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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淑香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遭受的折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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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零年八月三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二零零五年,高智晟律師在他著名的公開信中,記述過長春法輪功學員孫淑香被迫害的經歷。看過這段描述,人們都會感受到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迫害的殘酷與邪惡。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孫淑香再次被綁架。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遭受九個月的折磨,皮包骨的孫淑香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回到家中(見下圖)。下面是孫淑香親口講述的這次被迫害的經歷。

孫淑香從勞教所回來十天後(攝於二零一零年六月)
孫淑香從勞教所回來十天後(攝於二零一零年六月)

被警察綁架 遭背銬酷刑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二日早上,孫淑香剛送完小孫子上學後回家,剛一開家門,就被市國保大隊的警察捂上嘴,不讓出聲後,另有三個惡警闖入家中,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和財物,包括:三本大法書,二十多張真相光盤,和孫淑香身上的一千八百元真相幣(印有或寫有勸三退等真相詞句的錢幣)。

在市公安局,惡警強行將孫淑香的手印按在所謂的「材料」上。惡警硬拉孫淑香一個手臂從肩部向下,硬拉另一手臂從背後向上,再用手銬將兩手銬緊(惡警稱此種折磨方式為「背劍」)。在孫淑香的慘叫聲中,惡警將她的十個手指一個一個掰開,把手印印在惡警們編造的「材料」上,以此「材料」作為進一步迫害孫淑香的依據。

三天後,孫淑香被送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到看守所第三天,因所謂檢查身體時血抽不出來,孫淑香被送到長春市公安醫院。孫聽到隔壁法輪功學員一個一個被強行綁上打吊瓶。孫淑香用空瓶敲牆抗議迫害,被一個刑事罪犯(被派來所謂「包夾」孫淑香的服刑人犯)粗暴阻止,並遭此人犯攻擊。孫淑香在長春市公安醫院被關押期間,每天被強迫輸液,所用藥物不明。

在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遭奴役、毆打、電擊

一個多月後,孫淑香被送到長春市黑嘴子勞教所一大隊非法關押。一大隊隊長閆立豐(女,四十左右),每天逼迫孫淑香放棄對法輪大法的信仰,並逼著孫淑香寫污衊大法和師父的所謂「五書」。由於孫淑香不屈服,獄警就一邊強迫孫淑香幹活(就是為獄警賺取福利和獎金的活),一邊強迫孫淑香看污衊大法的電視。有一次,被奴役了一天的孫淑香晚上8點30分才回寢室,又被逼迫罰站。20分鐘後,孫淑香暈倒在地。第二天孫淑香被強行從床上拉起,被逼著去幹活。惡人們不僅要在體力上摧垮孫淑香,他們還想要在精神信仰層面徹底摧垮她,所以,白天勞作期間逼孫淑香看洗腦的東西,晚上還逼她看污衊大法,誹謗大法師父的東西。

零九年冬天第一場大雪過後,閆立豐指示惡警周佔紅(女,三十多歲)讓孫淑香在零下三十多度的情況下出去掃雪。第二次掃雪,孫淑香更加虛弱,已經走不動了。惡警王雷(女,四十歲左右),嫌她走得慢,強行用力拽孫淑香的胳膊,孫淑香感到左肋劇烈疼痛,喘不上來氣,蹲在地上,劇烈咳嗽。還有一次,王雷送孫淑香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去中日聯合醫院檢查,在路上,王雷有意強行拽孫淑香的胳膊。孫淑香感到胃部劇烈疼痛,喘不上來氣。由於孫身體迫害嚴重,多次被送到公安醫院或中日聯合醫院被強行檢查身體打吊瓶,一次去中日聯合醫院,警衛科一名惡警以對孫淑香說話不滿意為理由,就對孫疼痛的胸口,胃部猛擊一拳,使孫喘不上來氣。這以後孫長期吃不下飯,喝不了水,胃部疼痛,使孫的身體被迫害更加嚴重,每天不能吃飯,在勞教所拍片結果是孫淑香的腸梗堵了,滿肚子都是氣,孫淑香只要一咳嗽,腸子在肚子裏就上下串動,身體極其虛弱,心律極快,喘不上來氣,走路上廁所都很困難,還要經常揉肚子來緩解疼痛。

