌英單獨一人關押在一間小房內,長達七月之久。門下方開有小洞,專門往進送飯。早飯只有拳頭大的一個饅頭,一小碗清湯,湯內只有可數的幾顆米粒;午飯只有一兩米飯,少許蓮花菜;晚上是清湯麵條,只有十幾根五寸長的麵條。何斌英根本就吃不飽,可想那幾個男法輪功學員更是食不果腹,飢餓已經是這裏生存的最大問題。何影國幾次提出增加伙食供給,惡警非但不聽,反而給的更少,就這樣他們整整餓了一年四個月。

大約在二零零四年,黑監獄的惡警常副處長、所長劉浩、警察楊學民、劉曉東、姚平福、劉浩(女)、李某某、楊剛(專門外面跟蹤)等逼迫何斌英喊:「警察好。」遭何斌英拒絕後,常副處長說;「你為甚麼不喊?」何斌英說:「你們好不好,你們難道不知道嗎?」氣急敗壞的常副處長暴跳如雷,手拿高壓電棍赤膊上陣,電擊何斌英的手臂,一看不能解恨,又電擊何斌英的頭部。兩天後,常副處長又逼何斌英大聲喊:「警察好。」再次遭到何斌英的嚴詞拒絕,這時常副處長唆使惡警楊學民把何斌英單手吊銬在審訊室高處的鐵管上,何炳英只能腳尖點地,這樣整整吊銬了一整天,還罰一天不准吃飯。沒過幾天,常副處長又如法炮製的針對何影國、邵彥波,遭拒絕後,惡警常副處長、楊學民惱羞成怒,將何影國、邵彥波吊銬起來用高壓電棍擊打。沒想到電流反而倒打到常副處長和楊學民身上,惡警這才罷手。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何斌英每次在被非法提審時都向警察洪揚大法好。何斌英對警察說:「我們修煉大法沒有錯,更沒有罪,你們這樣做才是在犯罪。」警察說:「現在是我們在犯罪,等有一天你們坐在上面,我們站在下面的時候,你們再審我們。」

二零零四年七月,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秘密非法審判,在法庭上,法輪功學員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何斌英當時質問法警:「你們有甚麼資格審判法輪功學員?我們有甚麼罪?!」惡警慌忙上來拉扯、阻止何斌英。

出庭後,戴上手銬腳鐐的十位法輪功學員均被蒙上黑頭套,法輪功學員仍然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馬路上許多來往的民眾都目睹了這震撼人心的一幕。在場的惡警都被嚇得慌忙不知所措。回到秘密看守所後,惡警們氣急敗壞的說:「你們今天大鬧法庭,法庭讓你們搞亂了,等著好果子吃吧。」

二零零五年初,七里河區法院傳來非法判決書後,何斌英等十位法輪功學員均提出上訴。半年後,蘭州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何斌英七年,何文卓七年,白金玉三年,范春峰二年,陳潔三年,何影國十年,魏安月十年,王愛玲八年,邵彥波八年,安際衡四年。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當法輪功學員離開秘密看守所時,惡警劉旭東威脅法輪功學員:「你們出去後,誰也不准說出這個地方。」

