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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惠敏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累受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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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營口市王惠敏女士因為修煉法輪功,疾病痊癒,處處為他人著想。可是這樣一個好人,卻在二零零四年被中共警察綁架逼供,之後被非法判刑六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惡警指使犯人對她不斷的進行野蠻的折磨和虐待。

修大法,疾病痊癒,道德昇華

王惠敏,女,一九四五年三月二日出生,家住營口市站前區。修煉前患有心臟病、靜脈曲張、肩周炎、扁桃體炎、頸椎病、骨質增生。九九年六月下旬,走入大法修煉後,上述病症在很短時間內不治而癒,嘗到無病一身輕的甜頭,也見證了大法的神奇。她時刻記住自己是個修煉的人,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家裏人看到她的變化都支持她煉功。她處處為別人著想,買菜多找錢了,發現後就給人家送回去,買雞蛋秤高了,她就讓換一個小的,從來不佔人家的便宜。

二零零三年遭惡警綁架毆打

就是這樣一個做好人的人,卻在2003年8月21日在住處被營口市鱍魚圈區海東派出所惡警綁架,並劫走屋內個人使用物品幾十件,人民幣一萬四千多元。

在派出所她向警察講法輪大法的美好,後被帶到鱍魚圈國保大隊,其中一惡警,惡意十足的審問並且打她的臉,在零口供的情況下,當日下午被轉送至鱍魚圈看守所。在看守所裏她絕食、絕水,抗議警察綁架,到十一天時惡警給她強行灌食,他們利用男犯強按住頭部下管,管拔出來都帶血,吐痰都帶血,十二天時在醫院掛點滴時走脫。

二零零四年被綁架逼供,被非法判刑六年

2004年10月20日王惠敏在蓋州市住所再次遭惡警綁架,同時劫走屋內各類物品幾十件。當日被綁架到蓋州市看守所,進所第一件事就是強制按手印,她不配合,惡警和幾個男犯使勁掰她的手指,任憑他們怎麼使勁都沒掰開,手印也就沒按成。第二件事就是照相,她不照。惡警威脅她說:「你不照讓男犯打你。」她說:「打也不照,沒犯罪憑甚麼照相啊?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應無罪釋放!」最終沒讓他們照成相。她不報姓名、不報家庭住址、又不照相,辦案警察無從下手,他們最後採取卑劣手法,在非法提審路中偷拍照片。當她質問辦案警察時,他們說只能用特務的手法,取得他們想要的東西。她要求無罪釋放,辦案警察不給回答。

不久鱍魚圈區國保大隊人員去蓋州市看守所認人,第30天時蓋州市看守所出具釋放證明書,但他們並沒有放人,卻把王惠敏交給鱍魚圈國保大隊派去的兩名警察手裏,直接用車帶到鱍魚圈看守所,他們自行出具逮捕書讓看守所關人。次日惡警讓其照相,她不配合,一名叫趙偉的惡警用力打其臉部,她的上牙當時就被打鬆動了。判決書下來,她要求上訴,法院謊說上訴時間過期(實際未過)以此扣押上訴材料。

當時參與給其判刑的有審判長──王業家;審判員──丁玉玲、宋玉春。

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累受折磨

二零零五年七月四日王惠敏被看守所的獄醫強行注射不明針劑,扎後噁心嘔吐。同年七月五日被轉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八監區四小隊,刑期六年。時間從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一一年十月八日止。

入監第二天,王惠敏所在八監區四小隊隊長劉屹立(現已升任生產科長)對她審問,因回答不符合她時,劉屹立惱羞成怒,讓犯人把王惠敏的手背到身後,用布條捆了一天不給飯吃,不准上廁所,配兩名普通犯人。一名是組織賣淫罪犯──畢波,一名是強迫少女賣淫罪──王嵌,每天24小時對她監控。其中畢波當時有30歲左右,逼迫她看監規,不看就把她騙至更衣室,左右開弓打她臉,她問犯人這樣做良心何在,告訴她迫害煉功人有罪。畢波卻說:「良心值多少錢一斤?」根本聽不進去勸說,仍然行惡。畢波認為只有這樣做才能達到減刑的目的,她們敢如此行惡也是因為有小隊長的背後指示,才敢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再後一點時間裏就是每天被逼迫在車間坐小板凳看監規,(小板凳長約三十釐米,寬約二十釐米)坐了約一個月有餘。在此期間,晚上回到監舍,也加緊迫害,晚上不讓睡覺,背監規。

「坐小凳」模擬圖
「坐小凳」模擬圖

為了逼迫寫所謂的四書,在一天晚上畢波串通犯人王鵬,高鳳、王穎等人,將她的衣服剝掉,只剩褲頭背心,拖到水房,用水龍頭往其身上澆水,一面澆一面逼問她寫不寫保證。澆了大約十多分鐘,她大喊了一聲:「住手!」 她們驚呆了,住手了,但是犯人仍然逼她寫。

