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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王志革遭迫害椎骨錯位、左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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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二日】黑龍江依蘭縣大法弟子王志革二零零五年被方正縣惡警綁架、關押,期間遭惡警毒打、暴力灌食,致脊椎骨錯位,導致左眼失明。後邪黨法院對他非法判刑三年,關進呼蘭監獄迫害。以下是王志革自述遭迫害經歷。

我叫王志革,黑龍江省大法弟子。2005年3月27日中午,我被黑龍江省方正縣國保大隊長醜永生為首的一夥惡警綁架。

暴力灌食、窒息、失明

在國保大隊,無論惡警怎樣問我,我都沒有說任何有關大法和大法弟子的情況。當晚,警察採取不讓我睡覺的辦法,妄圖從我的口中問出甚麼。醜永生等惡警輪番睡覺,可我一閉眼睛,他們就推醒我。

第二天下午,公安局局長趙佳奇(音)來了,副大隊長翁學兵把我的雙手用手銬銬在了一張單人床的兩頭,由於不夠長,把我的雙手勒得很疼,然後翁學兵又用身體使勁往我的身上靠、壓,使我手腕上承受的力量加大,手銬勒得手腕劇烈疼痛(手腕上的勒痕很久很久才消失)。然後他又當著趙佳奇的面狠狠打了我四、五個耳光,趙佳奇看在眼裏,一句話也沒有說。

警察把我綁架到了方正縣第一看守所。4 月4 日,我開始絕食。4月8日,看守所開始對我進行第一次灌食。看守所所長李某某、教導員董岩松讓惡警和勞動號(其中一個叫李剛)把我綁在椅子上,強行給我野蠻灌食。他們找來了醫院的護士,給我灌了兩個小時左右,因為我不配合,沒有灌進去。後來護士走了,看守所的獄醫丁波和其他惡警、犯人一起再次給我灌食。直到最後我都虛脫了,他們才灌進去。可是肚子都灌滿了,又從口腔噴出來了,他們還灌。這時我的頭部被他們狠狠壓向後方,鼻腔已不能呼吸,口腔又灌滿了東西,也不能呼吸,所以本能的吸氣時,把口腔裏的東西吸入了氣管。一瞬間我便窒息,失去了知覺。等我醒來後,他們已經停止灌食。從那時起我不停地從氣管裏往外咳,咳了很長時間。但以後,二、三天他們還灌我一次,每次都用很長時間,直到把我折磨得精疲力盡了,他們才灌進去。記憶中是從第一次灌食之後,我便出現了眼壓高、眼睛脹痛的狀況,當時我用涼水把毛巾弄濕了,敷在眼睛上以求緩解。

4月13日半夜時,我忽然感覺到左眼脹痛加劇,醒來一睜開眼便感到左眼的視力短時間內迅速的消失,大概不到10秒的時間,左眼就甚麼也看不到了,一點光感也沒有了。很快他們就把我送到了醫院,給我點了一點甚麼藥物,當晚就把我送回來了。

第二天上午,他們又送我到醫院,在眼科做了進一步的檢查,證實我左眼一點光感也沒有了,但是他們卻沒給我確診及做進一步的治療,就把我拉回了看守所。

在左眼失明之前,有一次灌食的時候,教導員董岩松惱羞成怒,當著在場所有人的面打了我四、五個耳光。在左眼失明之前的幾次灌食(大概三次)中,所有參與給我灌食的警察、犯人動作野蠻、粗暴(醫院的護士除外)。我左眼失明的直接原因就是他們野蠻的折磨造成的。

伴隨著我左眼失明的症狀還有我的右手指、特別是我的右手中指、無名指還有小指都感到非常麻木、脹痛,摸東西沒有知覺。左眼失明前後的症狀表明,是惡警在灌食過程中對我所施的暴行造成了我的頸部或頭部毛細血管破裂,使血液緩慢的滲入了顱腔內,壓迫了我左眼的視神經和主管我右手指的神經,直接導致了這些症狀。後來我的家人查找了相關的醫學資料,並諮詢了一些醫務人員,認為應該是這樣的。後來從監獄出來後,我先後到了兩家大醫院對我的左眼做了檢查,結果都是左眼的視神經早已萎縮了。如果當時及時治療的話,還是很有希望復明的,但是時隔三年多已經沒有任何希望了,用一位老專家的話說,「這種情況全世界都沒有辦法,誰要說能治,就是想騙你的錢。」

接下來的時間,惡徒們還是對我暴力灌食,最後留下了食管每天來注射食物。最初的時候,他們怕我把食管拽掉,就用鐵鏈子把我的手和腿鎖上連在一起,讓我搆不著。由於腿長時間被鐵鏈子勒著,結果造成了我的右大腿前部在解大鐵鏈子之後的很長時間都處於麻木的狀態。

呼蘭監獄的迫害

我被非法判刑三年後,於2005年6月22日下午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剛進監獄不一會兒,犯人頭子(雜工)李茂金便迫不及待的對我施起暴行。他夥同其他犯人把我按倒在地,進行「推、扳、撅」,當班的獄警聽到我痛苦的叫喊聲,過來一看,知道是整法輪功,轉身就走了。

2005年9月5日,我和其他四位大法弟子一起寫了嚴正聲明交給了集訓隊的惡警。惡警們極為震怒,讓我們收回嚴正聲明,但是我們不為所動。於是他們就罰我們站立,從早晨5:00起床到晚上9:30或10:00,讓我們整整站了十天。

