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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迫害 五年囹圄(圖)

——甘肅金昌市陳旭中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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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五日】我叫陳旭中,現年三十八歲,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大法,使我身心受益,遵循「真、善、忍」準則做人,道德回升,走上了一條返本歸真之路。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然開始了一場全面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這場由中共江澤民、羅幹小集團發動、由中共新舊權貴維持的迫害,至今已長達十年之久。十年中,我多次被關押,兩次被勞教,失去自由五年。在中共謊言欺騙、酷刑折磨下曾違心「轉化」(被迫放棄個人信仰),但「法輪大法好」在我心中扎了根,我明白「轉化」錯誤的,從新走入修煉。在歷經了魔難之後,更加堅定了對法輪大法的信仰。

以下是我自二零零零年來被中共國安、公安、司法機關關押、勞教迫害的經歷:

1.遭國安抓捕,被罰款

二零零零年元月二十三日,我們在一位同修家看師父講法錄像,被該同修女同事惡意舉報。金昌市國安局徐斌等人偽裝成抄水錶的人,敲開門,搶走了同修所有大法書籍資料,把我們六人劫持到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天,關在市拘留所。國安警察經常提審,強迫放棄信仰,大家都不放棄。十五天滿,正好是二零零零年新年正月初三,家裏人都來了,勸我們寫個「保證」回家過年。信仰無罪,大家都不寫。警察怕我們去北京上訪,不經任何法律手續,強行把我們關進市看守所。在看守所,一進號子先脫光搜身,我身上的經文被搜出,被號子裏的打手毒打,並被監視不許煉功。在看守所被關押二十多天後,經單位出面,給我辦「取保候審」,罰款2000元,強迫寫「保證」,才放我。


「取保候審」勒索罰款收據

2.躲公安抓捕,在外漂泊

二零零一年九月四日,我去見一位同修,被蹲坑的便衣劫持,在金昌市工人新村派出所關了一夜。第二天中午,我掙開手銬走脫。下午工人新村派出所警察王永成、韋福林開警車去我家搜查,為此我不能回家,妻子也承受很大痛苦(我倆結婚剛兩個多月)。我輾轉去了蘭州,給單位領導打電話說明不是我不上班,共產黨搞迫害,我不能回去。後來妻子去蘭州找到了我,在外漂泊兩個星期,最後只有回家。回去後派出所以「擾亂社會秩序」對我「治安行政管理處罰」,強迫寫「保證」,才讓回單位上班。

3.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我地大面積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有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時被抓,後導致約五十多人被抓。三月二十四日,永昌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政保股李國玉帶人找到我單位,沒有出示任何搜查證件,就搜家、搜辦公室,一無所獲。然後騙我說跟他們走一趟,問個話。我信以為真,沒想到這一去就是三年,被關押、被勞教,與家人天各一方。

在縣公安局,他們才給我補開「傳喚通知書」,然後做筆錄,採用的手段是連哄帶騙、軟硬兼施。然後關進縣拘留所共五十二天。五月十四日在永昌縣體育館召開所謂的「公捕大會」,二十幾名法輪功學員脖子上掛著帶有污衊性語言的牌子,在坐滿了群眾的體育館被宣布「逮捕」(由武警用繩捆綁後跪下「認罪」)或「勞教」,我被宣布勞教三年。之後由武警押著「遊街示眾」,「遊街」剛一結束,十四名法輪功學員就被強迫簽字,不通知單位、家屬,塞進兩輛麵包車押往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位於蘭州市紅古區平安台)。


先誘捕後補開的「傳喚通知書」

「勞教告知書」

到勞教所,把我們分散關到各大隊(當時有七個大隊),我被關到五大隊。進去後先是強制搜身、查行李,然後專門派兩名 「互監」(專門監視和限制法輪功學員自由的吸毒勞教,少則一人,多則三、四人)看死我,不許和任何人(尤其是法輪功學員)接觸、說話。在指導員李振剛授意下,號子組長馬進舟(回民吸毒勞教)四天四夜不讓我睡覺。晚上罰站,到後半夜,睏倦使身體來回搖擺,一闔上眼馬上被「互監」捅醒,非常痛苦。好容易熬到天亮,白天又被強迫出工幹奴役活,中午也不讓休息,晚上繼續罰站。持續三四天剝奪睡眠後,我體力急劇下降,出現精神恍惚、神志不清症狀。 「互監」說,這叫「熬鷹」,是從遼寧馬三家勞教所(以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學來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手段,一直熬到你精神崩潰、被迫屈服,放棄信仰。