第二天迫害繼續,犯人王鵬在監舍用力踢她的肋骨、腿。畢波用拖鞋抽打其腦袋,鞋底都被打折了,無休止的迫害,每天都在進行中。其間犯人畢波替她寫了保證書之類的誹謗大法的材料,並威脅其在隊長面前要承認是自己寫的,並逼迫她按手印。當隊長劉屹立問其材料是不是自己寫的,王慧敏說不是,並讓隊長看自己被犯人打青的腿,犯人畢波知道後非常生氣,因為隊長沒有通過,她和王嵌不能減刑,為了自己的利益,不顧一切的作惡。她強制讓王慧敏在車間看所謂的「王進東」的轉化材料,並傳達隊長的旨意,停其細糧,不准購買食品,限制上廁所,晚上不讓睡覺,蹲著看監規到深夜十二點,其間隨時都會遭到意想不到迫害。

有一天在車間,畢波讓她幹活,她提出異議,畢波過來就打她耳光,把她打倒在地。後又拖到水房門口準備在水房裏繼續打她,她趁畢波不注意的時候,爬起來跑到值班李科長辦公室告訴畢波打她,李科長安慰她,並找到劉屹立說這件事情,使畢波停止了這次迫害。還有一次畢波又叫了幾名犯人把她叫到車間廁所裏,開始拳打腳踢,她跑到廁所門口向外喊:壞人打好人了。她們打的更兇了,事後她找到劉屹立小隊長,告訴畢波打她,隊長卻說:「誰看見了?」替犯人說話,畢波說她喊師父了,隊長就用電棍電王慧敏的嘴,嘴唇裏外都起大泡,好幾天才結痂好轉。

酷刑演示:暴打
酷刑演示:暴打

還有一次,包夾犯人王穎在監舍(晚上)拿膠合板往她頭上、臉上打,眼睛被打腫,眼圈都青了,其他一個犯人說怎麼像熊貓眼睛。還有一次,犯人王穎、畢波用力將其推倒在水泥地上,後腦勺被磕出了大包,她躺在地上兩眼冒金星,好久沒有起來。她們害怕出事,才不得已停止迫害。另有一次犯人加班,畢波指使號子(不參加車間勞動,負責監舍衛生的犯人)看著她讓她背監規。因她背不下來號子就拿掃帚使勁打她的腦袋,掃帚把都打折了,她勸說號子不要這樣對待煉功人,講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理。她聽不進去,也是為了表現,好達到減刑的目的,再有一次犯人畢波、王穎、吳瑩、劉小威把她的衣服扒光,只剩一條褲頭,然後將其兩隻手脖子分開綁到床欄上,元凶畢波、王穎使勁踢她的腿,並在她的身上寫污衊大法的字,和師父的名字。

還有一次,從車間剛回監舍,還沒等換衣服就被犯人畢波、王穎用涼水從頭澆到腳,將其踢倒用力踹其身體,踩其肚子,使其尿了褲子,讓號子看著一夜不讓睡覺,第二天穿著濕衣服出工。

在車間,包夾凶犯畢波強迫其站立幹活,問隊長為甚麼不讓坐,隊長的意思是轉化了才允許坐著,這種迫害持續了近三個月,由於包夾犯人畢波、王穎長時間以來一直限制其上廁所,有時一天也不讓去,晚上她自己跑出去上廁所,王穎就到廁所打她罵她。因一時承受不了這種毫無人性的迫害,王慧敏違心的抄寫了惡人寫的所謂的轉化材料,做了對不起師父的事情,給大法抹黑,也使世人造了業。這完全出於邪惡的迫害,並非出於本意,所以在此聲明自己在邪惡的迫害下,所說所寫的不敬師、敬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廢,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人沒有錯,堅信大法到底,堅定的跟師父走。

在所謂轉化後她又經歷了幾次迫害,其中一次是犯人因找不到所需的勞動產品,認為是她藏起來了,被管生產的李小紅科長叫到辦公室,狠狠的打了兩個大嘴巴子。還有一次是因沒執行李小紅科長所規定的每天下午一點鐘收一次活,計算半天的產值,而被罰款100元。另有一次是因為建議管教犯人給大法弟子合理記錄勞動產值,被犯人張素春舉報給郭桂傑隊長,(現升為幹部)她被叫到辦公室,隊長厲聲問其為甚麼袒護大法弟子,並用電棍電擊其脖子。(王慧敏第一天入監時,被郭隊長踢過。後來郭桂傑的腿長期疼痛治不好)。

八監區的警察,為了獎金、升遷,不遺餘力的聽從邪黨的指揮,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她們大部份時間不出頭露面,只是背地裏出謀劃策。而前台表演的是那些利慾熏心、急於減刑的、她們一手培植的打手犯人。所謂的包夾,每天24小時監控大法弟子,不順她們的心,不按照她們要求的去做,她們就大打出手,為了達到她們減刑的目的,變著法的折磨迫害大法弟子。監獄本身是改造犯人的地方,可是在那裏警察卻給她們營造了再次犯罪的機會,給她們種下了仇恨法輪功、仇恨大法弟子的種子。雖然經大法弟子講真相,也知道大法弟子都是好人,但是為了個人利益,她們不惜昧著良心幹著傷天害理的事情,為了自己選擇了一條不歸之路。太可憐了。希望這些人能夠早些時候了解真相,改惡從善,選擇未來。

八監區相關人員:監區長左曉燕,指導員陳笑蓮,教育科長李哲,生產科長劉屹立,幹事郭桂傑,原生產科長李小紅,原幹事焦玲玲,小隊長楊洋,劉芸,羅娜,單丹丹,李丹,李文博,張凱,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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