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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法律的法官與踐踏法律的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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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了一個凌駕於法律與一切政府權力之上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這個「610」在對法輪功的迫害中常常隱身在幕後,操縱公檢法做盡壞事。

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上午,山東省膠南市法院在青島大山看守所對被劫持在看守所的邢懷萍、劉美芹、張秀華、付愛先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開庭。除邢懷萍的家屬提前打聽到開庭的時間外,其他三位學員的家屬均沒有接到法院的開庭通知。

事後,張秀華的家屬與從北京聘請的律師找到法院,家屬質問法官:為甚麼開庭不通知家屬?法官劉金仁推說,這是按照「『610』的意思」辦事。家屬又問,「610」能管得了公檢法?劉金仁直言不諱地說,「610」代表「黨」。

法官辦案不依據法律,卻必須聽從「610」的意思。「610」的意思不讓律師替法輪功學員辯護,那法官就乾脆不通知;「610」的意思要對沒有任何過錯的法輪功學員判刑,那法官就按照「610」內定的刑期進行宣判。「610」哪來這麼大權力?法官毫無遮攔地宣告:「610」代表「黨」。這個邪黨想怎麼就怎麼,「黨」可以肆意踐踏法律,「黨」可以肆意踐踏人權,「黨」可以肆意踐踏道德良知!

透過法官驕橫的態度與言行,讓人看到了操控迫害的「610」與中共邪黨的本質。儘管「610」如此猖獗,仍然有律師在秉持著正義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他們在否定「610」的意思的同時,也在呼喚著我們國家被中共邪黨踐踏的正義良知。

二零一一年六月,法輪功學員魏翔、張建平,針對浙江杭州市西湖區法院的非法判決提出上訴。杭州市中級法院要求謝燕益律師遞交辯護詞。謝律師在辯護詞中呼籲法官、檢察官們:以刑事司法的方式對信仰者進行打壓、迫害是特定歷史時期的產物,這一頁不光彩的歷史即將翻過,它是違背天理、國法、公道、人心的。

謝燕益律師引述法國大作家雨果的話告誡法官說:「面對罪惡,如果你不說不,你就是同謀。」並說:今天,我們的司法工作人員在面臨辦案選擇的時候,如果我們能夠有所選擇卻無所作為,意圖將一切責任推到體制原由上去,那其實就是極不負責任的表現。當明天回頭看時,我們或許就會為自己的懦弱、自私、短視而感到羞恥和悔恨!

其實,謝律師辯護詞也是對所謂的「『610』的意思」的有力抨擊。在民眾的意識越來越清醒的今天,「610」已被作為一種罪惡、犯罪機構,標注在中共的罪惡簿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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