每次孫被強行打完吊瓶,不管身體如何,還要幹活。由於孫淑香不寫五書,每天還要精神折磨,站著不行就坐著看污衊大法,誹謗師父的書,每天要坐到十一點或十二點鐘。一天,周佔紅連推帶拽的把孫帶到管教室強迫寫五書,孫不寫,周佔紅用電棍在孫的左胳膊上打的又黑又紫後,強行把筆塞到孫的手裏,周佔紅握著孫的手強行寫了兩份五書。

一次閆立豐在家裏接到一張正告勸說她不要迫害孫淑香的信。閆非但不聽好言相勸,還拿著信,以一副流氓腔調的對孫淑香說:「我要不迫害你,我都對不起這個稱號的(筆者註﹕可能指信中的惡警惡人等詞彙)。」隔幾天後,閆立豐以孫不寫所謂的「卷子」為理由,拿電棍電擊孫淑香的臉部。

只要勞教所發給法輪功學員一點東西他們就強迫讓寫「小結」來歌頌他們,不寫就想盡各種辦法刁難折磨法輪功學員。由於孫淑香身體極其虛弱,衛生所讓閆立豐每天給孫淑香一個雞蛋吃。負責看管孫淑香的犯人,強迫孫淑香在每週的小節上寫感謝的話。

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腹部積水

由於身體和精神上的迫害折磨,孫淑香骨瘦如柴,人已脫相,身體極其虛弱,就是這樣,閆立豐和周佔紅還指示包夾頭子付巧雲(女,五十多歲)逼迫孫淑香快點幹活,刁難孫淑香。最後孫淑香被迫害的連剪子都拿不了的情況下,閆立豐才讓找家屬簽字回家。孫不同意讓家屬簽字,閆立豐就說:「你如果不讓家屬簽字,你寫保證,你死了,跟勞教所一毛關係沒有。」第二天閆立豐看孫一個字不寫,就強拽著孫到衛生所打吊瓶。

二零一零年六月,孫淑香被帶到勞教所衛生所強行輸液後,感到頭暈,思維不清醒。這時,勞教所田所長,檢察院駐勞教所的工作人員手裏拿著錄像機給孫淑香錄像,聲稱以後作證。檢察院的人問孫:「他們不讓你幹活,你偏幹活,是嗎?」孫淑香說道:「是,他們不讓幹,但第二天就讓我幹。」錄像的只錄了前一句話就停止錄像。田所長說:「人家別人都上趕子找我簽字回家,這我還得上趕子找你。」然後孫被掛上第二個吊瓶後上二樓去見自己的兒子。孫淑香在頭腦不清醒的情況下,讓兒子在所謂的「所外就醫」上簽字。到了晚上,由於身體發熱,孫淑香被送到長春市中日聯合醫院,到了那裏,一屋子警察等待孫淑香的檢查結果,拍片後,檢查出孫的胃裏有三道疤痕,不能咳嗽,不能哭,不能笑,不能打噴嚏,一打噴嚏,咳嗽,哭或笑,胃就劇痛,腹部都是積水。醫生說:「這老太太肚子裏都是病,要穿刺檢查。」孫淑香不同意,整個檢查過程在孫淑香的兒子女兒都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孫淑香的兒女被叫來,就只是等著簽字。檢查結果也不告訴家屬,過了很長時間,孫淑香的兒子才被允許把骨瘦如柴的母親背回家。

回來後,孫淑香在不斷學習法輪大法著作,和堅持煉法輪大法五套功法的情況下,才逐漸恢復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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