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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狼狽台灣行 各界聲援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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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明慧記者唐恩綜合報導)原訂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九日離開台灣的湖北省委副書記、「六一零辦公室」頭目楊松,九月二十七日悄悄返回中國大陸。一般咸信楊松突然消失,肇因於一星期來他在台灣處處受阻的窘況,面臨法輪功學員沿路揭發醜行的強大壓力,使他行程被迫一改再改,最終以提前離台收場。這是一個多月來,繼廣東省長黃華華、陝西代省長趙正永、宗教局長王作安之後,又一個殘酷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幹狼狽離台的景象。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
黃華華所帶領的廣東團一出海關,即面對法輪功學員在桃園機場大廳打出「法輪大法 真善忍」、「停止迫害法輪功」等橫幅。

中共宗教局長王作安(左)在拜訪台北清真寺後,收到法輪功學員(右)送的訴狀,王認為是禮物,道謝收下。
中共宗教局長王作安(左)在拜訪台北清真寺後,收到法輪功學員(右)送的訴狀,王認為是禮物,道謝收下。

黃、趙、王、楊四人,都曾經在中國大陸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儘管他們抵達台灣的早晚不同、事由不一,相同的情節則是甫到機場就接獲法輪功團體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刑事告訴(黃是刑事告發)其觸犯「殘害人群罪」及「民權公約」規定。接下來的寶島之行,他們在台灣各地都遇到法輪功學員的反迫害抗議,以致多次臨時取消或變更行程。

四惡接刑事提告 倉皇躲避法輪功

法輪功學員拉起橫幅:「趙正永你被控告了」
法輪功學員拉起橫幅:「趙正永你被控告了」

楊松遊日月潭,想避開法輪功學員抗議,不敢從水社碼頭搭船,改走涵碧樓後門小道搭船。
楊松遊日月潭,想避開法輪功學員抗議,不敢從水社碼頭搭船,改走涵碧樓後門小道搭船。

這四人所到之處,從北到南,以至台東、花蓮等地,沿途都可以看到大批法輪功學員,手拉橫幅要求停止迫害的畫面。為了閃避法輪功,他們或取消記者會,或躲在機場不出關,或至景點旅遊時人卻不下車。國際媒體BBC、中央社、自由時報等中英文媒體多次廣泛報導四人遭刑事提告的消息,加以各界撻伐他們的人權劣跡,惡人自覺尷尬,以致提早開溜。

四人的台灣行,幾乎是相同的開場與收場:從抵台機場接訴狀的「震撼教育」開始,他們變得膽膽突突、心神不寧;接下來的行程,不只遊興頓失,走後門、避巷道,更成為「標準作業流程」,可謂灰頭土臉、四處竄逃。法輪功學員緊隨抗議迫害,也將中共持續迫害人權的真相傳遞給台灣社會。

窘態百出 處處受阻遇嗆

控告湖北「六一零辦公室」頭子楊松的訴狀
控告湖北「六一零辦公室」頭子楊松的訴狀

剛剛離台的楊松是湖北省「六一零辦公室」的頭號人物。湖北省是迫害法輪功極其嚴重的省份之一,通過民間渠道證實,至少一百六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而「六一零辦公室」正是指揮迫害系統的核心,類似於二次大戰中的蓋世太保組織。

九月二十六日清晨七時半,楊松一行人兩輛車提前出發往太魯閣國家公園,以躲避法輪功,還特別請警車開道前往,阻隔其他車輛靠近,但楊松沿路上仍遇到法輪功反迫害的聲浪。原本預定前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九曲洞、長春祠等景點,楊松一概取消下車參觀。

現場執勤的花蓮警察表示,警方了解法輪功團體,不會干涉法輪功活動,在警車離去前,警察還向學員豎起大拇指致意。台東警察事後明白楊松迫害真相時,發現自己執行任務,維護的竟然是一個已遭控告的人權惡棍,甚感無奈,也表示支持學員向楊松「送訴狀」。

立法委員共同心聲:禁止人權劊子手入境

曾將法輪功團體在全球控告嚴重參與迫害的中共官員,包括黃華華在加拿大及美國被告的事實及名單,以及法輪功團體多年來遭迫害的事證報導面交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移民署的立法委員翁金珠要求台灣政府要真正落實國際人權的實踐,禁止這些人權劊子手入境。

立委高志鵬認同法輪功學員要求高檢署緊急拘提黃華華,他希望台灣檢察官能有道德勇氣去偵察。他指出,來台灣視察的中共官員,是沾滿鮮血的劊子手,不值得政府高官卑躬屈膝去接待。

「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CIPFG)亞洲分團」團長賴清德立委表示,人權沒有國界、人權應該無價,希望政府在審查中共官員入境時,要考慮他的人權狀況,不歡迎在人權方面聲名狼藉的中共官員來台,以免誤導社會的視聽。

關心人權的立委謝國梁和黃志雄,對於法輪功學員遭受的迫害表示同情,他們認為人權是普世的價值。謝國梁和黃志雄指出,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不再只是中國的問題,每個人都要予以關注,中共應該尊重人權的價值。

