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十二日,馬登江被易縣裴山鎮、裴山派出所人員綁架,家中大法書、錄音機被搶劫。裴山派出所長黃建良和橋頭刑警隊合夥行惡,先把馬登江綁架至派出所,又連夜送至橋頭刑警隊迫害。惡警逼馬登江坐老虎凳,四肢都銬著,四夜三天,不給吃喝。馬登江的雙腳被銬腫。
惡警黃建良和刑警隊的人對其實施酷刑折磨:抓頭就打,一個揪著耳朵、黃建良就抓軟肋、用腳輾馬登江的腳趾尖。他還拿大法書強迫馬登江坐在上面。大小便都戴著銬子。一直迫害到六月十五日,馬登江被迫害的肚子疼,身體出現小腸疝氣的病態。
六月十六日,馬登江被非法勞教一年,強行送至高陽勞教所迫害。
馬登江與妻子張士英因修煉法輪功,十年來多次遭公安局國保大隊與易縣鎮派出所惡警的綁架、抄家、關押迫害,至今惡警仍然經常無故闖入他家進行騷擾。二零零四年農曆七月,裴山派出所所長梁建華帶六、七個便衣惡警,於中午十二點左右闖進馬登江家,野蠻按著馬登江,捂著他的嘴、卡著他的脖子、扭著他的胳膊將他銬上抬上了警車。他在易縣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了半個月,還被扣上個「刑事犯」,「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最後放出時還被罰了五百五十元錢。
二零零八年三月四日晚七點左右,馬登江的妻子張士英正在屋裏疊衣服,易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田國軍,帶十幾名身著便衣的惡警闖進家中,兩惡警野蠻地將馬登江與張士英按在沙發上,其他惡警將幾間屋子的裏裏外外、豬圈、糧囤、糠棚翻了個底朝天。惡警搶走了家裏的刻錄機、電腦、打印機和大法書籍、衛星天線和光盤等私人物品,偷走了他家蓋房後準備要還的借款現金一萬元左右。最後將她家的日常生活用品,包括小孩子用的手電、小收音機等都搶走了。馬登江、張士英夫婦被綁架,關進易縣看守所。兩個月後,張士英被迫害導致出現嚴重病狀,被保外就醫放回家;馬登江則被易縣公安局非法送到保定勞教所迫害。四個多月後,馬登江被迫害致生命垂危,惡警怕承擔責任,才將他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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