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瓦房店市瓦軸集團(簡稱瓦軸)董事長王路順、惡黨書記王潤田、工會主席張家義、公安處李志遠等惡人自1999年7.20迫害大法以後,迫害法輪功學員,辦班洗腦、威脅如果不放棄信仰就開除、罰款等。2000年夏天在內部辦班迫害,並在企業內部的電視上公開誹謗大法,並且王一夥還在全廠搞了所謂的甚麼邪教的簽字活動,還要求人人過篩。如果不簽字,就往瓦軸公安處拖。
惡人們對於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加重迫害。據初步統計,1人被非法判3年(劉軍),8人被非法勞教(朱漢義、李波、全玉姝、張慧豔、楊啟明、殷紅梅、陳麗華、王金霞),送大連洗腦班1人(周文波),拘留5(曲桂林、姜志、姜連玉、殷正炳、張蘭芳)。還有一人(李紅武),因堅決不配合簽字,竟把他流放到瓦軸的已荒廢農場奴役,此農場就他1人。
2007年5月20日下午3點多,瓦軸一位退休的老職工張蘭芳,被瓦軸公安處惡警綁架,一個叫張福靜(男,30歲左右)的惡警打了老人了一記耳光,老人嚴厲說:我們國家是法制社會,作為人民的警察,隨便打人,這不是侵犯人權嗎?你是知法犯法。張卻不以為然說:人權,甚麼人權,我們國家沒有,要講人權到美國講,美國有。
以曝光瓦軸廠這幾年迫害的事件,希望能引起人們特別是瓦軸員工的重視,這不僅僅是對法輪功的迫害,其實是對你我他的迫害,是對善良的迫害,是對良知的迫害。
佳木斯法輪功學員陳蘭芝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之後遭到中共多次迫害,被非法關押過三次,家庭直接經濟損失達2萬多元,給本人和家人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
陳蘭芝修煉前有很多疾病,特別是嚴重的眩暈症,一犯病幾天不能上班,天旋地轉不敢睜眼、嘔吐,痛苦不堪。修煉後無病一身輕,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工作中也不計較了,家庭也和睦了,退休後在家開個小商店,一家人其樂融融。
上訪被劫持 串門遭構陷
99年7月20日前幾天就聽說中共不讓煉法輪功了,陳蘭芝就和一些同修商量包了兩輛出租車去省政府說明情況。出租車剛開到西出口加油站,就被幾個警察截住。問是否是煉法輪功的,他們說是。警察不由分說就把他們拉到永紅區政府四樓。這時他們發現屋裏已經坐滿了從各個路口、火車站、汽車站截回的法輪功學員。他們一直在給問話的官員講法輪功的真相。到了下午,這些官員滿臉肅殺之氣往房間搬電視,說讓大家看重要新聞,電視開始播出污衊大法的不實之詞,顛倒黑白、混淆是非。一時間黑雲壓城。大有天塌之勢。然後由各單位做保證往回領人。
二零零二年四月的一天,陳蘭芝去一老年同修家串門,回家時發現永紅區三十四委主任孫淑平正在盯梢跟蹤她。不一會孫淑平和委員會副主任王金榮領著友誼路派出所警察來到她的店裏,詢問她:「剛才去哪了,給誰送甚麼東西去了?」三個人開始翻東西,抄家。陳蘭芝善意地跟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孫淑平手裏拿著抄出來的真相材料,如獲至寶,得意地說;「有一份材料判一年,你這十多份得判多少年吧。」隨後把陳蘭芝截劫到友誼路派出所,送進看守所。友誼路派出所警察給陳蘭芝丈夫打電話說;「陳蘭芝擾亂社會治安行政拘留十五天。」陳蘭芝丈夫質問警察;「陳蘭芝在家賣貨,怎麼擾亂社會治安了?」警察無話可答,撂了電話。
這次遭劫給陳蘭芝家人身心造成了很大傷害。兒子正在處對像,媽媽被綁架壓力很大,每天唉聲嘆氣。丈夫擔心妻子的身體,成天愁眉不展。家中商店無人料理,經濟損失達三、四千元。十五天後,陳蘭芝兒子和對像去永紅分局要人,被勒索二千多元錢所謂保證金,沒給任何手續和票據,才放人。
欺壓善良摟髒錢 迫害好人損陰德