立委賴坤成表示,台灣在《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CCPR)》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CESCR)》(簡稱:兩公約)已經施行下,對於迫害法輪功的黃華華來台灣問題,政府應按國家的法律來執行,絕對不能因為經濟的利益,而忽視了人權的價值。

立法委員蔡煌瑯表示:「對這些迫害人權的中共頭頭們繼續地提告,甚至到國際法庭去控告他們,他們傷害人權、迫害法輪功、迫害宗教自由,違反世界人權的潮流,所以我希望法輪功的成員不屈不撓、繼續的向他們提告、示威。」

要求拘提迫害者 台灣各界聲浪高

「六一零辦公室」頭子楊松從二十日一踏進台灣,迎面而來的就是法輪功團體的刑事告訴狀。繼而「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國際法學者、法律學者、學術界人士均表達應該拘提楊松的看法。

曾任立法院司法委員會召集人,現為台中縣亞洲大學財法系教授邱太三呼籲,「請法院緊急傳喚楊松,傳喚不到,就拘提。」邱太三指出,台灣不斷允許人權劊子手進來,不僅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像,也是對宗教、生命的不尊重。先前楊松尚在台灣時,邱太三即呼籲,「依法應限制其離境。」

台灣大學國發所榮譽教授陳春生表示,法輪功做的(提告)是對的,應該繼續努力、繼續做,最後引起全國人民、全世界的注意。我聲援拘提反人類罪犯趙正永,也希望有勇氣富於正義感的檢察官們,應該依照國際公法、國際人權法來行使職權。

前警大校長、中華學術文教基金會董事長謝瑞智表示,群體滅絕罪哪個地方都可以管,任何國家都可以審判,馬英九總統公布了兩公約都有牽涉到,拘提趙正永要看高檢署是否有膽識去做。「像趙正永有這種問題的人,政府不應該讓他進來。」謝瑞智更支持法輪功持續對迫害者提告。

高檢署應行使「普遍管轄權」

台灣國際法學會秘書長、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廖福特博士指出,在台拘提被告才是一個具有人權價值國家所要做的事情,會讓以後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都不敢來台灣。廖福特表示,以國際法的觀點來看酷刑、違反人道罪是普世的管轄,這種事情不管發生在美國、英國或非洲等,每一個國家都可以進行管轄的。如果有一位檢察官願意做這件事,就是在行使普遍管轄權了,這是一個非常好的正面的發展。

人權律師、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魏千峰表示,高檢署應實行「兩公約」對於人身的保障。魏千峰認為,馬英九總統已經於去年頒布施行「兩公約」,他提到「兩公約」等於國內的法律,台灣的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就必需尊重、遵守法律來處理。從「兩公約」及相關國際公約來看,中共不管中央或地方對法輪功的做法都有問題,台灣高檢署應根據法輪功的提告,實行「兩公約」對於人身的保障等等。

對於四名被告中共官員均涉及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魏千峰指出,「活摘器官」嚴重違反人道,呼籲高檢署應該要處理這個問題。「我們要呼籲社會、新聞媒體要繼續關切,政府也應該關切、不應該讓人權劊子手進來台灣。」

法輪功學員提告 助台灣了解中共迫害殘酷

CIPFG副團長邱晃泉律師表示,中國大陸有宗教信仰是不可能的,他肯定法輪功學員的提告,他說:在這幾波從黃華華、趙正永到王作安,我們都要很認真地讓台灣社會、公部門了解他們在中國對人權迫害、對法輪功迫害的殘酷事實。

趙正永在過去十年陸續擔任安徽和陜西省的省政法委書記、副省長和代省長,他的地位相當於省級「六一零」組織的頭頭,參與主導迫害。在擔任安徽省、陝西省政法委書記期間,曾帶頭編撰反法輪功書籍;藉著全省「非典」(薩斯病)的會議,要求鎮壓法輪功;主持同法輪功鬥爭「表彰大會」等等,發起有組織性的輿論迫害。

趙正永住的嘉義市耐斯飯店外面,布滿綿延近兩百公尺的告誡橫幅
趙正永住的嘉義市耐斯飯店外面,布滿綿延近兩百公尺的告誡橫幅

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報告,陝西是迫害法輪功嚴重的省份之一,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手段殘酷,情節嚴重。陝西省女子勞教所對學員施以酷刑、限制自由、強制勞動、使用「約束衣」、強迫注射破壞神經的不明藥物等種種迫害行為,至少有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多人被迫害致殘、精神失常。渭南監獄長期把學員關押在小房子裏,派兩名服刑人員包夾監視,對抵制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就關在潮濕陰森的禁閉室。

法律、政治、宗教界 跨國支持法輪功學員提告

針對法輪功學員對犯有反人類罪行的訪台中共高幹的一連串提告,海外各地的多位法律、政治、宗教界人士均表示高度的支持與肯定。

旅美著名政論家、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表示,法輪功對王作安的提告很有意義,讓民眾看穿宗教局的真面目,讓台灣人、國際社會都知道中共宗教局是幹甚麼的,了解宗教局不是保護人民信仰自由,相反是為了政治目的而設立,是為了控制人民信仰而設置。