二零零五年四月七日,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被分別轉到甘肅省女子監獄、甘肅省蘭州監獄。何斌英被關押在甘肅省女子監獄入監隊的六號室。六天後,被轉押到四監區。四監區當時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王永芳、劉蘭英、周秀英、賀秀英、張振敏、王永紅。四監區的勞役主要是以服裝加工為主,生產訂單有少部份省內各監獄的囚服,絕大部份是來自社會上的服裝加工。其中有:中石油的工人服裝;蘭州市紅旗服裝廠服裝;軍隊三五一五被服廠軍帽、軍服、馬夾、軍棉衣、棉褲;鐵路工人服裝及勞保用品;蘭化公司職工棉衣。為某醫療廠生產的腹帶,沙漠鞋、保安服裝、稅務服裝、學生服、扶貧服。涉及國外的公司有:寶雞中盛服裝出口公司;平涼市外貿局對阿拉伯服裝出口生產加工;為國外伊斯蘭民族生產朝拜服、朝拜帽。生產任務極其繁重,往往為了趕工時,給監獄多掙錢,經常強迫服刑人員加班加點生產到凌晨三、四點鐘,披星戴月是四監區的生活常態。四監區大隊長文雅琴,教導員張敏巧、侯俊紅,分隊長葉雪蓮、王曼玲、楊曉芳、安東斌是幾個主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警。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女監開始大規模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四監區助紂為虐,不甘落後,將法輪功學員分別禁閉在小號室內,不准出房門,不准接觸任何人。指使刑事犯六人包夾何斌英,夜間不允許睡覺,一直罰站到天亮,白天惡警開始叫罵、污衊大法與師父,逼迫何斌英聽、看污衊大法的邪書。一月後,何斌英出現嚴重的神經衰弱症、心臟病,不能下床正常生活,這種狀況一直持續了一年多,何斌英的身心受到嚴重的摧殘。

二零零六年五月,何斌英身體稍有好轉,四監區的惡警又一次重演了零五年的邪惡迫害手段,何斌英舊傷未癒,又添新痕。以後每年七月都成了女監迫害、「轉化」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時段。

二零零九年元月,由於長期遭受迫害,何斌英身體已相當虛弱,時常出現高燒症狀,中隊長王曼玲、安莉強行將何斌英轉到女監衛生所住院十天。

二零零九年二月九日,是何斌英所謂的刑滿釋放日,金昌市「六一零」、北京路派出所等三人將何斌英接出後,到蘭州市七里河區小西湖派出所強行非法登記,然後又將何斌英轉送到何斌英的母親龔玉蓮家。

岳母龔玉蓮遭受的迫害

龔玉蓮,魏安月的岳母,七十七歲,和女兒何斌英一起走入大法修煉,家住甘肅省蘭州市七里河區蘭拖廠家屬院。

岳母龔玉蓮
岳母龔玉蓮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之後,大法遭受江氏流氓集團污衊迫害。為了維護大法,六十六歲的龔玉蓮老人於二零零零年二月,進京上訪,證實大法的美好。被天安門廣場警察非法拘禁,轉至蘭州駐京辦,後由蘭州市七里河區八里窯派出所警察從北京非法劫持回蘭州。七里河區公安分局政保科非法審訊後,在晏家坪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正當人們舉家團聚的過年日子,而龔玉蓮老人卻是在拘留所遭受著迫害中度過的。

二零零一年二月,女兒何斌英已被非法關押在平安台勞教所,孤苦的母親龔玉蓮正在家中準備過年,七里河區八里窯花寨子鄉八里窯派出所三名惡警突然闖入家中,強行將龔玉蓮劫持到七里河區韓家河戒毒所非法關押迫害三個月。當時韓家河戒毒所由七里河公安分局非法開設了洗腦班。所長叫丁升潮(三十多歲),其他看守是穿制服的四名警察(在一起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有三十多人,其中一名蘭通廠法輪功學員於文德在轉到戒毒所之前,被七里河公安分局政保科席明傑等惡警扒光衣服,用硫酸澆灑下身,殘忍至極,至今仍留有疤痕)。

惡警動用各種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念其它宗教的書,被法輪功學員抵制後,他們把每個房間的門鎖上,限制上廁所時間,每次上廁所都排隊,有人甚至大小便失禁。法輪功學員被迫絕食抗議三次,最後一次長達十天之久。惡警怕出人命,承擔責任,才叫各單位將自己所轄區法輪功學員接走。並且勒索每人所謂的伙食費一千二百元。

韓家河戒毒所其中一名惡警是七里河公安分局派去的叫楊東晨,此人後被借調到龔家灣洗腦班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暗中私自多次誘騙法輪功學員家屬錢財。