永紅區三十四委主任孫淑平,平日裏仗著手裏有點權勢,欺壓良善。居民找她辦事,開個介紹信,她也勒、拿、卡、要很多錢財,居民沒有不罵她的。居委會原來閒置有很多公房有幼兒園、服裝店、理髮店、診所、委員會辦公室等二大趟公房,她都據為己有,成為她的私有財產。她有一個兒子犯重罪判重刑,她花鉅款上下買通打點,把兒子買出來。她自認為抱住了惡黨這個粗腿,每到惡黨生日,都要胸佩戴惡黨黨章,在居民面前耀武揚威,狐假虎威。還經常積極配合警察騷擾居民,連派出所警察都管她叫乾媽。
惡黨迫害法輪功後,她更是極盡所能配合惡黨,領著五、六警察逐個騷擾法輪功學員家。有一個楊姓老年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舉報,她帶領惡警多次去老楊太太家騷擾、恐嚇,致使老太太血壓高達240,最後被迫害離世。在此正告孫淑平等惡人,善惡有報是天理,緊跟惡黨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當最後的審判來臨時只能是隨惡黨一同下地獄。
無故遭遇綁架 廠長正義要人
二零零二年七月份陳蘭芝正在家裏賣貨,突然來了幾個警察自稱是英俊派出所的,說了解點情況,然後要抄家。陳蘭芝義正辭嚴地質問他們;「你們有甚麼證據抄家。憑甚麼隨便騷擾我正常生活!有搜查證嗎?」他們現去開了個搜查證,然後開始抄家。兩個多小時把家裏翻得亂七八糟,陳蘭芝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也不聽,不讓講,最後一無所獲。陳蘭芝丈夫下班回來了,他們把他倆一同劫持到了英俊派出所。這裏已經關押一名同修。
陳蘭芝倆口子因為修煉法輪大法,在單位是公認的好人。尤其是陳蘭芝的丈夫技術過硬,人品正派,深得領導的信任,一直擔任車間主任之職。單位廠長聞訊親自領著所有能和公安說上話的人,及陳蘭芝的親朋好友一大幫人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的門前黑壓壓站滿了人。就聽一個圍觀的人說:「這家有甚麼能力,來這麼多的人要人。」英俊派出所迫害好人,自知理虧,嚇得大門緊閉、上鎖。從永紅分局局長,到派出所所長、警察,電話一個也打不通,一律關機。
兩個多小時後,他們放了陳蘭芝的丈夫。給陳蘭芝和另一名同修強行照相、按手印,然後劫持進看守所。在車上一個年輕的警察同情地對她倆說;「你倆這麼大歲數,如果不是煉法輪功一輩子都不會來這。」陳蘭芝說;「我們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沒做壞事,那你把我們放了吧。」年輕警察說:「偷、搶、殺人、腐敗好說,就法輪功不行,上邊有令、嚴管。」
就這樣她倆被強行關入看守所兩個多月。每天吃的是窩頭,喝的是沒有一滴油的白菜湯,每天坐排,不許說話。有個叫李鳳華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血壓高達240-260,警察說要開十六大,就是不放人,結果在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他們經常能聽到隔壁監室有新來的法輪功學員因不穿號服被打罵。陳蘭芝和同監的法輪功學員每天堅持煉功,獄警看到就高聲叫罵。陳蘭芝她們不為所動,繼續煉功。
陳蘭芝的家屬和單位開始了漫長而艱辛的要人過程。陳蘭芝的丈夫和單位保衛科長一次次去永紅分局要人。主管辦案的永紅分局政保科警察先是勒索了五千元。再去要人就開始推托,先說研究、研究,再去就說這個局長沒在,那個局長公出了,每次都是這樣,一推再推。
與此同時陳蘭芝的家人也都承受傷害。陳蘭芝的大兒子在外打工,聽說母親被綁架心急如焚,失聲痛哭。二兒子要結婚,母親被劫持,不知何時能回,婚期只能推遲。丈丈夫每天上班,下班後還要去看守所看望妻子,由於擔心妻子的身體每週都要訂飯,飯菜卻超出市場價好幾倍。還要去分局要人,每天焦頭爛額苦不堪言。家裏的商店無人打理,歇業兩個月,損失達一萬多元,家中一片狼藉,家再也沒有往日的溫馨了。陳蘭芝的丈夫和單位保衛科長每天都去分局要人,費盡唇舌,受盡羞辱,警察看火候差不多了,又勒索了兩次錢財,這樣前後一共勒索了一萬多元,沒有任何手續,才答應放人。
陳蘭芝回家後,每到所謂的敏感日,委員會主任孫淑平都要領著警察上門騷擾,從此陳蘭芝家中失去了往日寧靜的生活。