中國和平民主聯盟主席唐柏橋說,「法輪功提告中共高幹是非常好的事,我們應該秉持最原始的正義和堅持根據台灣的法律來做,我覺得法輪功學員反應得非常敏銳。楊松作為一個『六一零辦公室』的頭目,他居然可以到台灣訪問、逍遙法外那麼囂張,這是對中華民族甚至全世界正義人士的羞辱,我希望台灣人民要求政府遣返或懲治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惡棍。」

中國民主黨全國聯合總部主席、美國布朗大學沃森國際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徐文立指出,法輪功學員提告有具體罪行的一些中共官員,中華民國政府也簽署了世界人權公約,應該用公約精神去保護台灣的民眾、法輪功的利益。中華民國政府有責任聽取法輪功的意見並採取相應的法律措施,對曾經沾滿著法輪功學員鮮血的劊子手官員,用一些法律手段給予警告,他覺得法輪功的提告完全應該支持和值得同情的。

香港民主黨主席、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表示,無論受到偵查的人是甚麼身份,台灣當局應該依法辦事,如果是有法律的根據,有違反了人權的投訴,可以根據法律精神來處理,應該根據法律的程序、司法的公正來還受害人公道。

香港立法會議員梁耀忠表示,基於對人權的保障,台灣司法機關應根據國際慣例公平審判,他希望這個案子對迫害人權者能夠有所震懾,中國人權能夠得到公平的保障。他說:「我們一定要重視人權,我們希望中國人都能關心、關注人權的問題,希望這案子可以有很好的發展,給中國確立重視人權的典範。」

香港議員梁國雄則表示,中共高官只要犯侵害人權的罪,他人在台灣,民眾可以根據訴訟規定提告他。梁國雄指出,台灣當局是一個主權政府,官員要執行、要保衛台灣人民的基本權利,若他們真的有罪就把他們判刑。

旅澳的前中共外交官陳用林表示,台灣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民主自由的前提是對人權的尊重。像王作安、趙正永、黃華華等中共官員,對百姓人權進行殘酷的迫害,犯了嚴重的反人類罪,馬英九政府應當嚴禁他入境,若王入境了應該將他繩之以法,這是作為一個民主政府應盡的義務。陳用林指出,中共宗教局作為迫害宗教的主要工具,王作安直接下令嚴重迫害宗教信仰,特別是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他應當負主要的責任。「不光是台灣的法輪功學員要反迫害,台灣人民也應該要反對中共的迫害。」

路過民眾看到橫幅後,停下腳步了解真相。
路過民眾看到橫幅後,停下腳步了解真相。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許承道牧師表示:我們很清楚看到中國共產黨過去幾十年來對人權的迫害,對生命的殘暴,對心靈活動的漠視。這個部份紀錄是非常的明顯,所以今天中共的宗教局長到台灣,一樣是本於其他部會的、那種統戰的角色和功能,對於台灣所有的宗教團體,必須要非常清楚嚴正地看清楚這一點。許牧師說:「對於這次中共的宗教局局長來台灣,長老教會要表達嚴正的抗議跟不歡迎。」

昔日參與迫害 註定今朝狼狽

黃、趙、王、楊四人狼狽閃躲的醜態,是因為他們做了虧心事。以黃華華而言,在他擔任廣州市委書記時,主管迫害法輪功,廣州市從上到下系統地成立了專門迫害法輪功的「六一零辦公室」。在其擔任廣東省長、省委書記期間,廣東省公安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實施虐待,拘留、洗腦、刑求、灌食糞便、沸水、使用六萬伏特電棍刑求,甚至電擊私處,集體強姦。截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單就廣東省,至少就有七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證實迫害致死。

在台灣令人窘迫的場景,黃華華應該記憶猶新,而有「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之慨。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日,黃華華在訪問加拿大時,受到法輪功學員提告,並接到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的傳票。美國律師稍早於十月十七日向美國聯邦檢察官提呈刑事訴狀,控告黃華華犯有酷刑罪。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司法部簽收了要求禁止黃華華入境美國的信件和有關法律文件。黃華華因此訪加結束後,改變了原訂十月二十五日去華盛頓的行程,外界咸信與他害怕將受到犯罪調查有關。

事件背景: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經核實遭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人數高達3412人,數以百萬計的法輪功修煉者被綁架至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流離失所;親友遭到社會歧視,學生被逐出校園。這起全球關注的人權迫害,成為歷年美國政府、人權組織發布人權報告的重要內容。

根據全球訴江律師團公布的數據,法輪功在全球五大洲三十個國家,分別控告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夏德仁、趙致真、黃華華等三十名嚴重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級官員,所提出之民事訴訟或刑事控告多達五十多項。法輪功團體所控告中共官員的訴因,主要有三,包括種族滅絕(genocide,或稱群體滅絕)、酷刑(torture)及反人類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所控罪行是國際刑事法認為最嚴重的國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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