二零零二年三月,在中共邪黨的所謂「兩會」期間,當地邪惡害怕法輪功學員進京上訪,七里河區花寨子鄉崖頭村邪黨書記何某某,村長吳某某帶領村委會兩人二十四小時非法居住在老人家中,監控龔玉蓮老人十五天。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七日,龔玉蓮的女婿魏安月、女兒何斌英,被蘭州市國保大隊秘密非法劫持到蘭州市城關區雁灘鄉蘭州市國保大隊秘密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一年四個月。龔玉蓮在女婿、女兒突然失蹤後,在七個月內沒有他們的任何消息,老人十分著急,到處尋找,幾乎找遍了蘭州市及周邊各縣市的公安機關、看守所、拘留所,行程幾百公里,對方回答都是「不知道」。老人曾三次找到蘭州市國保大隊詢問女婿、女兒的下落,惡警總是欺騙老人說:「我們這兒沒有你找的人。」直到二零零四年七月,龔玉蓮老人突然收到女兒何斌英的來信,才知道女婿、女兒還活在世間,就是被非法秘密關押在自己曾多次找過的地方,但是仍然被惡警拒絕探視。

二零零五年初,女婿、女兒被非法判刑,分別關押在蘭州監獄、甘肅省女子監獄。從此老人為了探視女婿、女兒,就在蘭州監獄和甘肅省女子監獄之間苦苦奔波了六年之久。在這些年當中,七里河區花寨子鄉、八里窯派出所、崖頭村幹部一直不斷的騷擾龔玉蓮老人,老人在家中沒有過上一天安穩的日子。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七十六歲的龔玉蓮老人,經歷了十年多的風風雨雨的迫害,身心倍遭摧殘,最後連女婿的面都沒見到,含冤離開人世。一個原本美滿,其樂融融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邪黨迫害的支離破碎。

蘭州市七里河區法院
代理檢察員:陳嶺 郭玉潔
審判長:唐培勇
審判員:付宏觀 杜春由
書記員:王小軍

甘肅省安全廳處長:仝新華
甘肅省安全廳看守所:所長劉浩、副所長常某某
警察:楊學民、劉曉東、姚平福、劉浩(女)、李某某、楊剛(專門外面跟蹤)

甘肅省平安台第一勞教所七大隊
大隊長:戴文琴、陳××
中隊長:周子忠、谷豔玲、王亞麗
分隊長:敬學芬、劉升、范小紅

金昌市邪黨委:
地址:金川區建設路68號 郵編737100
區號:0935

李建華 辦8399999 13830596889
姚忠興 辦8329809、宅8226888、13809458889
王建洲 辦8328887、宅8329878、13909458808
康堅 辦8328918、宅8326816、13993598659
王禮平 辦8216968 13389458818
方銀天 辦8213167、宅8333999、1399356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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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真福 辦8234387、宅8331819、09353681887
祁玉祥 辦8234385、宅8211786、13309458688
賈有忠 辦8213524、宅8225709、09353689005
綜合科 辦8213340、8234384
秘書科 辦8222292 傳真:8310831(值班)

金昌市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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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號:0935
鄭玉生 辦8819996、宅8812080、13909456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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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龍 辦8329816、宅8212205、13909452885
劉永堂 辦8329819 13830560168
馬森 辦8329818、宅8211636、13909452388
高東生 辦8213573 13993586658
亢萬柏 辦8238764、宅3681608、13993598688
任斌相 辦8234571、宅3681069、13993598606
徐智林 辦8329910、宅3681610、13993598666
劉宏 辦8211339、宅8316566、13993598998
程湖 辦8213530 13593596969
毛萬福 辦8215935 13593585885
李雪濤 辦8213245、宅8239099、13593598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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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金川區法院:彭毳、樊新蘭、楊禮強、王永彬

金昌市物業管理中心:滿洪斌、潘萬祥、袁紅玲
金昌市相關電話:13399313109、13309457960、1315017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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