2005年年底,邪惡控制惡警在呼蘭監獄集訓隊又搞了一次「轉化」活動。他們把每一位大法弟子都分別「包」給了一、兩名犯人頭子,讓他們通過各種手段「轉化」大法弟子。如逼大法弟子背「報告詞」(規定的犯人見到警察首先應該說的一段話)、38條監規(監獄對犯人制定的規定)。利用犯人「轉化」大法弟子,對邪惡來說有很大的「好處」。一是不用自己費力,二是可以利用犯人使用自己不便公開使用的方式(如暴力、威脅-----),行惡的方式比較隱蔽。三是進一步毒害眾生,使參與的犯人(雜工)對大法弟子犯罪。「包」我的是二名雜工,一個叫李繼開,一個叫鄭數軍。他們倆人一開始就威脅我,要我等著瞧,然後又用「軟」的招數想感動我,讓我感到他們也不容易。求我讓我能夠替他們著想,否則的話,「上邊」就要扣他們的「分」,影響他們減刑。我正告他們我不能那樣做,我如果那樣的話,不但不是幫他們而是害了他們,讓他們對大法與大法弟子犯了罪,對他們將來不好。他們完全聽不進去我講的這些話,最後就惱羞成怒,開始對我使用暴力。一開始他們讓我面牆站立,後來便大打出手,第三天打我的時候,他們又找來了一個雜工,打算三個人狠狠地打我一通,他們把我領到了一個空屋子裏,開始跟我講,一看講不通,馬上便大打出手,可是我心裏已早有準備,他們剛一動手打我,我便高聲的喊「法輪大法好」、「李繼開打人啦」。惡人是最怕曝光的,我一大聲喊,他們馬上便嚇的不敢動手了。隔了一會兒,他們又打我,我便又大聲喊,他們便又不打敢了,幾次下來他們的鬧劇便不得不收場了。當天下午,我便找到了集訓隊的副大隊長王連運,向他反映了此事,他假意的說他們會調查此事。從那以後,這幾個犯人雜工便再也沒有打過我。

又過了一段時間,集訓隊對此次「轉化」活動進行了一次考核,以副大隊長王連運為首,還有中隊長張二(真名不詳,後調到病間當教導員)等幾名惡警他們讓大法弟子依次進去,然後讓他們背報告詞,38條等等,結果一一記錄在案。我進去時,他們讓我背,我說我不背,他們說,你是背不下來呢還是就是不想背?我說,我就是不想背。他們氣壞了,趕緊揮手讓我走。記得有一次中隊長張二(他是「包」我的警察 ),把我叫到辦公室,見我見到他沒有背報告詞,便問為甚麼,我對他說, 因為我不是罪犯。他當時便惱羞成怒,竟然說了一句:「你不是罪犯?我告訴你,你比所有的人都壞。」其實,他說的正是他自己,比所有的犯人都壞。

2006 年1 月14日晚,我被轉到了呼蘭監獄衛生科(後改為後勤監區)。一到這裏我就被監控起來,被告知不能幹這個,不能幹那個,不能學法、煉功。他們想讓我幹活,我不幹,於是他們便派道長(管監舍的犯人頭)來做我的工作,我沒有配合。於是道長對我懷恨在心,不久找了個藉口把我打了。(後來這個道長和我住在一個屋,和我相處的還挺好,對大法也有一定的認識,並且對以前受人指使勸我、打我一事表示了後悔之意)。

2006 年的一天,呼蘭監獄「610」主任某某科長陳為強帶人闖進了牢房,將我的床鋪強行的翻了一遍,翻到了《九評》和一些師父講法等小冊子(手抄本),結果衛生科的中隊領導(指導員裴小東、隊長夏銘)安排犯人嚴密監控我,每天不讓我出去吃飯,讓別人給我打回來,目的是不讓我和別的監區的大法弟子接觸,還告訴別的犯人不許跟我講話,否則的話就記下來,還沒收了我的紙信封等。面對這種加劇了的迫害,第二天我開始絕食抗議。

絕食的第六天指導員裴小東夥同「610」頭子陳為強等人把我帶到了醫院檢查身體,一測我的心律達到了每分鐘一百二、三十下,就這樣陳為強竟還說「沒事,給他帶回去,不行就灌,再不行就讓他家人來收屍」。絕食的第八天,他們把我的哥哥和我的弟弟都找來了,讓他們做我的工作,妄圖用親情來打動我,利用我的親人給我施加壓力,逼迫我放棄絕食、配合他們的迫害,我沒有動搖。第九天上午,裴小東找到了我,問我有甚麼要求。我向他重複了我以前和他說過的我的目的:我必須擁有和其他犯人同等的權利,別的犯人允許的,我也一樣,立刻撤銷對我的一切監控。他們最終答應了我的全部要求。從那以後,我們監區證實法、救度眾生的環境逐漸就開創出來了。後來煉功、發正念每天都能堂堂正正的進行了,學法也能得到保證了,邪黨惡徒輕易也不敢動我們了。

在我剛被方正縣國保大隊綁架的時候,醜永生及其下屬把我身上僅有的近二百元錢搜去,據為己有。後來到了看守所,我曾經和局長趙佳奇說過,他也沒給我要回來。國保大隊又用從我身上搜到的鑰匙到我家去抄家,把我的一台台式電腦、一台手提電腦、一台打印機以及許多耗材全部抄走了。那台手提電腦在我家衣櫃裏放著,一直也沒有用,根本就沒有他們所謂的做大法事的「證據」,也被他們抄走,而且最終也沒有被列入到「查抄物品清單」中,被以國保大隊長醜永生為首的人給私吞了。我還有一塊新的日本手錶,卡西歐的,也被他們私吞了。

我被非法關押在呼蘭監獄不到三年的時間裏,呼蘭監獄共組織了兩次誹謗大法的報告會,都是同一個人做的,是從外地「請」來的。據說做一場報告給其人多少錢。那個邪惡之徒據說在全國巡講幾十場,毒害了許多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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