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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米易縣十歲女孩想念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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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明慧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米易縣法院2009年9月3日對羅世美、高龍英、張正煥、周建先非法審判:高龍英5年,張正煥4年,羅世美3年,周建先2年。羅世美與其他三位法輪功學員被挾持到四川成都龍泉驛女子監獄迫害。

羅世美的十歲女兒孤苦伶仃的艱難的生活著,冬天來臨,她還沒有過冬的衣服!在羅世美第二次被非法勞教迫害後,中共邪惡之徒煽動羅世美的丈夫離婚,她女兒失去了父愛;今年4月羅世美被綁架,特別是9月被非法判刑,又失去了母愛。

羅世美,女,30多歲,家住米易縣埡口鎮馬腳前村7社。2009年4月14日,羅世美與張正煥、高龍英、周建先四名法輪功同修到米易縣麻隴講真相時被米易縣國保大隊隊長楊梓華等人跟蹤,楊梓華夥同當地警察將四個大法弟子綁架。當天晚上,丙谷派出所警察分別闖到大法弟子張正煥、羅世美家抄家。惡警將羅世美的家門砸爛,像土匪樣的闖入家中,抄走真相資料和光碟。

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羅世美被綁架迫害達五次之多:2000年5月12日羅世美到北京上訪證實大法。在北京公安分局關押一天,在攀枝花駐京辦被關押2天2夜,被接回米易後直接送看守所關押一個月;2000年7月,羅世美被米易埡口鄉政府非法關押3天,被強行洗腦、不准睡覺;2000年12月17日羅世美散發真相資料,在家中被縣公安局綁架到米易縣看守所,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2002年7月13日因堅修法輪大法,被政保科警察從家中強行綁架到米易縣公安局,再次被勞教兩年。

羅世美被勞教迫害回家後,邪惡之徒煽動羅世美的丈夫仇視大法和大法弟子,與羅世美離婚。離婚後,幼小的女兒判給羅世美,但是卻沒有土地、房屋。母女倆住在租用的近10平方米簡易房裏相依為命,靠羅世美在米易丙谷農貿市場做一點小生意維持簡單的生活。

2009年4月14日羅世美被綁架後,讀小學的女兒仍然住在租用的小房裏,又要讀書又要奔波自己的生活,靠親戚和同修極少的資助,支付房租、買油鹽菜米。小女兒白天要上學,放學後還要自己做飯,第二天早晨匆匆吃點剩飯急忙趕到離住地5、6里遠的學校讀書,經常有一頓無一頓,飽一頓餓一頓,孩子極度缺乏營養。未成年人正需要父母親呵護照顧,然而羅世美的小女兒卻失去父愛和母愛,幼小的心靈留下了極大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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