(一)我叫龔桂華,女,六十多歲,家住湖北省麻城市離合器廠。九九年七月開始邪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我深受其害。
九九年八月的一天晚上,我和另一女同修張月娥在將軍路農業銀行門口煉功,被市公安局一科閆穩山、楊思安等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半個月期間,對我們進行多次非法審訊、逼供、恐嚇最後勒索300元錢才放人。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去北京上訪時,在武昌火車站和另兩位同修一起被鐵路公安三個惡警強行綁架到一間房裏關押,並非法搜包,沒搜出甚麼,警察又騙我們說幫我們退票,三張火車票共四百五十元錢,最後他們一分錢沒給我們。我們在地上坐了一整夜,第二天麻城惡警閆穩山、楊思安等將我們帶回麻城,在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並多次逼供、審訊。半年後勒索現金四千元才放回家。
(二)我叫吳明安,男,七十多歲,係湖北省麻城市農業局退休職工。
九九年十月四日我去北京上訪,被惡警綁架扣押,十月十二日被麻城公安惡警押回麻城非法關押三十八天,期間,單位惡人非法扣除我的工資二千八百八十六元。
九九年十二月十日清早,我在市體育場煉功,被惡警綁架非法關押至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五日,被麻城市公安局勒索現金二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麻城市農業局強行扣發我工資三千元,理由是單位要為我上交治安管理費。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我和另一同修去羅田黃界廟講真相,被羅田縣公安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在羅田縣看守所,期間,多次被惡警和犯人毒打,因絕食反迫害,被野蠻灌食手腳被銬住,惡警葉新民用扳手扳掉我三顆牙齒。我作為一個六七十歲的老人受到如此殘酷迫害,精神和肉體都受到巨大的摧殘。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被非法判處勞教三年,投入到漢陽琴斷口監獄迫害,後轉沙洋范家台監獄繼續迫害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才回家。
(三)高厚香,女,六零年三月出生,家住湖北省麻城市宋家灣新區。
九九年七月我進京上訪,雖然當時避開了被惡警綁架,可是卻有家不能回,被迫流離失所,來到武漢打工。但是惡警並不因此而放過我,麻城市順河鎮派出所所長李新勤威脅我的親戚,無奈我的親戚於大年三十日來到武漢拿回所謂罰款三千元,交給順河鎮派出所才得以安寧。
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下午四時左右,我們在同修家中,被非法闖入的麻城市公安局一科惡警閆穩山、鼓樓派出所王光、金偉三個惡警綁架至鼓樓派出所關押,期間非法審訊、逼供、恐嚇折磨,兩天兩夜不給吃喝,之後被送入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天,每人被勒索現金四百五十元錢才放回。
(四)程金香,女,一九五二年出生。係原湖北省麻城棉紡廠職工。
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進京上訪,在北京被惡警綁架,第二天被麻城公安駐京辦送回麻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非法關押二十天內,不准學法煉功,最後每人被迫交三百元生活費及勒索現金三千元才放人。回家後,又遭受原單位麻城棉紡廠廠「610」辦(江澤民為迫害法輪功成立的非法組織,凌駕於公、檢、法之上)徐聲慶,廠邪黨書記肖英,女,廠保衛科長樂新民及幹事夏利先等人的迫害,他們暗地跟蹤監視,限制人身自由等等。
