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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遷西中共人員將「違法行為」變成「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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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元宵節剛過,回家過節的人紛紛返回工作或學習的地方。在河北省遷西縣各個出縣的路口,又在出現設卡「檢查」。

近幾年來,每年的中共「兩會」、「十一」,特別二零零八年「奧運」期間,遷西各個出縣的路口都被設置路卡,檢查所有出行人的身份證甚至隨身物品,現在連傳統節日也包括了,所有要出縣做事的人們都不得不接受這種惱人的拉網式的所謂「檢查」。每個路卡上的檢查人員手裏都有一個長達幾頁的名單,名單上是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信仰人士和一些訪民的姓名、身份證號等,去年名單中還加上了照片。

這種拉網式的設卡檢查的行為給出入遷西的所有人帶來的不僅僅是繁瑣的檢查程度帶來的不便,也嚴重的侵犯了全縣所有人的最基本的權利、侮辱了全縣人民的人格和名譽。請看下列案例:

二零零九年,遷西縣興城鎮五村村民王淑英的孫女染上了手足口病,王淑英與家人一起帶孫女去唐山醫院看病,在出縣的路口時,路卡人員以王淑英信仰法輪功為理由,將她截住,不許出縣,眼看孫女的病情嚴重,王淑英和家人向路卡人員說明情況,請求能夠放行,以便讓孩子儘快就診。最後王淑英的身份證被扣押後才能通過路卡。

二零一零年三月九日,遷西縣興城五村居民陳紅利、沙嶺子村居民張桂蘭,在羅家屯公路上被羅家屯派出所的協警攔截、非法搜查隨身攜帶的包,協警發現包裏有法輪功真相資料,將兩人綁架。陳紅利不配合綁架,拒絕上車,羅屯派出所協警強行關門,將陳紅利右腿壓傷。陳紅利、張桂蘭被非法拘留、迫害半個月。

二零一零年三月上旬,遷西地質五隊退休職工魏春起到唐山辦理退休手續途中,在路卡上被截住,不得不中途返回。

我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五條規定,只有在符合「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等四種情形時,警察才有權查驗居民身份證。而在遷西動輒設卡「檢查」的行為中,僅僅因為中共各級要開「兩會」,就採取拉網式的普查,僅僅是因為修煉法輪功,就刁難、截攔。

遷西綜治委(辦)這種指使警察甚至協警非法查驗身份證的行為,是把「違法行為」變成「日常工作」,不僅侵犯了所有遷西民眾的合法權利,也使參與所謂「檢查」的人都因違法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面臨將來被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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