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後天觀念 善待家人證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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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一年一月九日】得法之前,我常在痛苦中對天發問:「我為何而活?如果是為自己,何必這麼苦的活著?如果是為別人,自己哪能一心為別人?」

一九九八年六月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在師尊的慈悲看護中走到今天,使自己漸漸的脫離人而轉向神。我常對別人說:「我能夠修煉大法,是我十世、百世的幸運」。寫出自己的點滴體會,向師尊彙報,和同修交流。

我婆婆對小姑子極為疼愛,為了把所有家產都給她,婆婆不讓我們住在家裏,怕我們要了房產。婆婆堅持著讓出嫁後的小姑子住在娘家,並且明言要把房子給小姑子的女兒繼承,這在常人的理中是行不通的,哪有不讓兒孫繼承家產而全給女兒的?!

我心裏不平衡。可師尊講了:「人在常人社會中,你爭我奪,爾虞我詐,為了個人的這點利益,去傷害別人,這些心都得放下。尤其我們今天在學功的人,這些心更得放下。」(《轉法輪》)我明白自己修大法了,不能爭這些財物。

雖然這樣想了,心性並沒有真正提高上來,達到法對自己的要求,有時說到這事還動心。這樣到下一關上來的時候,關顯的就大了。

幾年後,婆婆需要人養活伺候了,她嫌女兒伺候的不好,要跟俺住,要俺養活伺候。我憤憤不平:「哪有這樣的道理,她把家產、房子都給閨女,卻讓我養活伺候,就是按法律也不能這樣!」我不答應,丈夫也沒有把婆婆接來。這事就拖下來了,可我非常明白:自己沒有按照大法的法理去做。

「煉功要重德,要做好事,要為善,處處事事都這樣要求自己。」(《轉法輪》)我明白作為一個大法弟子,按常人的理或常人的法律去衡量那可不行,應該按大法的要求去做。可那千百年來形成的人的理在腦子裏翻騰,真是剜心透骨:「我咋這麼倒霉,嫁了這樣的人家!」可對照大法,這是自己命中註定的。一用人心想,就是怨婆婆。用大法去要求自己,就得孝敬她。可自己又做不到,心裏苦呀,感到關很大。忍不住時就述說委屈、擺理,只要一用人心去擺理,執著就加強、擴大,更沒有正念,更難過關了。後來我悟到:不能再擺人理了,那樣違背了大法,要抑制人心。

師父看我提高不上來,又是點化又是重敲的。我知道師父為我著急,我也要求自己必須儘快過了這一關,總這樣心不淨會影響救人的大事。一次,我跪到師父的法像前承諾:師父,您就放心吧,到時我心一橫,啥房產都不想了,租個車把婆婆接來,我會對她好的。

在學法的過程中,我找出了自己的妒嫉心。師父講了妒嫉心的嚴重危害,自己修煉多年,這方面修的還這麼差,太不應該了,我不該妒嫉小姑子。婆婆和小姑子也是和自己有大緣份的,也許她們都是哪個天體的主、王,既然自己堅修大法,就該對她們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做到無私無我,真做到了,還能證實大法,否則會給救度眾生造成損失。

隨著在法上提高認識,我正念越來越強,後天觀念越來越弱。我把利益之心,妒嫉心等執著放下,找個出租車,高高興興的把婆婆接來。然後是盡心盡力的孝敬伺候,端屎端尿的,給她洗腳、修腳,婆婆很受感動,對丈夫說:「讓她煉,讓她煉。」她知道是大法修煉改變了我。我有時對丈夫說:「她(婆婆)有閨女、有兒子,哪個給她洗腳修腳,我要不是修煉大法,我會這樣嗎?」這時丈夫就會高興的說:「我明白,我非常支持你煉。」

從我的改變上,丈夫確實知道了大法好,早上為了不耽誤我煉功,他就主動自己做早飯,如果在六點或十二點集體發正念時,我正忙其他的事,他就主動提醒我,「你去發正念吧。」

講真相救度眾生中,有時我也結合著此事去講,救人的效果很好。有一次,遇到一個婦女,她對大法誤解很深,非常相信電視上的謊言,對同修發的資料不但不看,還很反感,我耐心的給她講了大法怎樣讓我做好人,要求我們善待所有的人,使我怎樣善待婆婆,她聽後很受感動,馬上轉變了對大法的認識,說:「聽你這一說,法輪功可真好!」

回顧以往,自己有許多地方沒有達到大法的要求,真是愧對師尊的苦度。在今後的修煉中,自己一定用心歸正一思一念,從根本上轉變人的觀念,努力做好三件事,多救眾生。

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再謝師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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