二零零三年五月,勞教所搞集中「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春雷行動」,發動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隊長李文輝白天奴役讓我幹板車拉磚頭最重的活,晚上剝奪睡眠「熬鷹」,持續了四天四夜。

二零零二年至零三年,勞教所平房監牢中,紅色的牆上刷著大字的標語,很多吸毒勞教穿著綠軍裝,喇叭裏放的是七八十年代的「革命歌曲」,封閉的環境讓人感覺這裏與世隔絕,彷彿回到了「文革」年代,法輪功學員像「階級敵人」一樣遭受不公正對待。那兩年生存條件極其惡劣,一個號子(二十人左右)每天只給一桶水,洗漱的水是渾的。開水燒不開,喝完肚子脹;涼水限量用,一 個月洗不上一次澡。伙食很糟糕,只能吃飽。勞役強度卻是極大的,幹活不讓休息,出一天工,人累的直不起腰來。到農忙季節,早6:30出工,晚9:00收工,連續幹十三四個小時,汗水一遍遍把衣服打濕,乾後結成一圈一圈的鹽粒。長期抓過鐵锨把的手,早上起來指關節脹疼,手指伸不展,彎曲成握拳狀。農活有種玉米、種菜、除草、翻地、打埂子等,但警察要下「任務」,要速度快,不准休息,比農民種地要辛苦多少倍;民工活有背水泥、背沙子、挖地溝、挖樹苗、拉板車拉磚頭、打混凝土等,但那是勞教學員極廉價的強體力勞動給勞教所警察「創收」,時間緊任務重,很多活都是民工給錢都不願幹的,卻把法輪功學員當「驢」使,挖地溝(比一人深),第一天幹完人感覺虛脫了,眼前發黑,第二天還得挖;拉磚頭(路很遠),腳打泡,腿抽筋,第二天還得拉。再怎麼苦,還是熬過來了,但那都是不應該承受的。

到了二零零三年底,我們被轉到新建樓房監牢關押,勞教所仍然採取高強度奴役勞動、高強度「軍訓」 對我們進行肉體折磨,以逼迫放棄信仰。

二零零四年三月,勞教所將非法關押在各大隊法輪功學員,集中到六大隊十六中隊 「法輪功專管隊」。 五月,中隊又強迫法輪功學員寫放棄個人信仰的「三書」,我不配合。副大隊長王緒興指使吸毒勞教侯俊對我體罰,走「軍姿」,晚上被罰站。凌晨左右,中隊長邊雲生在值班室濫用私刑,用土銬子將我背銬,吊起來掛在窗戶鐵欄杆上,腳尖剛剛點著地,身體的整個重量全部勒在手銬銬住的在兩個手腕上,鑽心的疼,汗水一會兒把頭髮打濕了,那種劇痛每分每秒都很難熬。即使這樣,邊雲生過一會還要叫我的名字,加劇我的痛苦。我忍著劇痛,時間長了,兩條胳膊失去了知覺,但疼痛沒有減輕,這樣吊了我一夜,早晨才放我下來。放下後,感到兩條胳膊彷彿不是自己的,吊銬時手銬在手背上勒出的血印一年多才慢慢消失,而長時間吊銬造成指尖針扎般疼、手指麻木、不能拿重物持續半年多才慢慢好轉。

我被吊一夜後,隊長李文輝因我不放棄信仰,把我關進「小號」,剝奪睡眠六天六夜。另將我雙手朝後背銬在暖氣管上一夜半天,雙腿蹲不下,站不起來,一會腿就麻了,非常痛苦。我不得不調整身體的重心,換一條腿支撐,來緩解另一條腿的麻木和疼痛。時間長了,兩條腿全部麻木了,每分每秒都很難熬。這種刑罰往往比被毒打更令人痛苦不堪,為了「轉化」法輪功學員,勞教所警察就是採用種種卑鄙的手段(如「熬鷹」、吊銬、背銬、不許上廁所等)折磨法輪功學員。