二零零零年三月中旬,棉紡廠將我們十幾位學員關進廠洗腦班迫害,地點在廠辦公樓八樓,每個大法學員一個「獄警」,不准學法煉功,不准回家,不准家人探監,每天幹髒活,苦活,早晨跑步,下午跳舞,晚上電視洗腦,並經常要我們看誹謗法輪功及師父的報紙,小冊子,唱邪黨歌等,迫害三個多月才回家。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棉紡廠「610」辦又對我們法輪功學員瘋狂迫害把我們關進洗腦班,還把吳七萍,徐新菊,王遠春,沈美華和我等五人實行封閉式洗腦迫害,記得有一次午飯後,廠保衛科指使幹事夏利先交我們讀一份材料,我一看是誹謗師父的文章,我不讀,夏利先惡狠狠地說:「不讀?我今天就要你死幾遍。」它拿來兩副手銬,將我一手銬一雙吊在鐵門框上雙腳騰空,吊起來了,雙手被銬出血,大約有20多分鐘後才放下來。
還有次是黃曆臘月的一天晚飯後,夏利先要我們脫掉棉襖、毛衣、毛褲,只穿一套單衣服,之後夏利先將我銬在樓梯欄杆上,站不能站,坐不能坐的姿勢蹲著,當時北風刺骨,滴水成冰,我穿著單衣服,光著腳在水磨石地板上銬了六七個小時,半夜才將我放下來,當時我的雙手腫得像包子,十個手指頭腫得像棍子,不能彎曲。
其他幾位同修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迫害,因為我們拒不「轉化」被他們日夜銬著,不讓睡覺,或只准睡三四個小時。二零零一年新年臨近才將我們放回。
(五)李桂枝,女,六二年十月出生,係原湖北省麻城棉紡廠職工。
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我去北京上訪,被北京市海澱區派出所惡警綁架,非法關押一天一夜。提審當中惡警不停地用警棍打我的左腳,一會兒腳就全部青紫,連鞋都穿不上。後被麻城公安局駐京處惡警閆穩山,鼓樓派出所一邱姓惡警及棉紡廠保衛科羅忠元送回麻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強逼寫保證不煉功,提審,恐嚇等各種手段都用上了。最後向家屬勒索現金三千元,交生活費三百元,搜身搶走一百四十元,共計三千四百四十元。
九九年十二月三日,我到棉紡廠那個院牆邊煉功,惡警閆穩山、王思安將我和另一同修綁架到第二看守所,強行照像,簽字。在二看守所內不准學員煉功,我和同修絕食抗議,遭強行灌食,參與的惡警有拘留所所長葉和平,鄒建新,徐某(已死)加上刑事犯共七人,頭和四肢分別被一個人按著,一人拿扳手撬嘴,一人灌食,七個大男人對付一個女法輪功學員,野蠻灌食折磨。在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天,惡警向家屬勒索三百元生活費才被放回。
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八日,我被關進棉紡廠洗腦班,惡人不准學法煉功,不准同修單獨在一起,出入受限制,不准回家,不准家人探望,天天逼著我們看誹謗大法的報紙,二十四小時包夾,輪流圍攻,長期罰站上吊銬,惡人樂新民,夏利先將我吊銬在三~四樓的樓梯走道裏通宵不放下來。惡人們用抄來的書犯罪,要我們撕書,燒書。樂新民,夏利先,羅忠元等還出口惡言,「幹甚麼壞事都可以,就是不能煉法輪功」。在廠洗腦班迫害三個多月才被放回家,還向每個法輪功學員勒索保證金五百元。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日,我來到天安門廣場證實法,剛打開「法輪大法是正法」的橫幅,一幫惡警一擁而上,搶走了橫幅,對我拳打腳踢,後被關進北京市石景山派出所,在一房間內被強行脫光衣服檢查,連短褲都脫下來。非法關押三天三夜之後,被麻城公安局副局長黃紹魁帶回麻城,並搜走我身上現金一百四十元,回麻城後,麻城棉紡廠丁曉生將我送到鼓樓派出所非法關押,十一月七日被送麻城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多月。二零零一年三月十六日,惡警閆穩山,王思安,還有棉紡廠「610」頭目徐聲慶,對我逼供,審訊一天。最後勒索一千元現金才放回家。
