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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法輪功學員於全被迫害致死情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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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市六旬法輪功女學員於全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被吉林市國保警察迫害致死。臨去世前,警察還用手銬把她銬在醫院病床上。於全去世的當天,吉林市國保警察就派人到她家中對家屬進行威脅恐嚇。

於全,六十歲,家住吉林市龍潭區250住宅76棟1單元302室,退休於化工司250教育科。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腎臟病,經常腰痛、乏力等、還有夜盲症,都好了,身體非常健康。

二零零四年五月份,榆樹溝派出所惡警去於全家中騷擾綁架,當時於全不在,惡警把她妹妹和她兒子綁架了,她妹妹被勞教一年。從那以後她一直被迫在外流離失所。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於全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說明真相,被一個照像的誣告,而被綁架到北京東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了兩年多,一直未說姓名地址,代號叫6-16,出來時身體消瘦,視物不清。惡警怕她死在裏面,將身無分文的於全從北京劫持到瀋陽丟棄。在好心人的幫助下聯繫上家人,被接回。

在中共邪黨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壓力下,於全丈夫被迫與她離婚。北京惡警到吉林市勾結吉林市惡警圖謀綁架於全,未得逞。於全不得不離開年邁的母親和未成家的孩子,流離失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全在東市場藍天小區一七樓出租房中被綁架。站前派出所的警察以查水錶為名,將門騙開,強行進屋進行綁架的。於全未說姓名,卻仍然被昌邑法院以王某某的名字非法判刑兩年,(以×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等所謂罪名)於全不服而提出上訴到吉林市中級法院,期間家屬聘請律師要求公開宣判,但最後在未通知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秘密非法判刑(維持原判)。

於全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一直不讓家屬接見,家屬幾次去看守所存錢,都說沒這個人。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下午,看守所工作人員突然通知家屬說於全因結核病住進吉林市結核病醫院。家屬看到於全時,她很消瘦,精神恍惚,自己起不來床,去上廁所走的極慢,蹲下起不來,需人拽起來,於全說在裏面總憋尿,不好意思總叫別人照顧。還說裏面的犯人說來時像四五十歲,現在像七八十歲,在裏面壓力很大,叫寫保證書、簽字等,她一直沒配合。說有一次心跳得厲害,警察給她吃心得安(嘴裏含著),心跳降到每分鐘30次,昏死過去。

在結核病院一直有兩名警察監控。十二月十一日下午,於全腰疼得厲害,並說長這麼大都沒這麼難受過,結核病院的大夫還說一半是裝的,之後轉送到465醫院。465醫院大夫說來時心跳、呼吸就停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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