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警強行綁架王丹、劉鳳萍、左秀文以及前來找宿的法輪功學員宋會蘭。惡警董洪生,瞪著眼睛竄上炕拿起人家的錘子,大喊大叫,指到劉鳳萍臉上要打人;姓刁的警察驕橫刁蠻,強拽硬拖,把四名法輪功學員分別綁架到兩台警車上,拉往樺川縣公安局。
十二月十六日,王丹的家屬焦急萬分的來到樺川縣公安局要求會見被綁架的親人,被無理拒絕。尤為惡劣的是,家屬們還遭到國保大隊大隊長董洪生和政委任鐵軍的蠻橫對待,此二人叫來很多警察來現場錄像、製造恐怖氣氛,並妄圖綁架王丹的父親。
十二月二十二日,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家屬到橫頭山派出所打聽家人情況,王訓傑沒等家屬的話說完,立即向外攆,他因自己做惡而對家屬的到來表現的非常恐慌,雙手發抖,語無倫次,極力推脫責任說:「是市局來人抓的,不是我抓的,跟我沒有關係。」並拿出數碼攝像機企圖給家屬攝像。
隨後,董洪生、賈友夥同橫頭山派出所的王訓傑、邵紅偉又綁架了法輪功學員王樹宇、鄭桂香夫妻倆,強迫按手印、採血、錄像,並勒索錢財五千元,逼迫做假口供,意圖栽贓陷害左秀文。
十二月二十五日,董洪生和手下劉利明流竄到樺南騷擾王丹的親屬和工作單位,隻字不提王丹現已被非法關押,在王丹身體極度虛弱,並已被強行送至樺川縣醫院灌食迫害的真實情況下,謊稱母女二人都很好,妄圖誘騙所謂的「證據」從而進一步迫害。
十二月二十八日,家屬強烈要求下才在樺川縣醫院336房間看到了王丹和一同被綁架來的那位老年法輪功女學員宋會蘭。她們在這裏被野蠻灌食,向胃裏插的管子都帶著血。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
就在同一天,董洪生等又勾結佳木斯公安局及樺南縣國保大隊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及單位同事不知道的情況下,非法搜查王丹辦公室,強行掠走電腦,並威逼王丹同事做「在王丹辦公室搜到三本真相小冊子」的偽證,同事因沒親眼見他們在王丹的辦公室搜出真相小冊子,不知道小冊子的真實來歷,拒絕在偽造的證據書上簽字,董洪生等人就威脅該同事要把他帶到公安局去,該同事被迫在偽證書上簽了字。
二零一一年四月八日,樺川縣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非法開庭。當時未宣布非法審判結果。四月二十二日樺川縣法院將審判書送到樺川縣看守所,王丹被枉判三年,左秀文被枉判三年半。王丹家屬去樺川要判決書要寫上訴狀,法院不給,打電話問審判長席士峰,席士峰說判決書不給家屬,已送給王丹本人。家屬到看守所要判決書,王丹和左秀文的判決書都被看守所扣押,所長楊建新說要存檔,要也不給。家屬說你們無權留這份判決書,是違法行為。楊建新說:對你們還講法律?你上訴也沒有用的,說實話這是上面不讓給的,怕你們上網。
後來了解到,四月二十九日,王丹、左秀文自己寫了上訴書,交給了看守所。五月九日,家屬到佳木斯中級法院詢問情況,得到的答覆是案子未到中級法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法輪功是一種信仰,思想(信仰)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罰犯罪行為。法輪功沒有犯罪,迫害法輪功才是真正的犯罪。
另外,在樺川縣看守所被關押期間,省裏來了三個人,對劉鳳萍進行了所謂的轉化。有一個大家都叫他顧處的人(省「六一零」的)不敢報真名,還有一個盛主任,還有於景芝,是哈爾濱專門做轉化說教的。於景芝和劉鳳萍住一個房間,看著劉鳳萍,強迫劉鳳萍看誹謗大法的洗腦錄像,一天寫一份三書和觀後感。就這樣持續半個多月的時間,要過大年了才把劉鳳萍送回號裏。家裏為了救回她花了兩萬元,不放棄信仰也不放人。「六一零」把劉鳳萍勞教兩年,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把她送到佳木斯市勞教所洗腦班進行所謂的轉化,她為了回家違心的答應了轉化,精神上受到了很大的創傷。四月六日被送回家中。
在佳木斯洗腦班被邪黨利用參與做轉化說教的有高潔、穆振娟、李秀錦、陳萬有。
參與迫害人員電話:
橫頭山鎮派出所所長:王訓傑 辦電: 0454-3900725 手機: 13945428733
橫頭山鎮派出所警員:於沐春(每次都跟隨參與迫害) 手機:15045418678
樺川公安局國保大隊:賈友 手機:13069932551 宅電:0454-3822402
董洪生:樺川縣國保大隊大隊長 手機1:13089663988 手機2:13274699686
宅 電:0454-3824108
審判長:席士峰:手機13149546488
公安局局長:劉洪印:手機 13624656789 辦 3835299 宅3929299
政委:任鐵軍:手機 15845415888 宅 3825588
樺川縣看守所所長:楊建新 手機 13349551577 宅 3825777
樺川縣副檢察長:趙麗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