回家後叫我上班,我本是棉紡廠的正式職工,但麻城市「610」主任羅茲生卻指示棉紡廠把我當臨時工對待。勞動強度比正式工大,待遇比正式工低。在單位繼續對我實施迫害。
(六)易新祥,男,五十多歲,係湖北麻城市氣門廠退休職工。
九九年十月我和許多法輪功學員一樣,去北京上訪,被北京惡警抓捕,毒打,七八十人關在一間不足30平米的房子裏,一天不給吃喝。直到第二天下午由麻城市駐京辦事處惡警閆穩山帶到駐京辦事處,到了辦事處閆穩山命我脫光衣服搜身,搜走現金368元和師父《洪吟》經文,連我寄回家的包裹裏的兩百元現金也被取回搶走。十月二十日我們被帶回麻城行政拘留所關押,關押期間被多次提審,侮辱人格,恐嚇,不准吃飯,面壁罰站,還要幫著看守所幹種菜,排糞,澆水,打掃衛生,搬石頭等雜役,在行政拘留所關押十五天後逼迫寫保證書才放人,單位來領人時被勒索現金三千元。
回家後,單位三個月不讓上班,並停發工資,關進廠洗腦班繼續迫害。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由市公安副局長黃紹魁帶領楊安敦、閆穩山,鼓樓派出所楊鋒、李成建、李進、戴世學、李繼超、丁立等十餘人闖入我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並將我綁架到鼓樓派出所迫害,將我的兩手分別銬在水泥柱子的鐵環上,兩腳銬在水泥墩子上,人坐在那兒一動也不能動,惡警戴世學用兩根橡膠棒輪番地打我,打的我渾身青紫,遍體鱗傷,又將我送到行政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多月。在行政拘留所半個月時我才慢慢恢復知覺,出獄時,身上像斑馬一樣的傷痕,三個月時我的大便中還有黑色的血塊。
這次我慘遭毒打,身體受到摧殘,出獄時,惡警還向家人勒索現金二千元及五百元生活費才放人。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深夜,麻城市惡警採取翻牆,撬門等強盜行徑到我家抄家,綁架。參與做惡者有公安副局長吳進,交警大隊袁紅國、陳某、曹某,行政拘留所副所長和多名男女獄警,鼓樓派出所指導員和幾個協警,砸門的是國保大隊丁波和一年輕惡警。我被他們綁架至行政拘留所關押迫害,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關進湖北省洗腦班,在洗腦班有兩名包夾二十四小時監視,不准法輪功學員說話,不准學法煉功,每天被逼著看中共邪黨誹謗大法、大法師父的錄像。
從洗腦班回麻城後,繼續關押在行政拘留所,一星期後惡人向家人勒索一千元罰款,強制收取四百五十元生活費才放人。
(一)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城鎮法輪功學員張桂英和同修去北京證實法,卻被張家口市的惡警劫持到駐京辦事處,回當地後又被非法關入當地看守所,非法關押六十六天才讓回家,惡警還向家人詐取六百六十元飯錢,非法判一年取保候審。
張桂英在修煉前,曾患子宮肌瘤、頭痛、胃病等多種疾病,每天都在痛苦中活著,導致脾氣暴躁,看誰都不順眼,經常和家裏人吵架,丈夫為此也活得很煩惱、很累。修煉法輪功不長時間後,她全身的多種疾病不翼而飛,她感到十分的神奇,人也變得精神起來,覺的活的很幸福,家人看到她的變化也很高興。
直到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功迫害,修煉環境也不同程度的遭到破壞。在懷安城鎮工作的劉大滿和在大隊工作的朱寶珠到家中恐嚇不讓她煉功,把一本《轉法輪》書和一本沒有抄完的《轉法輪》手抄本搶走,後來派出所的李玉祿和王榮又到家中騷擾了兩次。
她和同修商量應該去北京為大法討回公道,讓政府給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於是在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去北京依法上訪。到天安門後向人打聽信訪辦在哪裏,走在半路上卻被惡警截住,知道是為大法上訪的就把人拉上警車送到信訪辦。
