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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張玉科在吉林監獄被迫害致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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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省公主嶺市法輪功學員張玉科於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在吉林監獄被迫害致死。

張玉科
張玉科

張玉科,六十四歲左右,三年前在家中遭中共惡警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先後在公主嶺市看守所、吉林監獄遭到非人迫害,幾度瀕臨死亡。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早,公主嶺市懷德鎮派出所出動警車三、四輛,警察十多人闖到懷德拉拉屯張玉科家,非法抄家,抄走法輪功書籍、收錄機、放像機、電視機、電視接收器、存款摺及現金七、八千元,並綁架張玉科、於鳳雲夫婦,把他們先後綁架到懷德派出所、公主嶺市拘留所、公主嶺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張玉科拒穿馬夾,絕食近百天,遭到惡警以抻床酷刑、灌食、打罵等手段迫害,惡警給張戴上死刑犯的重鐐,鎖在鐵欄杆上二十多天;讓犯人日夜輪流騎在張的脖子上十多天;曾將張玉科打至休克,送醫搶救時,惡警還把張玉科的四肢固定在床上,日夜值班看守。

二零零八年五月,公主嶺市公安局、法院、檢察院串通一氣,對張玉科、於鳳雲夫婦各非法判刑四年。倆人被劫持到吉林監獄,因張玉科身體狀況極差,監獄拒收,公主嶺市惡警多方運作,通過吉林市司法局、勞改局辦理強制執行手續,強行將張玉科關入吉林監獄。

二零零九年五月,吉林監獄對在押人員進行採血,照相立案,張玉科無罪,因此拒絕被採血、照相,被獄警關小號,加戴背銬腳銬五十三天,睡覺都不解開。

二零一零年六月,監獄有文件規定,六十歲以上的在押人員刑期過三分之二的可辦假釋。張玉科拒絕寫所謂五書被釋放,他要求無罪釋放,並以絕食抗議,第六天被獄警關小號強行灌食加戴背銬腳銬六天。一個月後,張玉科不吃囚飯,只吃在超市購買的方便麵。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五日上午,張玉科在吃方便麵時,突然抽搐,暈倒在床,抬到醫院已不治,於當日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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