在我被勞教所關押的三年中,妻子承受不住現實壓力及分離的痛苦,被迫與我離婚。第一次是二零零三年十一月,她和永昌縣法院的人來,要我簽字,我沒簽。二零零四年十月,她又和金昌市法院的人來,看她已鐵了心,我簽了字。她離婚後,再婚生子,生活不幸福,又離了婚,自己一人帶孩子。在這場中共使用謊言抹黑、製造仇恨、株連等卑鄙手段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中,使許多不明真相的家人被迫與大法弟子離婚,製造了一幕幕人間悲劇。

4.第二次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遭迫害經歷

二零零五年三月,我在遭受甘肅省第一勞教所三年非法關押後,出獄回家,但在單位受到不公正對待,第一年每月只給生活費500元。派出所強制給我「滾手印」,建「重點人口檔案」,每三個月強迫「簽字」。

二零零六年八月一日,永昌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國保大隊李國玉、片警趙吉祥又找到我單位,沒有任何搜查證件,強行搜家,沒找到甚麼東西,卻扣押了單位放在我家的筆記本電腦。八月三日晚十點多,我從街上散步回來,被片警趙吉祥等人跟蹤,從同事家中叫出來非常粗暴的給我戴上手銬,塞進警車,劫持到縣公安局。後得知係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副局長段銀祥指使。

國保大隊李國玉、柴仲喜做筆錄,逼我交待所謂「罪行」,威脅說要給我判重刑。到了凌晨,他們在沒有任何證據、口供的情況下,將我非法「刑事拘留」,於八月四日凌晨關進縣看守所。

之後國保警察還非法提審好幾次,因零口供,檢察院不批捕,八月十七日看守所開了釋放證。但國保警察不讓放,又將我非法關押二十多天。

在看守所,為從我口中套出「東西」,警察唆使吸毒販毒在押人員毒打、體罰我。在看守所關的三十五天被奴工糊火柴盒皮(永昌火柴廠「雪蓮牌」火柴,《金昌日報》曾登出口到尼泊爾),從早上一直糊到晚上,中午不能休息,幹不完得挨打、夜裏加班幹。看似簡單的活,因要求手快且量大(每天一至一點五萬個),時間長了,指甲蓋磨掉了,手指頭磨出了血。

九月八日,國保隊長李國玉又來提審,我提出抗議:看守所開釋放證不放人,這是對我超期非法關押。第二天我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被轉到了拘留所,國保說是暫押,要非法勞教我。九月十二日,金昌市勞教委進行所謂開庭 「聆訊」,其實金昌市勞教委就是金昌市公安局的法制科,本來是一家,自己抓人,自己定罪。正如《邪惡的勞教制度 邪惡的勞教所》一文所言:「這種無法無天的專制勞教制度,由於不需要經過任何司法程序,僅由公安系統就可以任意將公民剝奪自由長達四年,因而成為公安系統的私家刑法。」開庭後,金昌市勞教委對我的決定是「所外執行」。但縣公安局政委彭維平等人在市上召開秘密會議,要對法輪功學員從嚴從重判,九月二十八日金昌市勞教委第二次對我黨定非法勞教二年,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李元基、祁滿俊也被定勞教。

二零零六年十月十二日,我第二次被關押到甘肅省第一勞教所。因我不配合迫害,十一月初被關」小號」八至九天,剝奪睡覺,「謊言洗腦」,迫害責任人是指導員李文輝(警號:6222238)。二零零七年五月,因「互監」張紅牛(盜竊類勞教)給警察「告黑狀」,我被每晚罰站、「學習」,半夜一點後才讓睡覺,持續一週。還有兩名法輪功學員李元基、曹強也被牽連罰站,責任人是中隊長韓喜明(警號:6222219)。

