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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方正縣農婦朱春菊被非法判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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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哈爾濱方正縣天門鄉五十八歲的農婦朱春菊,2011年8月16日被從家中綁架,日前得知被非法判刑六年。家人到得知非法判決的時候已經錯過了上訴的時間。

8月16日上午10點左右,方正縣國保大隊隊長魯統金、白文傑、王陵春與天門鄉派出所一名警員來到朱春菊家,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及搜查令的情況下進行非法抄家,搶奪走家中一台筆記本電腦,一架照相機,大法書籍及幾百元錢,並把朱春菊綁架、非法關押在方正縣第二看守所,8月26日把朱春菊的物品送回家中,說人不在方正縣第二看守所了,在哪他們也不知道。

9月2日天門派出所的二名警察到朱春菊家中告知朱春菊已經被「正式」批捕,朱春菊被非法關在哈市第二看守所。

家人於10月6日得知,公安機關已把案子移送到法院圖謀判刑。於是家屬聘請北京人權律師辯護。10月10日法院辦公人員往朱春菊家打了一通電話,大意是讓她丈夫楊中有告知在日本和韓國的兩名女兒不要再宣傳法輪功了。

方正縣法院於10月26日非法開庭,並告知9點半開庭,但是8點半就開始了非法審判,並在法院內外布滿防暴警察,在庭內要求家人把手機全部上交。庭上律師為朱春菊做了無罪辯護,並說當事人不符合所謂的破壞法律實施罪,並要求當庭釋放,以及歸還所有私人物品,而檢察院公訴科張金明宣讀公安機關的造假說辭,說朱春菊是小學畢業,事實上朱春菊只是文盲,並說朱春菊粘貼大法真相,並有證人作證,但都不當庭對正,並且法院只提做的過程,並沒有提做的結果,即便粘貼大法資料也沒有破壞任何法律的實施呀,也沒有影響任何人的生活,而人們在看了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後,對人類的道德還有提升呢。而且中國憲法表明人民有言論自由。

非法庭審後法官陳宏嚴說擇日宣判。這期間家人也一直關注著案情進展,多次打電話都不通,11月11日接通電話問出朱春菊被判刑6年,也不知道那天做的判決,陳宏嚴說他有這個權利不通知家屬,說判決書郵給了律師。

朱春菊與丈夫楊中是方正縣天門鄉人,他們全家在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在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的十多年裏,家庭成員也相繼被迫害,他們的三個子女都曾被非法勞教迫害過,他們本人也多次被非法關押。全家人都飽受中共在精神上、經濟上、身體上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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