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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院圖謀非法庭審老年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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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中級法院圖謀近期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福、孫顯馨夫婦。老倆口因到法輪功學員王樹蘭女士家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跟蹤拍照,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隨後被監視居住。當天被綁架和遭到非法抄家的法輪功學員有張水蘭、沈柱友、閔蘭珍、韓樹林、李永碧、張如瓊。

李福已經六十九歲,他妻子孫顯馨,六十四歲,家住昆明市東市街28號。孫顯馨女士十二年前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當時身體非常差,疾病纏身,不但雙耳失聰,聽不到聲音,而血壓奇高,高壓達240,低壓達190,隨時有生命危險,一直是家裏的「藥罐子」。可是一九九七年四月修煉法輪大法以後,耳聾多年的她,奇蹟般地恢復了正常聽力,半個月後,血壓就恢復到正常的水平!

自從修煉法輪大法之後,孫顯馨女士不僅身體健康了,而且心靈也得到了淨化,嚴格要求自己,用「真、善、忍」作標準來要求自己,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世界上最好最好的好人,無論何時,無論何地,無論任何人,她都用善心對待。同學、同事、親戚、朋友、街坊鄰居都驚奇孫顯馨煉功前後的變化,幾乎所有認識她的人,都說她是一個善良、寬容的好人。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四日,因為帶著一份講真相的事實材料,孫顯馨女士被五華區國保大隊派的特務跟蹤到家,不僅非法抄家,還把她綁架到西山區看守所,非法勞動教養一年零六個月(所外執行)。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孫顯馨女士與同事、朋友等多人到本市白沙河水庫生態公園爬山,又被五華區國保大隊以「堅持煉法輪功」、「散發法輪功宣傳資料」為名綁架到五華看守所,之後又被違法處以刑事拘留和勞動教養兩年。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七十一的法輪功學員王樹蘭,女,昆明市五華區印刷廠退休工人,被西山區公安分局綁架,後取保候審。李福、孫顯馨老倆口因到王樹蘭家被昆明西山區國保大隊惡警跟蹤拍照,於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隨後被監視居住。

昆明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日上午九時秘密開庭踐踏法律,迫害王樹蘭、楊功秀、吳奇芬、朱恩華等四名法輪功學員,對吳奇芬誣判五年、對王樹蘭、楊功秀、朱恩華誣判四年。昆明市中級法院近期圖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福、孫顯馨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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