二零零七年以後,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勞役強度大大緩解,有些警察也在轉變對大法、大法弟子的態度。勞教所打出所謂「文明管理」的幌子,這也是法輪功學員通過明慧網不斷曝光被迫害的事實,使得行惡者迫害行徑有所收斂。但是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信仰迫害的本質從來沒有改變過,只是不同時期採用不同的手段和方式,而且越來越「精緻」、「偽裝」。一是表現為逐漸減少使用暴力迫害,更多使用「謊言洗腦」。 如不出工時,安排各種名目的講課、看「教學片」、寫「體會」,不斷灌輸中共那一套,詆毀大法。定期開「揭批會」,強迫被洗腦的法輪功學員與「信仰決裂」。 怕法輪功學員「反彈」(聲明「三書」作廢),定期寫「思想彙報」、「學習心得」,逼迫法輪功學員表態。對新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單獨隔離,高壓恐嚇,逼迫寫「三書」(放棄信仰法輪功的保證)。二是整體大面上看比以前「文明」了,沒有重體力勞役、警察打、罵、侮辱、體罰學員的現象大大減少,監牢的風氣、「以強凌弱」、「敲詐勒索」等也大大收斂。但對於堅定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則「關小號」、窗子糊上紙,在一個封閉的小房子秘密迫害,撕下「文明」的幌子了。採用的手段:恐嚇威逼、「謊言洗腦」、「熬鷹」、體罰、毒打、電棍電等。被警察使喚的得心應手的那些 「互監」(多為多次勞教勞改過的吸毒人員),成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幫兇。在封閉的「小號」中,在警察的唆使下,這些人的魔性被放大,在迫害實施中為所欲為。對於違心「轉化」的法輪功學員,暫時可以得到「文明」對待,在失去自由的關押中少承受一些痛苦,甚至得到點「小恩小惠」。但是,一旦「反彈」,馬上就是「關小號」,承受精神與肉體雙重折磨。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長期系統的迫害中,撕下「文明管理」、「教育、感化、挽救」等幌子,看到的都是殘酷的迫害事實。

二零零八年八月,結束了兩年的勞教關押,我重獲自由。回到單位仍受到不公正對待和經濟迫害,每月只給生活費600元。

以上是我九年來遭受迫害的經歷和事實。實際上,明慧網上每天都有大陸法輪功學員被抓捕、判刑、勞教甚至迫害致死的案例。據不完全統計,中共對法輪功的十年迫害中,至少有六千人被非法判刑,超過十萬人被非法勞教,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在中共 「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下,至少有3297位(截至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九日)能核實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最殘忍的是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取器官,還有無法統計的法輪功學員家庭妻離子散、被開除工作、流離失所。

法輪功學員十年來在遭受暴力迫害下堅持不懈、和平理性的講真相是為了維護自己神聖的信仰,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學員十年來歷盡苦難、付出生命而無怨無悔,就是要告訴世人:「法輪大法好!」讓世人在善惡面前自己選擇。而中共用惡法打壓好人,用謊言給全民洗腦,以國家恐怖主義的行徑對善良的老百姓進行群體滅絕,這種顛倒善惡的倒行逆施造成的是全社會道德崩潰,唯利是圖,假貨橫行,天怒人怨,天災人禍不斷。

法輪功在長達十年的高壓迫害下不但沒有消亡,中國大陸數千萬的法輪功學員依然踐行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法輪大法已洪傳世界一百一十四個國家,「真、善、忍」的傳統價值得到普世的認同。而中共卻在這場荒唐的鎮壓中大洩元氣,搖搖欲墜。二零零四年底出版的《九評共產黨》,徹底撕開了中共的「畫皮」,讓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認清了中共的邪惡本質,目前已有五千七百多萬名勇士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為自己的生命選擇了美好的未來。

現在還在協同中共迫害法輪功的610、國安、公檢法司人員,更應該讀讀《九評共產黨》,聽聽法輪功學員的肺腑之言,清醒的為自己選擇未來。想想六十多年前紐倫堡大審判,協同作惡的納粹集中營看守、護士,同樣被送上了絞刑架;三十多年前文革結束時七百多名血債累累的北京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斃。現在,全世界更大規模的歷史性審判即將開始,不要再以「執行命令」而喪失善惡的標準,不要為眼前的利益、權位而出賣自己的良心,需知暗室之中神目如電,每個人所幹的一切自己都得負責。反省自己,退出中共,才能在歷史性的審判前重新擺放生命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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