她被張家口的四名惡警戴手銬劫持到駐京辦事處。上午十點左右被非法審問後,在那裏被銬了半天,惡警還向每個人要了五十元的住宿費。到下午六點縣公安局王祥、冀文慧等四人把她們拉到當地懷安縣看守所,還把身上僅有的七百元錢搶走了。第二天,姓張的獄警把她叫出去,孫佔(「610」辦公室主任,現退休)恐嚇她,最後沒有任何法律程序,就刑事拘留。被非法關入懷安縣看守所,她不配合惡警的非法要求,惡警們就不給她吃飯。
張桂英被非法關押六十六天才回家,惡人還向家人詐取了六百六十元飯錢,非法判一年取保候審。回家後懷安城鎮裏邊工作的張洞、張千、二本、劉寶玉等,村委的郝民、劉佔貴、朱寶珠、等經常到家騷擾。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鎮的李軍一行人和村委的劉旱文等人又來騷擾,還白天黑夜有人蹲坑、監視、一個小時打一個電話。搞的丈夫也無法正常休息,精神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導致他騎摩托車上班跌斷鎖骨,花去二千多元。
(二)二零零零年八月二十二日,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縣頭百戶鎮法輪功學員羅美軍為了講清真相,讓人們了解法輪功被迫害的真實情況,出去貼了幾張真相資料,被懷安縣頭百戶鎮一堵牆村支部書記李進明舉報,並撕毀了資料,還破口大罵。羅美軍向其講真相,告訴他電視上對法輪功的宣傳都是假的,他不但不聽,罵的更兇了。還把羅美軍在村委非法關了一夜。第二天,又通知頭百戶鎮鎮長王雲喜、司法局局長王玉高來到村委會繼續非法審問,羅美軍不配合,他們就打電話通知頭百戶鎮派出所。當時的派出所所長王亞林在非法審問期間對法輪功學員毆打。傍晚時分,通知懷安縣公安局把羅美軍抓到懷安縣看守所非法拘留十五天。當時任公安局局長的張志清非法敲詐五千元,在這期間,又被負責治安管理的王萬富敲詐兩千元,給羅美軍及其親屬帶來傷害。
孫立香,女,四十八歲,原唐鋼機制公司科室幹部。因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被非法關押在機制公司會議室十天。每天被強迫看污衊法輪功的電視、報紙。在這期間,唐鋼電視台記者採訪孫立香,她向記者講述了自修煉法輪功後帶來的身心變化,以及法輪功是教人向善,按照「真、善、忍」標準處處要求自己做好人,法輪功沒有錯。可是唐鋼電視台卻篡改了孫立香的原話,蓄意誣陷法輪功,造謠欺騙,混淆視聽,並在唐鋼電視台播放。
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孫立香本來應該參加全省計算機考試(用於晉升職稱),但是單位書記穆平非法剝奪她的考試資格,中午派科長追到她家中,下午強行帶孫立香回到單位,並在單位非法關押十天,不讓回家。在此期間,每天強迫她寫思想彙報,談認識,企圖讓她放棄信仰。
二零零零年三月份,穆平又找孫立香談話,威脅她不讓上北京,並說孫立香給他添了麻煩。面對無理的騷擾和壓力,孫立香感覺在單位已經待不下去了,無奈之下,第二天孫立香寫了辭職報告。公司經理會研究決定解聘孫立香的幹部職務,讓她去車間當工人。從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至今,孫立香一直在製作車間當工人,拿熱電偶工崗位工資。
機制公司和電爐煉鋼廠合併後,書記朱紀鎔再次找孫立香談話,要求其放棄修煉,不得聚會,不得上北京。二零零零年七月初,唐鋼政保科王忠林和另外兩人找到孫立香,要求其說出曾交往的其他法輪功學員姓名,被孫立香嚴詞拒絕。其中一人在孫的包中發現了袖珍版的《轉法輪》,於是該人用書打了孫兩個耳光,並於當晚非法關押在機制公司會議室,第二天以擾亂社會治安罪送豐南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王忠林送去的),而且打孫耳光的人不允許孫帶任何日用品和衣服。一個月後回單位,被記大過處分,扣發半年獎金和半年崗位工資。以後每到所謂「敏感日」,朱紀鎔和黨辦主任劉德新就到車間找孫談話,無端騷擾,影響孫立香的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